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2/12/02 「屬靈路線」的應用與教會方向-3 吳主光

我們平安福音堂既然以「屬靈路線」作為「教會路線」,教會一切的聚會、講道、事奉、會議、生活、制度、禮儀、事務、方向、福音、行政、外交、思想、委任……,就必須對準「屬靈的方向」,就是對準神、對準永恆的價值、對準天上的方向、對準聖靈的感動、對準聖經的真理、對準人的心靈……。意思是以「屬靈路線」為中心、為骨幹、為原則、為目標、為準繩。其他出於人的智慧知識、外表裝飾、音樂美感、人多熱鬧、組織制度、民主精神、金錢物質……,均為次要;若能用來強化屬靈方向,倘可接納,否則應該併棄。所以我們教會不會參與政治,不會看教會為人間社團,不會按一般工商業管理法來治會,不會用心理學來輔導,不會參雜世界的風俗,不會用血氣爭競嫉妒,不會高舉人的智慧和地位……。正如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1:10)

教會不是一座「建築物」,也不是「一群人」。按希臘原文,「教會」(ekklesia)這詞只不過是「一個聚集」而已。當教會失去「屬靈本質」,她就變成一般「社團」;若能活出「屬靈的本質」,就是「神的家」、「聖靈的殿」、「聖徒的國」、「羔羊的新婦」、「金燈台」、「羊圈」、「主的身體」……。保羅教導提摩太如何管理教會,說:「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3:15)意思是,「教會」存在地上的惟一意義,就像不動搖的「柱石」和「根基」,永遠支撐住「真理」-「神的家」,不讓它倒下來。基督耶穌怎樣「是神在肉身顯現」,教會也怎樣「是基督在教會顯現」,因為「教會」是主的身體。

既然如此,管理教會只能根據「神的話」,看之為「最高的權威」,為一切信仰、行政、禮儀、事務、會議、外交、生活、改革……的最高和最後準則。我們現在訂定了「屬靈路線」為教會路線,今後若有人提出要修改,只能依照「神的話」來修改;不能憑經驗、票數、智慧、或任何其他教會的做法來修改。筆者明白各人對「神的話」有不同的詮釋,但我深信「聖靈」會在各人心中引導,不至於太過「離譜」;如果連眾長老都解錯聖經,教會滅亡也不足惜了。

主耶穌求父賜下聖靈來引導我們進入「真理」,所以「長執會」有責任使一切議決案通過,是以「讓聖靈有最多和最大的機會去感動人」的方式來推動聖工、組織、權力、會議、委任、秩序……。例如:敬拜聚會,每一項節目都應該出於聖靈感動,出於心靈誠實,不要出於「形式化」。教會的一切運作,應該全由聖靈感動人來掌管。所以我們照聖經真理,不用民主,只用神主;讓神藉著祂的僕人來行使主權,民主運用只限於某些「人人都有同等深度認識和權利」的事上。教會裡有專長恩賜,有深入認識,有美好靈性的肢體,應該被尊重有更大的領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