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至34節,有一個文士聽見主耶穌和撒都該人辯論,曉得主回答得好,他便問主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主耶穌回答他:「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誡命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神要屬祂的人盡己一切來愛祂,就是用盡自己裡面所有的,包括心、性、意、力等一切的感情、意志和力量來愛主,因為神是我們的神,單單是這個關係就應當「盡…愛主」,這條體現在十誡的頭四誡。其次就是要愛人如己,在愛神的基礎下去愛人,並且愛的程度上如同自己,這體現在十誡的後六誡。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也是律法的總綱。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這個文士確實認識律法的精神,「神學」上也有正確的理解,知道神是獨一的真神,又明白神要人的不是燔祭和祭祀,而是要人愛祂愛別人。有這樣正確認知的文士,主也認為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一方面固然是稱讚他,他在認識神的方向上正確,但同時也反映他仍未可進入神的國,雖有正確的「神學」或真理知識,他卻仍未得救。馬可還記載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路加則記載在主回應撒都該人在挑戰死人復活的問題後,以後他們不敢再問他甚麼(路20:40)。按此,相信馬可的意思是經過一連串的對答,那些文士、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知道無法在話語上勝過主,他們就不在敢問主了。
35至37節,當主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就問他們說:「文士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大衛既自己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主這樣問是要引導他們明白基督的屬性,主耶穌是同時有人性和神性,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一直以為主耶穌只是一個普通人,雖然主行了許多神蹟,講道滿有權柄和能力,但他們仍不相信祂是神的兒子。因此,主耶穌指出如果基督只是大衛的子孫,那基督應該是有「人性」,但大衛又被聖靈感動,他為何稱基督為主呢?按人性,大衛應該是基督的先祖,但大衛在《詩篇》110篇1節卻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這節經文指出「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意思是既然基督是大衛的子孫,祂怎麼又是大衛的「主」呢?並且還坐在神的右邊,在詩篇110篇論到這位「坐在神的右邊」,祂既是王,又是永遠為祭司的,那就只有神的兒子才可以,神使仇敵魔鬼被踏在主的腳下。如何解釋大衛的說法呢?唯一的解釋就是基督既有「人性(大衛的子孫)」,也有「神性(神的兒子)」,這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那些宗教領袖明顯不接受主的教訓,但眾人都喜歡聽祂。
38至40節,主耶穌在教訓之間,勸門徒「要防備文士」,就是不要效法他們,當日的「文士」研究律法,只視舊約為一種學問來研究,並沒有將神的說話「吃進去」,故自己的生命不能因為明白聖經而有所改變,他們對真理知識的認知,非但沒有幫助他們真認識神,更因自己的私慾成了自高自大、假冒為善、能說不能行的一群。「他們好穿長衣遊行」是指他們把「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參太23:5),遊行的目的是讓眾人都看到,眾人看見他們穿長衣便知道他們是拉比(老師)的身份,因而獲得人們的尊重,自然他們在街市上就得到很多人問安,從而顯出他們的地位崇高。主又指出,他們「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不論在什麼地方,這些文士都喜愛被人抬舉,會堂的高位和筵席的首座都是該等場所中最受注目的位置,他們自然想爭取坐在那裡。主耶穌要門徒防備這些貪圖今生榮耀的「壞榜樣」,更要小心假借熟悉律法(甚至神的名)來表現自己,落在文士那種「今生的驕傲」之中。文士不單貪圖虛榮,更可惡的是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他們熟悉律法,但卻違背律法,寡婦已失去丈夫的照顧,這些文士以自己的身份來欺騙她們,利用寡婦的無知而將她們的家產據為己有。他們的手段可能就是借假意作很長的禱告,讓無知的寡婦以為他們為敬虔的拉比,他們以神的名來掩飾自己的惡行,難怪主指出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41至44節,「銀庫」是安置在聖殿的「奉獻箱」,供人奉獻金錢之用。主耶穌對銀庫坐著,看著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主不單看到他們所奉獻的金額,更看到他們奉獻的動機和意念。其中必然有法利賽人為顯出自己的敬虔或財主炫耀自己的富有而奉獻,這些人只為吸引人注意。在眾多投錢入庫的人中,主耶穌提別留意到一個人的奉獻,主知道她是一個窮寡婦,她往庫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聖經沒有記載她的名字,但主卻視她的奉獻為人間至寶。主耶穌特別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主是知道人心所存,這寡婦的「全副身家」就是這兩個小錢, 她全然奉獻的動機肯定不為了炫耀自己的擺上。根本她也不知道主耶穌在看,更不可能知道「主知道」她的情況,因此,她的奉獻必然是誠誠實實,她沒有因自己的不足而不向神奉獻,又或是將奉獻減半(她大可只投入一個小錢),然而,她卻將一切養生的都投上,顯示她對神的心是何等的純存,想她裡面必有一顆愛神的心,她的獻上可說體現了何謂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主耶穌特別將她與其餘所有人比較,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庫裡,原來神不是看人奉獻多少,而是看人為自己保留多少,如此看來,任何人的奉獻都可以有機會蒙神悅納。這窮寡婦的奉獻與那些貪財的文士成了強烈的對比,她在那混濁的世代中如同一道清泉,為主所知道和稱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