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14:19-15:2〉
以上經文總歸為兩個重點,一是信徒務要「追求和睦」,二是要「彼此建立德行」。是次筆者先分享前半部份,留待下一篇再分享後半部份。當時信徒間因著不同的生活觀念或習慣而引起了爭辯,繼而彼此論斷。若屬真理性的事情,以我們對保羅的認識,他決不會作出妥協或讓步,定必爭辯到底。但對於沒有抵觸真理的事情,保羅認為最大的原則是要與信徒「追求和睦」,避免產生論斷或叫人跌倒的事。
若要「追求和睦」,其中一個重要的功課,就是各人不為自己,不求自己的喜悅,為要叫人得著益處。人的天性就是喜歡體貼自己的感受,無論任何情況,總先為自己的好處、利益著想,這在世人眼中是一件合理不過的事。特別在現今的世代,人們都高舉人權、個人自由,「不求自己的益處」似乎是與這普世價值觀背道而馳。然而,我們作為屬神的人,該追求學習屬靈的品德,不要凡事只為自己,總要為別人著想。人往往總認為自己的想法是最好、最正確的,要是大家都不斷堅持自己的看法,強要「說服」人家接納自己的意見,定必會產生許多爭論,導致彼此不和,甚至分裂。若當中有人能為別人的緣故而放下自己,不求自己的喜悅,這就能化解當中許多不必要的爭辯,容易達至和睦了。
從積極的層面來看,不求自己的喜悅就是凡是以別人為出發點,為人家的好處著想。保羅以吃祭偶像之物為例子,說明雖然偶像之物算不得甚麼,信徒按理可以吃。然而,當時仍有一部份信心較軟弱的信徒,因恐怕吃祭偶之物有甚麼得罪神之地方而不敢吃。故此,保羅勸勉當中的信徒,該為著這班信心軟弱的信徒的好處著想而不吃,寧可放下自己的自由,免得絆倒他們。
相信在我們與肢體的相處當中,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甚至我們會為著一些做法或觀念,過去曾出現過磨擦,傷害了肢體間的關係。然而,我們當竭力在神的家中「追求和睦」。你願意學習作「堅固的人」,像主耶穌一樣,凡事不求自己的喜悅,為要我們身邊的肢體得著好處嗎?也想到我們今年不經不覺已過了一半的日子,盼望我們都能在彼此切實相愛的功課上有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