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31至35節,這是路加醫生選記的第四個事件,要藉著幾個法利賽人通知耶穌、希律王想要殺他的消息,來證明以色列人始終不肯悔改。主耶穌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意思是說:「你們不是為關心我,而私下前來通知我,要我逃走的;我知道你們是希律派來的人,你們回去告訴希律好了,他只不過是一個狡滑而沒有甚麼本領的『狐狸』吧了。他心中有甚麼詭計,我都知道。我是不會怕他的恐嚇而不作工的。」主稱希律為「狐狸」,暗示他將來不是殺死主的兇手,他只不過分享殺死耶穌的成果而已。主又說:「今天明天我趕鬼治病,第三天我的事就成全了。」主所說的「第三天」,不是指他死後第三天復活,而是指主作工作到最後一天才喪命。主在下文指出,他不能在耶路撒冷以外喪命,因此,主所說「第三天我的事成全了」,意思應該是「我很快就做完我的工,那時,我被釘十字架也不要緊了。」主認為,他何時死,絕對不是由希律王來支配,乃由神自己來控制。如果主一天還未做完工作,神是不會讓他被殺的。所以主說:「今天明天我必須前行」,意思是,我必須繼續前往耶路撒冷,要在那裡喪命,我知道神的旨意,不是要我死在耶路撒冷以外,所以希律王必不能在這裡殺我。主突然用異常感嘆的語氣,轉過來對著「耶路撒冷」說話,把「耶路撒冷」看成一個人一樣,苦苦勸他。相信當時在場聽見的人,都感到詫異,尤其是那幾個法利賽人。主用這種語氣說話,一來為要表達出內心的悲痛,因為他知道,耶路撒冷將要被拆毀,成為廢墟;二來,主盼望眾人和這幾個法利賽人聽見,有一個深刻的印象,可以及早悔改.因為主感到,除了用這樣的方法之外,他實在想不到可以用甚麼別的方法來提醒他們,叫他們逃避即將來臨的大災禍。主指摘耶路撒冷「常殺害先知」,這是指在耶路撒冷「公會」常與神為敵,殺害神的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這是指耶路撒冷裡頭的「群眾」,以暴動方式來殺先知,沒有經過公平的審判。這樣,主指出耶路撒冷上上下下差不多每一個人,都有份殺害先知。因為他們不肯聽從先知奉耶和華的名,所說警告他們不要犯罪的話。「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雖然主指出耶路撒冷常殺害先知,然而,主還說出非常恩慈的話,形容自己像「母雞」,耶路撒冷的兒女像「小雞」。因為主的心靈見到有羅馬大軍前來,像飛在空中的「鷹」一樣,突然衝下來吞吃「小雞」.主想要保護這些「小雞」,無奈,這些「小雞」總是不肯聚集在「母雞」的翅膀底下。讀者可以想像,「母雞」是何等的焦急、難過、哀啼?主說:「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只是你們不願意。」主所說的「多次願意聚集……」,應該是指多次講道,警告他們主後七十年將有大屠殺,但聽道的群眾總是無法聽進去.雖然人數很多,外表看來好像有大復興現象,但這些萬人空巷的現象是虛假的。主見到耶路撒冷將要變成廢墟的異象,這災禍原是可以避免的,只可惜這些「小雞」不願意。主又說:「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暗示主知道自己即將被殺,卻不以自己被殺為意,乃看自己為施恩的主,很想向他們施恩。只可惜他們不信,主不得已向他們發怒,要離開他們,不肯再見他們的面。主知道,以後能見到他面者,就得生;不能見他面者,就要死。既然「多次聚集」他們,他們還是「不願意」,以後就不再聚集他們了,直等到他們「願意」承認耶穌是「奉主名來的」,又「願意」稱頌為止。意思是,等到他們全家悔改,肯相信耶穌是基督,那時,主耶穌就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拯救他們。可是,以色列人雖然受盡各樣苦難,耶路撒冷雖然變成廢墟也長達二千多年,他們仍然不肯承認耶穌為基督,不相信耶穌是奉耶和華的名來的。
