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2/06/10 請穿端莊衣服來敬拜神 吳主光

我最近收到一個電話,一位心靈軟弱的弟兄對我說,他在教會裡,遇見一位穿短裙的姊妹,自己感到幾乎受不住引誘。我聽了,非常擔心,因為近年來,社會一般女士穿著迷你裙或熱褲的風氣,實在越來越離譜。我很擔心,這種風氣也入侵教會,污染基督徒的良心,以為穿短一點的裙回來敬拜神,是不傷大雅的。

請看,主耶穌在拔摩海島向約翰顯現之時,祂是穿「長衣,直垂到腳」的(啟1:13);以賽亞先知在異象中,看見耶和華也是穿長衣,而且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不但如此,連事奉神的「撒拉弗」天使,也「用兩個翅膀遮腳」,不敢在神面前露體;大祭司穿的祭司袍,固然很長,而且神定規,「不可用臺階」上祭壇,免得「露出下體」。(出20:26)主耶穌講一個「王為兒子娶妻」的比喻,指出筵席上有一個人不穿禮服,王就問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王就吩咐人把他「捆起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2:11-13)

總括來說,我們回來參加「主日崇拜」,也要「懼怕」神(即敬畏神),最好穿上「禮服」,若沒有「禮服」,也不得穿上「不雅的衣服」。我們去「見工」,尚且穿得「光鮮一點」;我們出席朋友的「婚禮」,尚且要妝扮一下,表示尊重朋友的大日子;為何我們朝見「萬軍之耶和華」,要穿著得這麼隨便呢?我們原不勉強會眾一定要穿最美最好的衣服,但我們確實勉強會眾「不得穿短裙、透視裝、熱褲、吊帶衫、緊身性感服裝、不禮貌的衣飾回來敬拜神。」如果有人穿上這類服裝回來,對不起,我們的司事員會「請」這樣的人回家,換上莊重的衣服才可以回來敬拜神。或者司事員會「借」一條圍巾給他,請他遮閉身體,才可以參加聚會。

我們奉勸喜愛穿「性感服裝」的人,要明白,挑逗別人的「性慾」,一則會絆倒人;二則會招來性放縱的人「追」你們,甚至會侵犯你們,為甚麼這麼愚拙呢?你想,如果你看見講台上的傳道人穿上不端莊的服裝,你願意聽他教導嗎?也許你會批評他根本不配做傳道人。然則你們穿上不端莊衣服,就配回來敬拜神嗎?

先知在思考:「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彌6:6)先知的意思是,這位神是「至高的神」,當然要獻上「最好的」。容許筆者將先知這句話稍微更改一下,我說:「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穿甚麼衣服呢?」我的意思是,這位神不是一般宗教的「神明」,而是「至大至高的真神」,這樣,我當穿上怎樣的禮服,表示我的敬意呢?即使不穿禮服,也絕對不能穿上「性感而不端莊」的衣服,神會向這樣的人發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