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7/12/03 無比的愛 羅國豪

愛,是人們都嚮往的東西,且想望得著。人世間有許多種愛,各有程度和輕重的分別。有人窮一生去尋求愛,換來了許多的痛苦,卻不能得著真正的愛。真愛,既不能以金錢來換取,也不是出於條件式的交換,更不能勉強而得。若論到世間最大的愛,相信莫過於父母的愛了。父母對子女的愛,早於母親十月懷胎時已開始。孩子還未出生,父母已十分著緊這將要來的小生命,且為這孩子精心籌備各樣東西。及至小孩出生了,所謂「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更反映出父母對兒女的愛顧是一生之久。父母為兒女所付出的,無論是金錢、精神和時間,往往都是不惜一切代價來犠牲給他們,單為著他們的好處著想。曾聽過一些長輩分享,以前的年代物質沒那麼豐富,家境又不太好,就寧願自己吃不飽,也要讓兒女們多吃,不願意他們捱餓。這種愛,筆者身為人父,也深深體會。

試問,這樣的愛,豈不已是很偉大麼?還有甚麼愛能與之比擬?親愛的朋友,讓筆者告訴您,原來還有一種愛,是從全豐、全足、至尊、至聖的神而來的,是至高程度的愛,且與我們每一個人有關係的。請看看《聖經》如何描述這「無比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章6-8節〉

以上兩段經文,都扼要地描寫了神的愛之特點:

1. 毫無保留的犠牲 ─ 按道理,世人犯罪帶來應得的結果,就是滅亡。但神竟然愛世上的人到一個程度,祂不忍看見罪人沉淪滅亡,寧可將自己至寶貴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作交換(釘十字架為人死),來叫世人藉此而得救。

2. 不平等的愛 ─ 神是全能的造物主,人只是被造之物,按身份地位來衡量,單是說創造的神願意愛微不足道的人,已經是難以想像的事情。更何況祂不是只揀選世上品格最好、最順從祂的人來愛,祂卻選擇愛罪人(即仍跟神處於敵對狀態下的人),無條件地為他們死,只求拯救他們,白白地賜救恩給他們。這份愛,是否十分不可思議?

筆者和歷世歷代許多的基督徒一樣,深深被這「無比的愛」所感動和激勵。當我們越明白這份愛多一點,便越感受到得著這救恩的寶貴,內心充滿著說不出的喜樂。

我們信仰的核心,就是傳講這「愛」的信息。親愛的朋友,願意您今後能更多認識這份愛,早日明白且接受這份從創造主而來的禮物,得著永恆無窮的福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