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0/02/16 創22章1節至23章20節

創22章1節至23章20節

22章1至2節,「這事以後」,是指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之後,亞伯拉罕的靈性大大升高,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好使他作「多國之父」、也是「信心之父」,就要給他最後一個極其嚴峻的試驗,看看他愛這個兒子「以撒」多,還是愛「神」多。亞伯拉罕在夢中聽見神呼叫他,他立即回應「我在這裡。」,像一個僕人一樣,神指示他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這麼兇殘,做父親的怎忍心下手。而照他所認識的耶和華,是一位「守約施慈愛」的神,怎麼現在「不守約」,又顯得非常「忍殘」,要他殺子獻祭呢按常理來說,亞伯拉罕應該感到極度詫異和驚訝。

22章3至8節,「清早起來」這表示亞伯拉罕所得的啟示,是從在昨晚的「夢」中得到的。他若不是與神的關係極之密切,絕對不會這麼有把握,知道這「夢」的啟示是真的,這是我們一般人所無法體會的。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是「第一時間」遵行神的吩咐,這是亞伯拉罕幾十年來最大的特徵;無論神吩咐他甚麼,他總是以「第一時間」來遵行。可見他的順服,是順服「對象」,並不像一般人只順服「理由」。亞伯拉罕心中明白這麼無理的吩咐,一定是「試驗性質」。神已經試驗過他九次,現在是第十次。按常理、每一次都是不合理的,但亞伯拉罕不用「常理」來想,乃用「靈理」來想,因為他相信神能「使無變為有、使死人復活」(羅4:17)。這樣的信心就能解決上述從「常理推想」而產生的一切疑慮了。只要以撒復活、神就不是叫他殺人獻祭,也不是無故取消一切應許,而是要領他進入「屬靈的豐盛」,經歷死亡而復活的奇妙。

亞伯拉罕劈好了足夠將兒子燒盡成灰的柴,帶著一同去,可見亞伯拉罕是下大決心要將兒子獻給神。亞伯拉罕所做的一切,正正預表神做好預備夫工,等到日期滿足,就叫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去到亞摩利山上,被釘十字架,為人類獻自己成為「真正有效的贖罪祭」。「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山,就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亦即是耶路撒冷建聖殿的「錫安山」。神要亞伯拉罕來到這山才可以獻以撒,因為神要用獻以撒的事來預表主耶穌在這山上被獻為贖罪祭。亞伯拉罕吩咐兩個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不准他們上山,要他們在山下等。「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亞伯拉罕並沒有說謊,因為他相信以撒會復活,所以他說「回來」,在原文這個詞是「眾數」的,表示兩個人都回來。亞伯拉罕心裡籌算、不能讓兒子跑掉,所以把燔祭的柴放他身上,他就跑不了。亞伯拉罕「自己手裏拿著火與刀」,表示他必須自己控制火與刀。以撒問父親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如果亞伯拉罕是不想獻兒子的話、他回答的時候、必定會「悲從衷來」,甚至抱著兒子痛哭。若是這樣、就會被兒子看破,及時逃跑了。但亞伯拉罕很鎮定、很有智慧,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其實在亞伯拉罕的心目中,「以撒」就是神所預備的「羊羔」。亞伯拉罕不知道,神真的預備了一隻羔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更不知道、「以撒」和那隻「羔羊」都是個預表,神早就預備好了自己的「獨生子」為罪人死,這才是真的。神要亞伯拉罕獻他的「獨生子」,只是一種試驗,不是真的;但神自己的「獨生子」將來在這山上被獻為祭,卻是真的。

22章9至14節,「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這時,亞伯拉罕將繩套在以撒身上,「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心中想,我的兒子不可能不復活,因為神不是邪神,要我殺死自己的兒子獻給祂,與祂公義和慈愛的性情相違背。經文指出天使兩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第一次表示來到「最後危急關頭」,所以天使必須從天上呼叫他,阻止他殺死自己的兒子。神認為亞伯拉罕肯將自己的獨生子獻給神,他的信心和靈性已經達到登峰造極,配做全人類的「信心之父」,所以差派天使從天上向他大聲呼叫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說:「我在這裡。」這是「僕人」回應主人,表示應命的態度。這樣敏於與神相通,必定是與神經常十分親密的交往才有這樣的現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其實神的意思是說,我要的贖罪祭不是你的兒子,而是我的兒子。亞伯拉罕獻以撒,不但出於「愛神」,也出於「怕神」。「怕神」叫他雖然不明白、還是尊重神的主權;「愛神」叫他獻得甘心,因為將神放在第一位。「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連「獨生兒子」也願意獻上,就等於沒有一樣不肯獻上。亞伯拉罕想不到神不要他的兒子死;更「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代替他兒子死;這隻羊羔預表「神的羔羊」,耶穌基督代替人類死。這隻羔羊不是因為「走路不小心」而「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乃是神早就預備好,將牠「掛在那裡」,等到適當的時間用來代替「以撒」的。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原意是「耶和華看見」。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耶和華必預備」,其實是指耶和華早就「看見人有這樣的需要,所以早就將所需要的(羊羔)預備好放在那裡。」下文又說:「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山上必有預備。」意思是自從發生「羊羔代替以撒」件事之後,人們還是這樣相信,不論甚麼時候到耶和華的山上去,耶和華早就「看見」你的需要,也早就預備好恩典放在那裡,等你去領取。天使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故意與第一次呼叫分開,因為要等亞伯拉罕將那隻掛在樹枝上的「羊羔」取來獻了,才第二次呼叫他、將從前的應許更新,就是預言他有一個「子孫」(耶穌基督)使地上的「萬國」(全世界的外邦人)得福。神要用那隻掛在樹枝上的「羊羔」來預表亞伯拉罕「那一個後裔」。天使第二次所宣佈「更新的應許」,全部都是因為這隻「羊羔」(耶穌基督)在這山上獻為祭的緣故。「萬國」也得這福,預表凡信靠耶穌基督代贖的人,都成了亞伯拉罕的後裔,都可以承受神給予亞伯拉罕的全部應許。凡不信耶穌基督的,雖然從血統做亞伯拉罕的後裔,都像「以實瑪利」一樣不能得救,不能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

