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0/03/22 創33章至34章

〈創33章至34章〉33章1至11節,天使將雅各的腿扭瘸了,使他再不能逃走,他才改變主意,吩咐三隊家人按次序走在後頭,自己一個人「在他們前頭過去,一連七次俯伏在地,才就近他哥哥」。雅各下了決心,如果以掃真的要擊殺他,就讓他死先好了。沒想到以掃看見他瘸了腿,又見他這麼謙卑,立時感到若殺雅各,那四百人和世上所有知道的人都會鄙視他,說他連一個瘸子也欺凌,不算英雄。所以以掃跑過去迎接雅各,「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這表示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一筆勾消,因為兄弟之情還未泯滅。以掃看見雅各兩個使女和他們的孩子前來下拜;利亞和他的孩子也前來下拜;隨後約瑟和拉結也前來下拜,以掃更感到,怎可能攻擊這些手無寸鐵的婦兒呢?接著以掃又問,送來的牛羊一大群是甚麼意思;雅各解釋說,這是為求「在我主面前蒙恩」的,以掃就更加心軟了。他對雅各說:「兄弟阿,我的已經夠了,你的仍歸你罷。」雅各說:「不然,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從我手裏收下這禮物」:雅各也知道以掃很有成就,在「西珥山」像作王一樣,得的非常豐富。但是雅各強調,這些禮物是要在以掃眼前「蒙恩」的,以掃就感到,弟弟這麼謙卑,若不接受他的禮物,就等於仍然懷恨了。「因為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神的面」,以掃聽見這話,感到弟弟異常尊重自己,認為自己的面像「神的面」一樣。倘若自己不肯饒恕他,自己的面不但不像「神的面」,反而像「惡魔的面」了。其實雅各的意思不是這樣;雅各認為,昨晚我看見「神的面」尚且不會死,現在看見「以掃的面」算甚麼呢?我更不會死。「並且你容納了我」,雅各在以掃還未說饒恕他之前,先說他「容納」了自己,使以掃一直躊躕未說的話,被雅各說了出來,無法收回。雅各這一著非常聰明。「求你收下我帶來給你的禮物,因為神恩待我,使我充足」,既然「容納」了雅各,就應該收他為「尋求和睦」而送的禮物了。雅各表示禮物不算多,因為神賜給他的更多,所以送了這些禮物之後,雅各還是非常「充足」。

33章12至16節,以掃饒恕雅各,除了上述的因素之外,還有一個很奇妙的原因,就是他認為雅各的成就比不上他。雅各離開父親以撒的時候,他與哥哥以掃都是與父親一同住在「別是巴」的(創28:10),但是二十年之後,雅各從哈蘭回來之時,雅各打發人到「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告訴他,自己從拉班那裡回來了。(創33:3)以掃離開以撒自行發展,也可能受他的第二個妻子「阿何利巴瑪」影響,與她娘家「西珥山」的「何利人」越來越多來往。雅各從哈蘭回歸迦南地之時已經知道以掃住在「西珥山」,所以打發人直接到「西珥山」去通知以掃,自己回來了。以掃要向雅各展示自己的實力,雅各雖然送厚禮,又謙卑自稱「僕人」,要向以掃「尋求和睦」,以掃還是想接雅各到「西珥山」,讓他看看自己的成就。在以掃的內心看來,雅各奪了他的長子名分,又騙了父親的祝福,算不得甚麼,因為神賜福給他,遠遠超過雅各從巴旦亞蘭藉勞苦所賺得的一切。他奪得「西珥山」作為永久的居所,建立自己的王國;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還是要寄居在迦南地,連踏足之地也沒有。為此,以掃感到比較容易饒恕雅各,因為他得了長子名分,也得不到甚麼。

33章17至20節,雅各懷疑以掃不殺他,並不是完全饒恕他,只是找不到一個理由下手而已。所以,以掃表示領路,要帶雅各回「家」之時,雅各以「孩子們年幼嬌嫩」,「牛羊正在乳養」,不宜催趕為理由,請以掃先行回家,讓他慢慢地前行,直走到西珥去見以掃。以掃又表示留下幾個人,為雅各領路;雅各又婉拒,認為「只要在你眼前蒙恩就是了。」其實雅各不太信任以掃,恐怕跟以掃回去,會遭到迫害。所以以掃回去之後,雅各根本就沒有打算到「西珥山」去,因為經文指出,他反而去到「示劍」東邊,在那裡「蓋造房屋」,為牲畜「搭棚」,所以那地方叫「疏割」(即「棚」的意思),意思是要在那裡「定居」。雅各「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城東)支帳棚的那塊地。」經文這樣記載,表示這是「十分貴價的一塊地」。這是說,雅各回到迦南地,當然不會與哥哥以掃同住「西珥山」,也不打算回到「別是巴」與父親同住,因為西珥山和別是巴都屬郊野,都座落在半沙漠地區,太過貧脊。所以他有了錢,就不要父親;要在所買的那塊地上面「蓋造房屋」,又為牲畜「搭棚」,這正是他打算在這裡長期定居的證據。雅各又在那裏「築了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意思是「神,以色列神」。雅各要向所有人顯示,自己所事奉的神就是自己所勝過,結果得到神特別祝福的神。其實他不應該在示劍築壇;乃應回到「伯特利」去,因為他曾經在那裡立了一塊石頭,許過願,要回來以那地方為神的「殿」,並要向神還願─奉獻十分之一。可見這時的雅各還是一個詭詐、貪愛世界,容易忘記父親,又忘記神的罪人。這時他父親以撒還未去世,而且是一個盲眼老人,孤孤獨獨地住在「別是巴」。雅回到迦南地之後,就完全沒有回到父家去看看老父親。

