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18章1節至19章38節
18章1至8節,神再向亞伯拉罕顯現,是要加強他的信心,因為神知道亞伯拉罕的「信心」仍未夠強壯。所以在撒拉懷孕之前、神再來向他顯現,要加強他和他妻子的信心,使他確實的知道,神的應許絕對不會落空。經文記載那時「天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乘涼。他見三個人「對面站著」,並沒有走過來;但已經是老人的「亞伯拉罕」反而「跑去迎接」,顯出亞伯拉罕接待客旅的主動和熱情。亞伯拉罕應不知道他們是神和天使,所以經文形容亞伯拉罕的接待,必定是他慣常的愛心表現。亞伯拉罕向三個陌生人「俯伏在地」,行最大的禮。他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可見亞伯拉罕不以接待客旅為「麻煩」,反以為是難得的機會可以做一些蒙神記念的事。亞伯拉罕「求」這三個陌生人「不要離開僕人」,好像若離開、就失了上好的福份一樣。亞伯拉罕說、要「拿水」來洗他們的腳;「拿一點餅」來加添他們的心力。因為他們到「僕人這裡來,就理當如此」。言下間、認為這是「僕人」待「主人」應盡的本份。這三位客人不但沒有感謝,反而「全不客氣」地回答說:「就照你說的行罷。」為了這三個人,亞伯拉罕沒有「拿水和餅」來,卻拿了「三細亞細麵作餅」(約二十二公升麵粉)、「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奶油和奶」來款待他們。這是亞伯拉罕盡所能的、做到最好的接待。亞伯拉罕將食物預備好了、擺在三個客人面前,自己站在旁邊侍候,像僕人一樣;三個客人卻毫不客氣地吃。其實神和天使不需要吃東西,但他們還是吃了。一方面是欣賞亞伯拉罕愛心的款待;另一方是暫時隱藏自己,叫亞伯拉罕以為接待的,只是三個普通人而已。這樣才能將亞伯拉罕的「真愛」顯露出來。
18章9至15節,他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亞伯拉罕回答說:「在帳棚裡。」那人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那人又說:「我必要回到你這裡」,意是並不是神回來再向亞伯拉罕顯現,因為撒拉生以撒之時,神並沒有顯現。所以這話應該理解為,「我必回來促成這事,保證一定應驗。」撒拉在帳棚後面聽見那人說、她明年會生一個兒子,就「心裡暗笑」,認為自己已經老邁,不可能會懷孕。但那人立即反應,並且用帶有責備的語氣說:「撒拉為什麼暗笑?」亞伯拉罕和撒拉都驚慌了,那人怎會知道撒拉在「帳棚後面、心中暗笑」?那人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那人竟然自認是「耶和華」!神竟然來到我家做客人?撒拉因為領會得比較遲鈍,又因為太過驚慌,所以從帳棚後面大聲回答說:「我沒有笑!」這本是很沒有禮貌的回應,但那人用很重又很堅持的語氣說:「不然、你實在笑了。」撒拉極度驚慌了,沒有出來道歉,不敢作聲。
18章16至20節,三個客人吃飽了,要離開之時,亞伯拉罕表示要他們一程,雅各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雅2:23)。當時神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又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表示二城所犯的罪「滔天」,神要親自下來察看,其實表示「消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是正確的,沒有不公平之處。神忍耐亞摩利人的罪、可以忍四百年,因為敗壞的程度較低,而且蔓延得比較慢;但神對這兩座城所犯的罪忍無可忍,因為同性戀的罪大大污染那地,以致全城的人都一同犯這罪。神故意不等四百年,就要立即消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這就是神在歷史上常見的「攔阻行動」,使「世界末日」不會太快來到。「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意思是神絕對不會冤枉「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的。
18章22至33節,亞伯拉罕看見耶和華先打發兩位天使離開,到「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去察看,就知道神要向二城採取「滅城的行動」。亞伯拉罕代求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亞伯拉罕心目中認為,羅得住在所多瑪城這麼久,應該影響最少「五十個人」成為義人吧!因為亞伯拉罕有家丁「三百多人」,羅得的家丁應該不少於「五十人」。羅得若連自己的家丁也不能影響他們成為義人,就真是該死了。「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亞伯拉罕認為,一次過將兩座城所有的人滅掉,必定會有「將義人和惡人同滅」的可能。這樣做、應該與神的本性衝突。亞伯拉罕聽到神的回答、原來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連五十個義人也沒有,他就對神說:「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亞伯拉罕再問、再問,一連問了好幾次。亞伯拉罕很大膽、越減、百分比越大;但也顯示神很忍耐、不介意亞伯拉罕很不合理的要求。最後亞伯拉罕知道二城中連「十個義人」也沒有,他就不再求了,認為羅得實在該死。神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19章1至3節,羅得也學會用愛心接待客旅,所以他還算是個義人。當兩個天使來到所多瑪之時,已經是「晚上」了。羅得正「坐在城門口」,這表示羅得在所多瑪城做起「官」來。因為在古時,「城門口」就是一切政治、買賣、審判、起誓……的地方。羅得看見兩個陌生人進城,不知道他們是天使;羅得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這樣以謙卑的態度來接待客旅,相信是從亞伯拉罕身上學的。羅得盛情接待,羅得稱他們為「我主」,又自稱是「僕人」,與亞伯拉罕的態度完全一樣。請他們回家住宿,為他們「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可見羅得以為他們是「過路的客旅」,完全沒有想到他們是「天使」。兩位天使卻故意很頑固地回答、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如果羅得的愛心不是出於真誠,他可能感到不滿,任由他們在街道上過夜算了。但羅得認為絕對不能這樣,因為十分危險。所以羅得「切切的請他們」,他們才勉強地進入羅得的家。所以羅得的接待是真誠的。羅得為他們「豫備筵席、烤無酵餅。」意思是盛情接待,與亞伯拉罕一樣。
