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8節,分辨潔淨的走獸家禽,應是「分蹄倒嚼」的。這是在衛生方面來說的,但為何要分蹄倒嚼才潔淨,其中道理未能明白。但神既是創造萬物的神,有可能是祂為了方便祂的子民容易分辨,於是祂在創造萬物之時,就這樣定規。按事實來說,豬是分蹄的,但卻不倒嚼,豬肉也實在比較不潔,因為豬的生活是污穢的,牠常到泥地去鑽,牠也是吃雜食的,所以一定吃下許多不潔的食物;況且豬因為沒有倒嚼的緣故,所以他的消化過程沒有足夠的胃酸去殺菌,必有許多細菌和過濾性病毒進到物的體內。就如據聞最污穢是豬頭肉,從顯微鏡下可以看見許多細菌在鑽動,而且其中有一些細菌若跑到人的腦部去,就會使人發瘋,或腦膜炎。另一方面,舊約時代,他們常將牲畜獻祭給神,作為預表基督耶穌和基督徒將自己獻給神,為神活、為神死;而豬的生活方式很污穢很野性,很懶惰,無論從那一方面都不能用來預表基督和我們獻給神。其他不潔的動物都是在其生活方式,其性情,其食物等方面不合衛生,或不合聖徒的體統,例如狼、獅、虎等等,這些都是性情兇殘和生活不潔的。但牛、羊等動物就不同了,因為這些動物不但「分蹄」、又「倒嚼」,而且牠們的生活、性情和食物,都比較潔淨和可以用來預表基督和基督徒獻給神。因為他們性格馴良,生活較為清潔,都是吃草的,又因為倒嚼的原故,消化過程殺菌的機會非常高,所以其肉是合衛生的;其性情適合預表基督和我們信徒。
9至12節,至於分辨魚類,神定規「有鱗有翅」才視為潔淨,其他一概都為不潔淨。因為「鱗」可以將水中污物隔開,使其肉可以保持較高的衛生程度;「翅」可以使魚游於水中,不至在水底的淤泥中爬行,以至吸食或沾染了沉於水底淤泥中的污穢。所以、以色列人不吃「蝦」或「蚧」,「沙魚」、「鰻魚」、「蜆類」等類都不吃,因為這些都生活在污穢的環境中,性情兇殘,其食物也不潔。在靈意方面來說,「無鱗」即沒有能力與罪惡分隔;「無翅」即沒有能力過聖潔得勝的生活。
13至19節,至於禽鳥,聖經沒有教我們怎樣分開那一類為不潔、那一類為潔淨,但將不潔的雀鳥名字簡列出來。例如:鵰類、鷹類、烏鴉類、鴕鳥,鴞、鸕鶿、角鴟、鵜鶦,鸛、鷺鷥、蝙蝠等類。我們若仔細研究這些鳥類、不難發現這些鳥類也是生活兇殘的,其生活方式也是不能用來作為祭物獻給神的,還有其食物也是污穢的,所以其不潔的緣因與上述的也相同。但潔淨的鳥類有白鴿,班鳩,鵪鶉等類。
20至23節,至於蟲類,神為以色列人定下的條例是這樣,凡「有翅膀」郤「用四足爬行」的活物都為潔淨;但「有翅膀」又有「腿」可以蹦跳的就為潔淨。這類潔淨的昆蟲有蝗蟲、螞蚱、蟋蟀等。我們可以明白,無翅膀的昆蟲一定在地上爬行,沾染了地上一切的污穢,自然不合衛生;但有翅膀卻仍舊爬行的,還是同樣沾染地上的污穢;只是「有翅膀」可以飛起,有「腿」可以蹦跳,這樣就可以使這隻昆蟲不至沾染地上的污穢,就為潔淨了。所以不潔的活物有鼠類、蜥蜴類、壁虎類等等。
24至43節,對於以上這些活物,凡「自死」的都為不潔,因為極有可能是患有瘟疫而死的,尤其是那些不潔的昆蟲類。若死了,而且丟在甚麼器皿上,都要打碎,丟在池水中,全部水就要倒掉,丟在衣服上,就要浸在水中一天,洗潔後才為潔淨,丟在濕了水的種籽上,這些種籽就為不潔。對於那些不潔之活物,是與以色列人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這類條例其實都是為了防避細菌和傳染病而設的。
44至47節,「聖潔」這個名詞原是抽象的、注重物質生活的人或會難於了解「聖潔」是個屬靈的實在。神為要使屬祂的人明白聖潔的重要,和這問題所帶來的影響,於是神就將「生活上的衛生」條例,化在「靈性上的聖潔」條例上,藉以解明何為生活聖潔、因為身體衛生問題與靈性聖潔問題極之相似,就如人看見物質或身體上的污穢,即可意會到靈性上的污穢是怎樣的。況且古時醫藥科學的知識不發達,人在那時候實在難以明白何為「細菌」、「病毒」,即使我們現在這個醫藥昌明的社會還是不能完全明白,有極多病毒的來源,變化、治療等都是使人感到束手無策的。神為了關心祂子民的健康生活,就給他們劃分了符合衛生的和不符合衛生的分界線。其實,物質的衛生問題對靈性的不潔問題是互不相干的。所以主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才能污穢….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裏、又落在茅廁裏麼。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生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裏發出來、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郤不污穢人。」(太15:10-20)。保羅又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羅14:14) 。因為食物或物質只能影響物質的身體,惟獨思想觀念這些出自人內心的東西才能污穢人。這樣,主耶穌很清楚地分劃出,物質界和靈性界是互不干涉的。可惜、以色列人不明其中的意義,硬把衛生條例當作成聖條例,以為只要自己不吃不潔之物就在靈性上成為聖潔了。這樣,他們在物質上死守潔淨的條例,但那些真正使他們不潔的罪惡,他們就認為不要緊了。其實,神定這些衛生條例的目的是為關顧祂的子民的健康,同時,是要幫助他們小心過榮神益人的生活,正如保羅所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並且為了使他們了解屬靈聖潔的真實,因為靈性上的不潔是看不見的,神怕以色列人為看見就不相信有屬靈不潔的事實,所以神就定了這些條例。
(上述內容請參閱主光哥網站中的《利未系統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