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2/05/20 教會對於「離棄真道或講假道理」的立場與紀律 溫漢煊

最近有堂會將一名會友趕出教會,原因是她與「全能神教會(東方閃電)」異端有聯繫,且參與異端的傳教活動,經過該堂導師多次勸導和紀律小組跟進後仍無回轉之意,所以該堂長執會執行教會紀律刪除她的會藉。

在這彎曲的世代,異端橫行,甚至「入侵」純正教會,因此,一方面,我們本身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另一方面,若有「離棄真道或講假道理」的會友或在非會友(在我們中間經常聚會),教會必定處理,以下是我們的聖經原則:

1. 新約論及傳講假道理(包括異端、異教)的例子包括:傳不同的福音(加一 8-9)、說復活的事已過(提後二14-18)、否定主再來的應許(彼後三3-4)、越過基督的教訓(約十一10-l1)等。

2. 教會要正面處理,不可逃避,要囑咐他們停止(提後二14)、要堵住他們,嚴嚴的責備(多一10-14)、不讓他們影響別人(多一10-14)。

3. 面對錯誤,教會更要小心正面教導真理(提後三15;多一9)。

4. 不接待那些傳異樣教訓者,也不要問安,免被誤會是認同他們的教訓。(約十一9-l1)

5. 勿拜偶像(出二十4-5、22-23,三十二,三十四11-17)。

6. 禁行邪術(出二十二18,利十九31,利二十6,申十八9-14)

執行紀律之先,教會須作分辨,然後輔導,輔導後仍不悔改,則執行紀律:

(1) 對於屬本會會友,經輔導後,若表示悔改者,為觀其悔改的心意,暫停領餅領杯半年,鼓勵出席聚會但不宜領餅領杯;經觀察半年或以上,並經教會印證後,慢慢恢復有關事奉。不悔改者便視之為教外人,公佈其姓名及事由,革除會籍及不與之相交。

(2) 對於非會友,經輔導後,若表示悔改者當接納可出席聚會,但不宜分享,經觀察半年或以上,並經教會印證後,慢慢恢復有關事奉。不悔改者,須知會其以前所屬堂會,共同面對有關紀律執行事宜並視之為教外人,公佈其姓名及事由,不與其相交,亦不歡迎其繼續留在本會聚會直至其真有悔改為止。

面對異端,我們不應姑息,但我們也要小心,不要將一些不是絕對真理的看法,以為異端的帽子扣在別人的頭上。事實上,若我們努力追求真理,勤讀聖經,尋求明白神的旨意,面對任何異端或怪論,我們都應該不難分辨的。為了永生 神的教會,我們當份外的殷勤,在主裡多讀聖經。地上的人情、世局變幻無常,惟有神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參詩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