14章1至6節,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親自請耶穌到他家裡吃的。在宴會中,法利賽人事先安排好一個患水臌病的人,坐在耶穌面前。耶穌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個設好的陷阱了.所以主對筵席中的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如果他們回答:「不可以」,主就引據更高的權威──《聖經》,向他們講解安息日的原意,叫他們明白,安息日治病,若不是為賺錢,只是為行善,是可以的。如果他們「不作聲」,就等於放棄追究的權利,任由耶穌自己做決定。這些律法專家「不作聲」,主耶穌就不客氣了.主先醫好那個病人,然後才向他們解釋。這個病人經歷到神的能力醫治,竟然完全不歸榮耀給神。他確實是丟在井裡的「驢」,是頑梗而沒有靈性的畜類.但主耶穌仍然滿有同情心,不顧一切地醫治他。主醫好這個人,打發他走了之後,就對筵席中那些法利賽人和律法師說:「主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裡,不立時拉他上來呢?」主耶穌公然醫好那個患水臌的病人,已經叫他們感到希奇了;現在主這樣問他們,他們更是「不能對答」。因為在安息日裡,發生驢或牛掉在井裡的事,是常有的;他們也認為,這麼危急的事,是絕對不能等到第二天才做的。但他們卻從來沒有想過,把驢或牛拉上來,也是犯了他們所定的安息日條例。值得注意的,主只問他們這個問題,並沒有給他們答案。因為只要肯細心想主為甚麼問這個問題,就會明白神設立安息日的原意,並不像法利賽人所定規的,連在安息日治病也不可。所以問題不是在安息日的設立,而是在他們錯解了安息日的原意。
14章7至11節,主耶穌留在筵席中,見有一些赴宴會的客人喜歡揀擇「首位」。主看見就「用比喻對他們說…」,並沒有直接指著某一個人說,乃是打一個比喻,借用比喻中的人物來教訓眾人。當然,那個揀擇首位的人聽見主耶穌這樣打比喻,必定會意會到,耶穌所說的就是他.他聽了,當然會不高興,但也拿耶穌沒法子.因為主耶穌說得有理,同席的人,也沒有一個敢起來反駁耶穌。主說:「你…赴…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人…,那請你們的人…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的退到末位上去了。你…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人…對你說:朋友,請上坐。…你…就有光彩了。」主說的是「智慧話」,也帶有「屬靈的真理」。以「智慧」而論,如果一個人真的想要坐首位,他應該早就想到,可能會有比自己更尊貴的客人來到,自己就被逼讓位,在眾人面前退到末後的座位去,多麼沒有光彩;同時也應該想到,如果自己坐在末後的座位,主人家發現這麼虧待,是不好意思的,於是就上前來,邀請他坐到較高的座位上,這樣,在眾人面前,豈不是顯得既謙卑,又有光彩嗎?所以,過早揀選上座,是沒有智慧的。再以「屬靈真理」而論,主指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神的性情最不喜歡就是驕傲的人.甚麼時候神看見有人自高,就會將他降為卑;甚麼時候神看見有人自卑,就會為他伸冤,將他升為高。
14章12至14節,這裡,主耶穌又勸勉請客的主人家怎樣「蒙福」。主耶穌觀察到,被邀請的客人,多是非富則貴,主就向主人家指出,這是不聰明的。因為這些非富則貴的客人,將來會回敬,請他們吃飯,這樣,「你就得了報答」;如果多請「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他們無力回敬請你,這樣,「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這樣的勸勉,主人家很同意.一來,法利賽人是相信復活的,所以也盼望將來復活時,得著神的報答;二來,主人家就算是假冒為善,也不會在這樣的場合反對主的勸勉,免得當眾暴露自己不肯關心窮人的心態。主耶穌教訓我們,要請客就要真實的請,不求回報;而且要多請一些貧窮的、無能為力回報的,等到義人復活之時,神會厚厚的報答我們。