22章15至18節,天使第二次呼叫亞伯拉罕,向他更新神的應許,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可見凡像亞伯拉罕一樣信神的人都要愛神,都要將神放在第一位;都要為神的緣故,願意放棄自己的「獨生兒子」,等於放棄「一切所有的」。「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神借用人「起誓」的方式來強調,這救恩的應許絕對不會改變。「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原文沒有「大」字。其實加上「大」字也不能表達神的原意。但我們從上下文的思路來解,就明白了。神的意思是、「你既……不留下……你獨生的兒子」不給我;我也不留下「我的獨生兒子」不給你。對亞伯拉罕來說、他的「獨生兒子」代表「一切所有的」;同樣、對神來說、祂的「獨生兒子」也代表「神一切所有的」。「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若按希伯來文的排序來重譯,應該變成這樣:「我要增多你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又要增多我給你的福,使你的後裔像海邊的沙,或像天上的星,都得著仇敵的城門。」按希伯來文的意思,亞伯拉罕像海邊的沙那樣多的後裔─以色列人,和像天上的星那樣眾多的後裔─基督徒,都會戰勝仇敵。「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萬國」是指全世界;「後裔」是單數的,是指耶穌基督。「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這當然是指亞伯拉罕「信」神,信到這一個地步,成了亞伯拉罕「蒙福的條件」。

22章19至24節,亞伯拉罕和兒子以撒「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這是說、「別是巴」成了亞伯拉罕的「別墅」已經有十幾年了。自從十六七年前夏甲在這裡遇到天使指示她這裡有一個水井之後,亞伯拉罕就常常來到這個「沙漠綠洲」放羊。亞伯拉罕和兒子以撒從摩利亞山回來之時,有人前來告訴他,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原來「拿鶴」有兩個妻子,為他一共生了十二個兒子。

23章1至20節,撒拉死、亞伯拉罕固然傷心;但重點乃在「買地」的意義,撒拉死時一百二十七歲,雖然不算是高齡,但也算是非常幸福而終。所以亞伯拉罕不會太過傷心,反而知道妻子是個義人、死後必定返回天家,亞伯拉罕必定比一般人更有盼望。所以記載撒拉死,實在用不著這麼長的篇幅。經文重點在亞伯拉罕向赫人買地的過程,為要證實「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麥比拉洞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在亞伯拉罕時代,「希伯崙」是屬於赫人「以弗崙」的。這城原是亞伯拉罕在迦南地的「故居」,其中「田頭上那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用銀子買來的。《聖經》十分重視「希伯崙」屬於以色列人所有,後來猶大族的迦勒從「希伯崙」趕走亞衲族的三個族長,迦勒就求約書亞將「希伯崙」賜給他為業。亞伯拉罕與赫人討價還價,他先強調自己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他們給他一塊地埋葬死人。赫人向亞伯拉罕表示、尊敬他像「一位尊大的王子」,因為亞伯拉罕生平一向善待朋友,從不結怨。況且亞伯拉罕曾與幔利三人結盟、一同去打敗四王,救回迦南地十一個王的民,所以迦南地各城的人都尊敬亞伯拉罕如同「君王」一樣。赫人又表示,願意讓亞伯拉罕在「他們最好的墳地」埋葬死人,不會有人反對。亞伯拉罕這樣記錄下來,是要讓後人清楚看見、赫人全體都不反對那塊田用作亞伯拉罕的墳地。但亞伯拉罕強調不用他們的墳地,一定要買一塊屬於自己的地。亞伯拉罕早就看中「田頭上那麥比拉洞」,要按足價向「瑣轄的兒子以弗崙」買。於是亞伯拉罕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表示沒有任何欺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這樣,「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就「定準歸與亞伯拉罕」,因為「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