34章1至6節,「底拿」是利亞最早生的,所以她在眾女兒中應該是「大女兒」。「示劍」表示真心繫戀「底拿」,在玷辱她後也用甜言蜜語安慰她;表示負一切責任,請求父親哈抹「聘這女子為妻」;他與父親主動來找「雅各」,要直接談及娶「底拿」為妻的事。雅各聽見示劍玷辱了他的女兒,而且示劍和他父親又親自來見他,要娶「底拿」為妻。這本是家長與家長直接對話的事,但雅各失責,因為雅各「閉口不言」,不想出主意。雅各要「等眾子從田野回來」,這表示雅各放棄做父親的主權和責任,將這件事的處理權交給兒子們,讓他們作主。其實這時候,最大年紀的流便只有二十歲出頭,更何況是西緬和利未呢?他們怎可能有智慧和能力與示劍城的主人談論這麼重要的婚事呢?但雅各不肯處理,硬要讓兩個少年人來處理,雅各沒有詳細查究這事,也沒有求問神。

34章7至24節,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他們回來,就立即向示劍和他的父親作出「詭詐的要求」,要他們全城男丁行「割禮」,藉以滅絕他們。雅各兒子們對示劍的父親哈抹解釋,他們的妹子不能嫁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除非全城所有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就可以全面通婚,因為成了「為一樣的人民」。所以「割禮」是惟一的條件,不同意就「走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喜歡這話。因為示劍愛「底拿」,所以他們立即到「本城的門口」,就是公開尋求合法的結合,對本城的人解釋說:「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作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其實雅各已經正式買了他們的地,住在他們中間。所以哈抹和示劍說這話,暗示他們還未完全容納雅各全家長期居住。「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他們提出此舉可以「同化他們」,以這個為最大理由、最大利益。「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作,他們纔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麼?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這句話最能說服全城的人,因為奪得雅各家的財產,人人得益。由於「示劍」在本城中是那地的主,是「最受尊重」的,所以全城的人都聽從他們的話,願意行割禮。他們必定請求西緬和利未替他們行「割禮」,因為他們沒有這樣的經驗。

34章25至31節,「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拿刀劍前來殺了一切男丁;把「底拿」帶出來;又擄掠那城,奪了他們的羊牛、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房中所有的。示劍全城的人被殺,因為示劍人想要吞併雅各全部財產,所以神才准許西緬和利未的計劃成功。但西緬和利未利用「割禮」作為殺人的「工具」,是極之卑鄙和兇殘。當然神會報應他們,但神先成就給予亞伯拉罕的應許,到雅各晚年為各支派祝福的時候,才藉著雅各宣佈如何報應他們。雅各說:「西緬和利未是弟兄;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我的靈啊,不要與他們同謀;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們聯絡;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任意砍斷牛腿大筋。他們的怒氣暴烈可咒;他們的忿恨殘忍可詛。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裡,散住在以色列地中。」(創49:5-7)至於雅各,雅各在哈蘭之時,口口聲聲對拉班說,因為想念父親而回家;但是他回來之後,並沒有回家去看已經瞎了眼的老父親。雅各有了錢,就想要享受豐富的物質生活,揀選在示劍買地建屋,沒有為這事尋求神的旨意,所以他在示劍所築的「壇」也不蒙神悅納。事後雅各見西緬和利未殺了示劍全城的人,第一樣關心的,只是自己被「連累」。意思是:你們做的事,你們自己承擔好了;我並沒有發過言,為甚麼要連累我呢?他完全沒有想到自己是「一家之主」,事前就應該發言;事後就應該承擔,為甚麼一直將自己置身道外呢?「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雅各第二件關心的事,就是自己有了「嗅名」。可見雅各回來,很想與本地人結交來往;不但在「示劍人」中,還要在四週的人民,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建立名聲。神卻要藉「底拿事件」使他全家逃命,離開示劍,放棄他所買的地,所建的房屋,和所建的壇。神要將雅各用詭詐得回來的,一一除去。又使他在迦南地有了嗅名,失去安全感,不像亞伯拉罕在迦南地結交好朋友,處處受人敬重。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