14章15至20節,有一個同席的人對耶穌表示,「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他不明白天國的道理,只不過按常理來推斷,表示自己也羨慕得著屬靈的賞賜而已。其實法利賽人不尊重「王為兒子娶妻」,不肯赴主所邀請的神國筵席。他們最恨外邦人,認為外邦人不潔、可憎、甚至連與外邦人一同吃飯也看為犯罪,神卻邀請他們坐滿了王的筵席;猶太人就大大被刺激了,他們因此更反對耶穌所傳的福音,後來他們恨保羅,發毒誓,不殺保羅就不吃不喝,正是為此。(徒23:21)主設一個比喻來回答這個人,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這比喻其實就是《馬太福音》所記載的,「王為兒子娶妻的筵席」,只不過主在不同場合講這比喻,用了不同的用詞,和稍微更改內容而已。主藉這比喻指出,猶太人本來都是神原先邀請的客人,都是有福的.但筵席都「齊備」了,救恩預備好了,他們卻不肯信,不肯前來接受這救恩的筵席.竟「一口同音的推辭」。猶太人口口聲聲表示羨慕「在神國裡坐席」,其實不真心,只是假冒為善的口頭蟬而已。就如他們一直等候基督來臨,目的只是為在政治上脫離羅馬帝國的統治,使以色列國得以獨立而已,他們並不以悔改歸向神,與神恢復父子關係為重。
14章21至24節,「筵席預備好了」,竟然沒有人肯來享受,難道就此糟塌了?所以主人在盛怒之下,吩咐僕人將街上所遇見,本來不配的人,都邀請進來。主耶穌的意思分明是指不配的外邦人,後來都蒙恩得救,可以享受天國的筵席。主在這比喻裡,指出兩批人可以享受筵席:第一批,是「大街小巷裡的貧窮,殘廢人」,這是指世界各地的外邦人;第二批,是在最後筵席還有空座位之時,將「路上和籬笆(在觀望)的人」都勉強進來,這是指末世時,最後悔改得救的以色列人。這樣,「屋子」就坐滿了,表示得救的人數滿足了。但「先前所請的人」,就是這些不肯悔改的法利賽人和猶太人,沒有一個可以享受筵席。相信那個表示「在神國裡吃飯有福」的人,聽見主說這個比喻,如果他明白的話,他必定會感到很扎心才對.因為自己存心虛偽,竟被主耶穌看出來!無奈,當時法利賽人未必明白這比喻的意思。主所說的這個比喻,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就是原先被邀請的,因為不尊重神而不得享受筵席。不要以為猶太人不信,是為要空出座位來給我們;保羅指出,倘若我們不儆醒,落到法利賽人相同的地步,我們這些「接駁的野橄欖枝子」也要同樣被折下來(羅11:17-21)。今天充塞在眾教會裡,像法利賽人一樣的假基督徒,真是多得很。
14章25至27節,這裡記載「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主知道,群眾中,真心相信、跟隨到底、清楚得救的卻是極少。為了清除群眾中的不信分子,主耶穌轉身過來對著他們說出兩個跟隨他,作他門徒的條件:第一,「要恨自己的父母、妻子…」,而不是在這裡翻譯作「愛…多過…」。主知道,當一個人決志信主,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可能會劇烈反對,強逼他放棄信仰,說:「我們反對你信耶穌.你要作一個選擇,要耶穌,還是要我們。倘若你堅持信耶穌,就等於恨我們,因為我們恨耶穌。現在你作一個選擇吧!」真心信主的門徒選擇了「愛耶穌」,他的家人就認為他決定「恨家人」了。主也解釋說:「這樣,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配作我的門徒。」說明重點不是「恨」自己的家人,乃是在「撇下」,意思是在兩者中作一個取捨。主要我們決定,即使被家人誤會,看他信耶穌等於「恨」家人的狀態下,還是要我們選擇跟隨主,這樣,就表明我們真正明白福音的真義,和寶貴的程度。