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幾乎所有參與夏令會的肢體都「獻」上了「心」,表面上大家只是將一張寫了奉獻心意的紙咭投入箱內,但我們相信真誠立志獻心的人,神是知道的,獻心的價值是肯定的。但筆者思想怎樣的「獻心」才是真誠而有價值的呢?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上,奉獻是理所當然的事,也是給人或自己看為屬靈的準繩之一;但與此同時,大家卻知道外表的奉獻絕不能代表裡面真誠的擺上。然而,人的情緒感受有時可以使人「誤解」,在夏令會中,週圍的屬靈氣氛和身旁肢體的分享,容易叫人感到為主而活的獻上是應該的,也是心所想望的。
但這是感受的層面,還是屬靈的層面呢?最近筆者聽到一少年肢體哼唱〈平162〉的副歌「親愛主,除了祢我沒有安慰,除了祢也沒有盼望,一切我撇下,決不再愛惜,主啊!但求祢歡笑。」他唱得不錯,也頗有感情,但筆者心想他是否真的明白甚麼是「撇下一切」嗎?真的視主如此寶貴嗎?倘若他真的在日常生活上願意為主而活,這實在是何等美好和值得感恩!倘若他只是有「感」而欠「動」,有投入而缺輸出,有「信心」而無行為,那樣的獻心又有何價值?
求主幫助我們,夏令會「獻心」是容易的,感受或許是深刻,不投上獻心咭反而被以為怪。但若不是被聖靈感動而獻上,不為真道而立志,單純是人的感受,恐怕在獻心咭上所寫的心意都只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保羅勸我們:「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既是如同活祭獻上自己,那便如同已出之物,不能收回,也不應收回,理應預備燒盡成灰為主。倘若人的獻心只是放在祭壇上作擺設,供主耶穌看看自己的心意,甚至為了讓別人看到自己也有獻上,當祭壇的火「燒」到自己時(即要為主犧牲付代價的一刻),就隨即收回或「閃開」,這樣的獻心又有何價值呢?在一般情況下,最明顯的表徵莫過於是連最基本的靈修生活和穩定聚會都欠奉,這些獻心實在是自欺欺人。
雖然筆者如此說,主最知道眾人的心如何。筆者相信不少獻心的肢體是強過這些,路遙知馬的耐力有多大,日久見人的獻心有多真,求主幫助我們每天都親近神,虔讀神的說話,將領受的真理實行出來,每天都靠主將自己獻上。一年容易,夏令又完,明年回望,惟願我們為今年的獻心感恩,甚或人會忘記,但神知道,也會記念我們「所獻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