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至25節,兵丁鞭打主耶穌後,原本要「犯人」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到刑場,但由於主耶穌被鞭傷後,兵丁認為祂不夠體力抬十字架到刑場,他們應該不是動了憐憫的心,相信他們只是想盡快完事,可以「收工」而已。當時有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兵丁就勉強西門替主耶穌背十字架上山。他們帶主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這是在耶路撒冷西邊,第二城牆和第一城牆之間的一個小山坡上,離耶路撒冷只有零點六公里路。主耶穌被釘十架前,兵丁按慣例拿沒藥調和的酒給主耶穌喝,約翰福音記載的是醋,醋原文是「酒」的意思,馬太福音記載,所喝的還包括苦膽,沒藥、酒和苦膽三樣加起來會有止痛作用。但主耶穌「卻不受」,這是要應驗大衛的預言:「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69:21)另一方面,主耶穌不肯接受任何止痛的方法,要實實在在承受十字架上的痛苦。兵丁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主耶穌便全身赤裸地被掛在十字架上,受盡羞辱。主的受苦受辱應驗了以賽亞先知所預言的:「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主被釘時,同樣是不開口,那時釘是巳初的時候。
26至32節,在主耶穌上面有他的罪狀,寫著「猶太人的王。」這當然是彼拉多和兵丁嘲諷主的方法,按約翰福音記載,猶太人的祭司長曾要求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但彼拉多回應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應驗了以賽亞預言說:「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但這兩個強盜最後卻有全然不同的「結局」。從那裡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他們以辱罵的口氣來譏諷主,在他們心裡,認定主是「罪有應得」,那知主是為世人(包括這些辱罵主的人)的過犯受害。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不論是祭司長和文士、同釘的犯人、兵丁官府和經過的人,他們全以為主耶穌一定不能救自己,也不相信主會從十字架上跳下來。然而,其實主耶穌是有這樣的能力,但祂愛世人(包括他們),不願從十架上跳下來,相反,仍然以百分之百的人性來承擔世人的罪責,才能成就神救贖的計劃。主知道自己一定要死,「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試問主如此愛人的心腸,他們又怎會曉得,甚至連魔鬼也不知道牠的詭計成就了神的計劃。他們這樣譏諷主,早在大衛的詩篇提到:「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 “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詩22:6-8)大衛更形容這些人像「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詩22:12-13)」當這些人一窩蜂的羞辱主,其實主早已知道,但他仍然默然的忍受。
33至37節,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申初是下午三時正,就是主耶穌死亡的時間。原本應是「日光日白」的時間,經文卻說「遍地都黑暗了」,彷彿代表著黑暗掌權,宗教領袖策劃不公義審判,用卑鄙的手段將主耶穌釘死在十架上,相信在刑場上大部份的人都譏誚主。全人類的罪孽都落在主耶穌身上,連父都神掩面不看祂,因為主在這個時候擔當了世人的罪,滿身都是罪惡污穢。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當時聽見的人,誤以為主呼叫「以利亞」(可15:35,太27:47),所以馬太為解釋這一點,就將「以羅伊」改為希伯來文「以利」,於是整句就變成:「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27:46)一半希伯來文,一半亞蘭文了。主說話,不會一半希伯來文,一半亞蘭文的。因此,我們相信《馬可福音》所記載的是準確的。主當時說的「以羅伊」,原文譯音是“eloi’”,與「以利」的譯音“eli’”很接近,所以站在那裡的人聽錯了,就有人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另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其實當時主耶穌並不是不知道,神為甚麼要離棄他,他只不過是在背誦大衛的《詩篇》二十二篇第一節而已。經文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主背誦這節經文,為要表示,他是照著《聖經》預言而死的。但《以賽亞書》解釋神為甚麼離棄他,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4-5, 10)」當主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那句話之時,主在「靈」裡,已經經歷了「死亡」的真正滋味,因為「死亡」的真正定義是「與神隔開」。既然主在「靈」裡已經經歷了「死亡」的真正滋味,這樣,只等他的「肉體」一死,就完成救贖大工,滿足了律法的要求。路加福音還記載主在這個時刻對父神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因為神已經「救贖了他」,暗示他的靈魂不需要下到陰間,乃是立即返回父神那裡;主的肉身,也要在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勝過死的權勢。最後,主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38至41節,「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經文這樣形容,表示幔子是不可能由人撕裂,一定是天上的神親自從上面撕裂。據說,這幔子很厚,如果要撕開兩邊,每邊用十匹馬來拉,也未必能將幔子撕開。因此幔子裂開,代表主被釘,不是人將他殺死,乃是神將他獻為贖罪祭。幔子這樣裂開,不可能是普通人發現,一定是那些在聖殿裡當職的祭司發現的。「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 神的兒子!」百夫長觀察主耶穌受苦的過程和一些現象,他感到主耶穌是與眾不同,真的可能真是神的兒子。除了百夫長,還有好些婦女遠遠地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她們看到這些事,表示感到無奈和不敢作甚麼來,相信她們都感到非常絕望、無奈、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
(以上主耶穌被釘十架的詳細分析可參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