第二,「要背著十字架來跟從主」:意思也這樣,反對信耶穌的家人會「提醒」決志信主的門徒,說:「你不知道嗎?整個耶路撒冷城人人都知道了,猶太人想要殺死耶穌,把他釘十字架;你要跟隨耶穌,其實是跟他去釘十字架而已.你為甚麼這麼愚拙,明知會死,還是跟隨耶穌呢?」所以主耶穌在此表示:「是的,你的家人說得對,你若跟隨我,就可能要死;那麼,你決定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麼?」主耶穌對群眾呼籲凡真心跟從主的人,都要表明立場:「恨」主,還是「恨」群眾和自己的家人。可是,按實情來說,當時群眾中能明白福音寶貴的人很少;肯作出至死跟隨主的人更少。然而,主並不介意人少跟從他,主向來重「質」多過重「量」。
14章28至30節,主的比喻指出,蓋樓之前,應該先「計算花費」,免得「開了工,安了地基,卻不能完工」,這樣就等於前功盡廢。現在主要跟從他的人「計算花費」,主要他們考慮願意不願意付出大代價來行道,把房子的根基建在他身上。如果不願意的話,就乾脆不要跟從、不基建根基好了,免得蓋樓只蓋一半就放棄,糟塌了所建造的。在此,讀者要明白,主的重點不在這人有沒有錢,乃在這人願意不願意花費。凡「心中計算」,認為值得的,就等於他內心真的相信,建基在主身上,信耶穌得永生,是無價寶。
14章31至32節,第二個比喻,主以「打仗之前」,酌量能否用「一萬兵」對抗敵人的「二萬兵」,若不能,就應該及早「求和」。主心目中的「交戰」,是指主再來,從天降臨之時,他和跟從他的千萬聖者,要與地上的假基督和跟從假基督的交戰(啟19:11-16)。主在此表示,你們「酌量」,能否用假基督的「一萬兵」,敵對我的「二萬兵」?若不能,就要及早悔改,與神和好了。人若想要跟從主,卻不能跟到底,就是「兩頭不到岸」、或「兩邊不討好」.現在、不信的人會說你是大傻瓜;將來、主耶穌和信的人會與你為敵。所以,主勸他們要想清楚,立場也要清楚,要就是信主信到底,要就是及早放棄信仰;千萬不要似信非信,主最討厭這種似是而非的人。因為主知道,這樣人不久會喊叫「釘死他,釘死他,釋放巴拉巴。」
14章33至35節,主所說「撇下一切所有」,這些「事物」可能是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主要我們想清楚,是否值得「撇下」。主要在我們心中成為「第一位」,決不能接受有人看他為「第二位」。主本是「至寶」、是「至尊貴的造物主」、是「獨一而至聖的神」…;如果有人將他看為「第二位」,以別的事物來取代了他應得的「第一位」的位置,那事物就等於是「偶像」,主必定要將之鏟除。主不甘心被任何受造之物騎在他的頭上,凌駕於他。主要求人人都要「撇下一切所有的」,才配跟從他,作他的門徒。主要求的,乃是「計算」,即是人心是否這樣「相信」.因為不是這樣相信的人,有一天,危機來臨的時候,他會放棄信仰,顯明他是不能得救的。主用「鹽」的比喻來結束這次講論。神的兒女活在人群中間,就像鹽「溶化在人群中」一樣,影響人群不變質、叫人們感到,和我們相處十分好味。另一方面,這些「氣質」又叫神的兒女們像「光」一樣,活在人群中,「高貴脫俗」、高高在上、分別為聖、不與人同流合污、叫人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與天上的父。如今主耶穌在這裡指出,「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意思是說,一個人跟從主,「鹽若失了味」,不能影響別人不變,反被別人影響自己的信仰改變,就像變成一塊沒有用的石頭一樣。原來古時人們常用「石鹽」,用的時候,只澆水在其上,溶取其中的鹽份,直到最後鹽份沒有了,只剩下一塊石頭,這就是「鹽若失了味」的意思。這塊沒有鹽味的石頭完全沒有用,只能用來舖路,被人踐踏。所以,主不重視人多跟從他,但非常重視跟從他的人,有沒有「屬靈氣質」,是世人所沒有的。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