牧者心聲:2009/10/18 行事原則 雷靜儀

「光纖之父」高琨獲獎,成為華人科學家的驕傲。可惜,他患上老人痴呆症,不太記得自己的發明。相反,在公開信寫「……也正是光纖,使那些真偽莫辨,良莠不齊的資訊得以充斥於互聯網上……」,道出了科學家的無奈,透過他的研究發現,知識得以提升,帶來卻是道德的下降,資訊科技淪為不法者的工具,令人唏噓不已。為何好的發明,帶來壞的結果呢?乃因互聯網是自由空間,沒有強制性的使用守則。每位使用者任意而行,結果弄致這個地步。

舊約的亞當、夏娃懷疑神的說話,被蛇引誘,吃了禁果,被趕出與神隔絕;神的兒子看見人的女子美貌,隨意娶來為妻,神的靈離開他們;士師時代,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位任意而行,吃盡不少苦頭,被神厲害管教。這些聖經例子,說明人喜歡隨己意行事,脫離神的規範,就會變成得罪神了。我們應當警惕現今社會講求自由,常說個人風格,這是無可厚非,神造我們每人都是獨一無二,行事方式都有所差別,但是一切作事的原則,應當由神而來。

有時候,弟兄姊妹問著事情可以/不可以,當聽到「可以」,便鬆了一口氣,覺得可以多做了。相反,「不可以」便皺著眉頭,感到又多一個枷鎖了。似乎忘記作事的原則不是從人來,乃是從神來。林前6:12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10:31又說:「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等等。作事要通過聖經原則,還要加上有基督的平安為引証,才可去作。而且,有些事情,聖經早已明載不可以,毋須再問了。例如:同性戀事情,不需要爭拗了。我有點擔心,弟兄姊妹問著可以/不可以時候,似乎是要得到人的認可、支持多於要明瞭真理原則,實踐神的吩咐。若是這樣,我們十分可悲了。將神的說話當作儀文來遵守,缺乏瞭解內裡精義,那是很痛苦的。好像巴蘭先知決定幫助摩押王咒詛以色列人,奈何按他真理的認知,去或不去乃由神決定,而且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不可以咒詛。結果,他造作的求問神,惹神發怒;又如以色列人假意的求問神,結果不理會神的回應,被神所責備。近年,除了常有「同性戀」的爭拗,「與不信者通婚」也是熱門的話題,有人提出「不要同負一軛」這真理不適用於婚姻,努力找尋証據顯示往昔錯解聖經。若在聖經別處找到明顯經文支持「與不信者通婚」,他們便不用這麼費神。這段聖經強調我們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婚姻乃是二人身心靈的結合,近似信徒與基督的親密關係。日常生活要分別為聖,婚姻關係又豈能豁免,不在此規範內呢?

因此,我們要定意按神心意行事,不要脫離神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