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2/05/13 不一樣的愛 吳主光

主耶穌指出,全本舊約聖經所有道理,只用兩句話,就可以表達出來:第一句,「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第二句,「要愛人如己。」(太22:37-39)或問,為甚麼神要我們盡一切的去愛祂呢?因為神先盡一切來愛我們。主耶穌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神這樣愛我們,會不會有甚麼不軌的企圖?肯定沒有,因為神連祂的兒子耶穌也賜給我們,為我們死,祂怎會謀取我們甚麼利益呢?不但如此,聖經還說:「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8:32)

世人不明白「愛的道理」,以為「佔有」就是愛;「性慾」就是愛;「有feel」就是愛……。其實真正的愛,不是為自己著想,反而是犧牲自己為對方著想。所以主耶穌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意思是,犧牲越大,愛就越大;連「命」也為別人犧牲,這就是最大的愛了。保羅又將這種「犧牲的愛」再進一步分大小,指出「對象」可愛與不可愛也是重要關鍵。對象「越可愛」,為他犧牲自己,這愛不算大;對象「越不可愛」,為他犧牲自己,這愛就越大。於是保羅介紹耶穌的愛,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9)主耶穌竟然為「罪人」忍受最羞辱、最痛苦的「十字架」,為的是「擔當」我們犯罪所該受的「刑罰」,使我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請想一想,不至滅亡於地獄,已經是萬幸了;反而收納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叫我們有資格返回天家,享受永生的福樂,豈不是幸福到難以想象嗎?或問,神為甚麼要對我們這麼好呢?答案是,因為「神就是愛」(約一4:8)

神連罪人也愛,這種愛就是「無私的愛」。凡信耶穌的人,都是被這種「無私的愛」感動和改變。凡被「無私的愛」改變的,或多或少也必定會流露出這種「無私的愛」。所以聖經教我們以這種「愛」來分辨真假基督徒,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7-8)

親愛的讀者,讓我向你挑戰-如果你能找到另一位神,祂的愛大過聖經所說的這位神的,我答應你,我不再信耶穌;我要改信你所介紹的那位神。但是,如果你仍未找到,我就邀請你一同來信我們的神,因為再沒有一位神比這位更愛我們了。祂不但赦免我們的罪,連祂兒子耶穌基督,和耶穌基督所擁有的「全豐盛」,都賜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