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2/01/09 可15章42節至16章20節

15章42至47節,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主耶穌的門徒。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分別記載他是個議士和曾經反對謀害主耶穌,約翰福音則記載他是暗暗作了耶穌的門徒。馬太福音記載他有一座自己的新墳(未用過的),這是應驗了以賽亞書53章9節(下)對主耶穌的預言,即「誰知(祂)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他向彼拉多求主耶穌的身體,彼拉多詫異主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主耶穌死了久不久。可見彼拉多以為主耶穌沒有那麽快會死,他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主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主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裡,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這些行動都足見他對主耶穌的尊敬。抹大拉的馬利亞在眾婦女中,是最關心主、最愛主的,因為主曾經從她身上趕出七隻鬼,又赦免她的罪,和稱讚她愛主,她也陪著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要觀察主的身體怎樣安放好。馬太福音記載主的身體被安放好後,她們還是「對著墳墓坐著」,直坐到日頭下山,夜幕低垂為止。因為日頭一下山,就是第二天,安息日開始了.猶太人的規矩是安息日不能接觸死屍,免得污穢了自己。所以她們也回去了(參路23:55)。

16章1至8節,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她們來到墳墓那裡。由此可見,她們不知道主已復活,同時,她們或許太傷心難過,忘記了主的墳墓應已被很大的石頭封住,因為在埋葬主時,她們是在看著的。現走到墳墓附近,才醒起有大石封住,如何可進墳膏主呢?於是她們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但當她們抬頭一看,卻見大石頭已經滾開了。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她們就甚驚恐。根據馬太福音28章2至8節,這少年人是由天上來的使者,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墳墓的人就因這天使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馬利亞她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祂的地方。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祂,正如祂從前所告訴你們的。’」天使所傳的話其實十分清楚,她們聽了就出來,從墳墓那裡逃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而馬太福音28章8節記載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綜合以上兩處經文,天使傳話後,相信她們感到又害怕、又大大歡喜,由於這個消息太突然、太重要和太驚奇,一時之間她們無法消化,即時的反應只是在跑出來,沒有將所遇的事告訴所遇到的人,但她們隨後就跑去報給門徒。
9至13節,按馬太福音記載,

婦女們在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時,忽然,主耶穌遇見她們 。但路加福音則記載天使報訊後,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便從墳墓那裡回去,把這一切的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路加並沒有提到婦女是何時見到復活的主,但按約翰福音記載,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由此可見,那清早抹大拉的馬利亞先將見到天使的事告訴門徒,然後再遇見主。她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他們聽見主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這兩個人應該就是在路加福音記載在以馬忤斯路上遇見主的兩個門徒,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走路的時候,主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不論婦女或這兩個門徒的見證,門徒也是不信。

14至20節,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主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從馬可福音以上的記載,突顯門徒不信的心。當主耶穌親自向他們顯現,固然扭轉了門徒的「剛硬的心」,同時,主又對他們頒下大使命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註:“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此段提到「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並非說不受浸就不得救,因為連接此句已清楚說明「不信的,必被定罪。」所以,重點是「信」,受浸只是信主後理當隨之而作的見證。「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這段的意思明顯有別於上文的大使命,大使命是命令,所有信徒都要遵行,後者是不會每個信徒必然會有的經歷,更不可能成為得救的條件。假若說新方言才能得救,那就要做齊第十七節的五件神蹟才得救,明顯不合理。這裡說信的人「必有」只有「會有」的意思,不是一定(must)要有,不論聖經或其他的「見證」,從來未見到有一位信徒經歷了這五樣神蹟。馬可福音加入本節,相信是參考使徒們的經歷作為例子。按所記神蹟的性質,肯定不是整個新約時代所有信徒都可以經歷的神蹟,甚或只是神在使徒時代個別信徒身上的作為而已,正如第20節所述,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按此說明在初期教會,神賜下神蹟,為要證實所傳的福音,但新約聖經寫成後,福音的權威已確立,門徒以聖經(神的話)來傳福音,不用靠神蹟來證實所傳的道。話說回來,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這位被接高天的主,必有一天再來,接我們返回天家,這是我們最大的盼望,是最大安慰,也成了最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