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節,主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禍害,首先主提出一個聽道的人必須明白的道理,當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就是他們代表著神宣講律法,他們按聖經教導會眾,作為聽道者,都應謹守遵行他們所教導的,因為這是出於神。但要留意的是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換句話說,他們是口講到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主更形容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即是對別人要求很高、很嚴格,少許差錯不能接受,因此,他們的要求成了別人的重擔。然而,自己卻連少許的律法要求也不做。當然這不是指他們表面的功夫,而是他們實在面對律法的要求時,他們沒有真實行出來。
5至12節,主在這裡不是指責他們不應佩戴經文或衣裳繸子,他們被責備,是因他們故意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和衣裳的繸子做長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叫人看見,為了在猶太人中間突顯自己一個虔誠的形象,以贏得百姓的尊重,這無疑是虛假的虔誠。他們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稱呼他們為拉比,在這些人多的地方,他們喜歡被人們這樣推崇,才顯得他們身份的尊貴。他們眼中就只看重人怎樣看待他們,他們卻不關心神對他們的判斷。主耶穌對門徒說:「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雖然門徒有機會作為夫子教訓人,但他們不應因此而自以為高人一等,像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主解釋因為只有一位配稱為他們的夫子,這是指基督。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這個當然不是指肉身的父親,而是指以其他人可以與天父相比那種受尊重的程度,同樣不要稱呼師尊也是這個道理,我們不應高舉人,也不應受人的抬舉,主更說:「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這點與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大和一根指頭也不動的行為,成了強烈的對比。在屬神的群體中,真正為大的人必不自高,反倒看自己為用人。不變的真理是「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我們屬神的人實在要小心,保守自己的心活在主前,不要追求活在人前,否則,我們必然踏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路。
13至36節,主耶穌開始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直斥其非,列舉他們的禍患,除了16節「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稍有不同外,其餘都是以「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為開始,並且以「因為」來解釋責備的原因和內容。第一個禍是「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在路加福音11章52節,形容這些熟識律法的宗教領袖,他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就是他們擁有的「進天國的知識」,但他們自己不進去,同時,又攔阻別人進天國。主又指出「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寡婦在當時是無知和無反抗能力的一群,但他們自命嚴守律法的人,竟然侵吞她們的家產,表面上可能做到堂而皇之,但背後卻是卑鄙無恥。他們假意作很長的禱告,相信他們是透過這類宗教的手段來欺騙寡婦,這種假借宗教行為來行惡的人,主判定他們要受更重的刑罰。
第二個禍是「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他們想方設法要引人相信他們的宗教,但結果卻使這些人比他們更偏離真理,結果要承受地獄之苦。主曾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可見他們所受的刑罰是多麼可怕。
第三個禍是因為「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這個禍源於他們對起誓的態度,他們教導人敬拜的價值觀明顯是看「利益」,而非對準神。看為嚴肅和神聖的聖殿和壇,他們都可以應為不重要,最重要是那些金子、那些禮物,他們壓根兒想著的都是這些物質的好處。主卻指出誰是大的呢?什麼使禮物成聖呢?一直追問下去的答案就是「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裡的起誓;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 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說到底,起誓最重要是指著神起誓,但他們卻輕看神!
第四個禍是他們在奉獻的事上敷衍了事,他們只奉獻價值很低的「薄荷、芸香、各樣菜蔬」的十分之一,但因缺少乳香和細麵,湊起來就連奉獻「素祭」也不夠。主責備他們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他們根本就無心奉獻給神,「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作為熟識獻祭禮儀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應知道當行的是什麼,也知道那是不可不行,但他們卻偏偏不行那最重要的。主稱他們是瞎眼領路的,他們完全分不清當行的路,相比之下,蠓蟲是細小昆蟲,他們就器皿中濾出來,不想吞下肚,但一匹駱駝如此龐大,他們倒全吞下去,從這個誇張的比喻是要表達他們是多麼輕重不分。
第五個禍是因為他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這便是在潔淨的事上假冒為善,他們只顧外表屬肉體層面的潔淨,不顧靈裡面的污穢,包括勒索和放蕩等罪惡。他們強調外面的潔淨,為的只是要在人前顯出自己的聖潔。主再次指責他們屬靈的眼睛瞎了,他們應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就是應先在道德上得潔淨,裡面聖潔才會是真正的聖潔。
第六個禍是關乎他們的假善和不義,主稱他們為「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從表面看是漂亮的外殼,裡面卻是死透的「生命」和一切的污穢,主解釋他們的行為也是如此,在人面前,外面似乎顯出公義,但都只是給人看,但裡面卻裝滿了假冒為善和不法的事,就是違背公義,所作所為應受刑罰。
第七個禍是因為他們殺害神差來的使者,當他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好證明他們是尊榮這些先知和義人,並且他們以為不會像他們祖宗那樣流先知的血。其實他們正是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因為他們將要殺害神差來的使者,他們的惡就如同他們的祖宗那樣惡貫滿盈。他們如此惡毒的生命(施洗約翰也稱他們為毒蛇的種類),必然會受到地獄的刑罰呢。他們如何看待主差遣的使者呢?殺害、釘十字架、鞭打、追逼,他們都是叫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他們身上,這些都是得罪神的惡行。從創世記第一位殉道的亞伯到舊約記載最後一位殉道者(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都是死在他們祖先手下,他們所行的都和他們先祖一樣,他們也必要被追討流義人血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