19章4至14節,「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幾乎合城的人都來圍攻羅得的房子,要羅得將兩個客人交出來,說:「任我們所為。」這是指所多瑪城的人要與兩位「天使」(以為是「美男子」)進行「雞姦」(肛交)。羅得勸導眾人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語氣溫和,但很清楚是站在正義的立場上,指出他們所行的是「惡事」。羅得又說:「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意思是「兩個客人既然得到我的接待,我就有責任保護他們。我已經作出犧牲兩個兒女的決定,你們就知道我的立場是堅定的。」可惜羅得的方法無效,因為這些暴徒已經失去「理性」。他們完全不怕羅得,指出他原是「寄居的」,如今「還想要作官」,多管閒事。所以他們決定連羅得也要捉出去「雞姦」。他們就向著羅得衝過去,「要攻破房門」。兩位天使看得清清楚楚,全城的人已經敗壞到極,無可救藥了,正如達到神面前的聲音一樣。只有羅得是個義人,不但不與惡人同伙,還盡最大愛心來保護客旅。兩位天使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然後使暴徒「眼睛昏迷」,叫他們摸不著房門。不但叫他們「肉眼瞎」,無法找到門路攻擊羅得。羅得的兩個女兒看見這神蹟,就篤信不疑。她們逃離所多瑪之時、天使吩咐他們不要回頭看,他們都很順服,沒有回頭看,因為深信天使的話。天使勸羅得趕快將「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都從這地方帶出去。意思是、那一夜是「最後傳福音的機會」。救得的方法是「趕快離開」,放棄城中的切。羅得知道、既然那夜是最後傳福音的機會,他就通夜到處跑,叫所有認識的人快快離開。所得的結果、大致上都與兩個女兒的未婚女婿的回應一樣。羅得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本來三更半夜這麼緊張又趕急地通知他們,聽見的人都應該相信才對。但兩個女婿不信,因為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19章15至29節,經文指出「天明了」,天使奉命要滅城。天使警告、再不走,就要「因這城裏的罪惡、同被剿滅」。神不會將義人和惡人一同被剿滅;但遲延不走,就等於不信,也被列在惡人中,一同被剿滅。初時羅得遲延,兩位天使因為神「憐憫」羅得的緣故,就強行「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施出城外。他們拿不定主意,天使就替他們出主意─強行拖他們出城。羅得的妻子回頭看,顯示她戀慕城中的財物多過順從神;如果不是天使強硬拖她出來,她是不願意離開的。所以她死、是因為不願離開這個罪惡城,強硬拖她出來也沒有用。兩位天使拉羅得全家出城之後,然後吩咐他們往山上逃跑。羅得求天使准許他們逃入「瑣珥城」(小的意思),理由是「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嗎?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羅得認為逃到山上、時間不足,因為太陽出來了。其實是因為羅得遲延不走、才引至時間不足,天使大可以不答應他的請求。但神憐憫羅得,所以天使也答應了,為要使羅得更容易得救。羅得認為「瑣珥」這麼「細小」,求天使不要滅這城。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因為若羅得和兩個女兒,一共三個「義人」進入這細小的城,就構成神認為「有足夠義人,就不能滅這城」的條件。經文記載羅得進入「瑣珥城」之後,才記載他的妻子因為回頭看而變成一根鹽柱。其實他的妻子不是在進入「瑣珥城」之後才回頭看的,她是在離所多瑪城不遠的路上變成鹽柱的。羅得和全「瑣珥」城的人都害怕起來,所有人都離城逃跑。羅得與兩個女兒也一同跑到山上,住在一個山洞裡。「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這句話表示、亞伯拉罕那一夜很難入睡,心中甚至掛念羅得。所以一到「清早」,就來到與神談及所多瑪的地方觀看,要知道昨夜神有沒有滅城。想不到、看見「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窰一般。」亞伯拉罕當然很傷心,以為羅得可能遇難身亡了。
19章31至38節,羅得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羅得因為大大灰心,只顧天天喝酒,成了「廢人」,因為甚麼都沒有了。他任由兩個女兒擺佈。兩個女兒以為一片孝心,灌醉父親,然後與父親同房,為父親懷孕生子。這樣的亂倫觀念、始終是所多瑪城的「遺毒」,敗壞了她們的「基本道德觀念」。羅得的道德水平降低,也影響兩個女兒的道德水平降低,所以她們以為與父親同寢、為父親生子(雖然知道父親反對),是可以接納的。他女兒給他生的長子名叫「摩押」,成了「摩押人」的始祖,這名的意思是「從父親而來」,可見大女兒不介意永遠記自己與父親亂倫的關係,還以為榮耀。小女兒給他生的兒子名叫「便亞米」,成了「亞捫人」的始祖。「便亞米」是「我民族的兒子」的意思;而「亞捫」是「部落的」的意思。可見小女兒一心盼望她們為父親生子,能成為大族,不像父親那麼頺廢。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