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新的一年,總是愉快的事。無論是零晨時分眾人口裡的倒數聲,還是震耳欲聾的鞭炮聲,都在流露去舊迎新的欣喜。
新年之所以愉快,原因何在?是因為豐收了一整年的恩典,而且要迎接新一年的厚恩?是因為許多的憾事、失敗、傷痛,都要成為過去,我們可以有新的展望,新的計劃,新的嘗試,新的希望?
如果在一年之初,你想重新立志,不管過去所立過的志完成了沒有,你還是想重新立志,那麼,你會立怎樣的志?當你立志在新的一年讀完整部《聖經》,會否也立志每天用一段你看為最好的時間來讀經,持之以恆?會否也立志遵行《聖經》中的真理,比如是孝敬父母、實誠無偽、追求聖潔、恆切禱告、愛你的仇敵?當你立志委身侍主、復興教會,會否也立志在這個黑暗敗壞的世代中發出你的光來?立志讓你未信主的家人、同事、朋友,從你身上看得見基督的生命?立志讓你身邊屬主的人,因你得著從主而來的安慰,因你而受感更深信靠父神,因你得到扶持而重新站穩?
如果在過去的一年中,你確實經歷過神的恩,那麼,這一種經歷可以成為新一年怎樣的意義?可以讓你認識神更深嗎?可以讓你更堅定信靠神嗎?可以讓你因著信,而不怕面對任何難處,或為神捨去福樂嗎?
當我們要迎接更大的聚會地方,心裡有怎樣的憧憬?我們在憧憬著寬大、舒適而美麗的聚會處?憧憬著得救的人數增添?憧憬著肢體間彼此合一、同心服侍的光景?我們為了甚麼要有更大的聚會地方,為了甚麼要有得救的人數在我們當中增添,為了甚麼要彼此相愛、各盡其職?如果不是為了神的心滿意足,一切都不必求。在面對新一年的時候,你想,神要你在這一年中怎麼過?你想,神要教會有怎樣的一種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