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2/05 路15章1至32節

1至2節,這些罪人「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顯出願意悔改的表現,主耶穌當然給他們機會,所以樂於與他們相近。法利賽人「私下議論」,批評耶穌接待罪人,但耶穌不是與惡人同謀、同路、同分享他們的成果,而是引導他們悔改,叫他們放棄行惡的計謀、離開他們的道路。法利賽人只看耶穌的外表,不肯正視主耶穌的內心和動機。《聖經》多處表明,神雖然至聖,卻非常喜愛肯悔改的罪人。(參賽57:15及賽66:1-2)這些經文是法利賽人和文士應該念過的,他們卻完全沒有想起來。

3至7節,主耶穌用三個比喻來解釋,為甚麼他愛罪人。這裡,主耶穌先指出:「你們中間誰有…」,意思是,你們人人都會愛自己「走迷的羊」,想盡辦法,把他們找回來;可是,你們沒有想到,罪人也像「走迷的羊」一樣,都是屬於神的.而且,人比羊貴重得多,我將他們領回來,你們倒為此反對我嗎?主耶穌表示自己撇下「九十九隻羊」,到曠野去尋找那「走迷的一隻」;好牧人愛「那走迷的一隻」,多過他們這「九十九隻」。其實這「九十九隻」不是沒有犯過罪,只不過他們不肯承認而已。主向他們表示,即使他們沒有犯過罪,也得關心失迷的那一隻才對。如今主撇下他們,去尋找罪人,領他們歸向神;他日,他們也可能會走迷,那時他們也盼望主來尋找他們。主這樣說,暗示主自己就是好牧人,找著迷羊,就十分歡喜,並不生氣,因為知道羊不懂性,走迷了路。牧羊人歡喜,是因為「羊屬他」;這種關係,比羊的「過失」更重要.所以牧羊人會原諒這隻羊。神愛罪人也是這樣,罪人雖然犯罪,得罪神,但是罪人也是照著神自己的形像造的,本是神的兒女;只不過,罪人被魔鬼迷惑,忘記了神,跟隨魔鬼。如果罪人肯悔改,轉回來歸向神,承認自己屬於神,神是會非常快樂地收納他們的。主耶穌以「常理」來解釋他拯救罪人的喜樂,「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意思是不介意這隻羊曾經走迷,又不介意牠成為自己的「重擔」,樂於把牠扛在肩頭上,帶回家去。「從曠野領回家」代表從佈滿危機的世界領回天家。這是何等美。「請鄰舍來一同歡喜」。主所說的「鄰舍」就是天使,主稍後指出,一個罪人悔改,天上所有的天使都為他歡喜。「天上更大的歡喜」,當天使看到神在這「一個」肯悔改的罪人身上,彰顯出神的大愛和榮耀之時,所有的天使都希奇,神竟然會如此愛罪人。主所說,「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其實只不過是一個假設而已;世上根本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8至10節,這個「婦人」尋找失落的小錢,用的方法是「點燈」和「打掃」;「聖靈」尋找我們的方法,也是這樣,他要「光照」我們,和「潔淨」我們,然後領我們歸向神。「十塊錢,失落一塊」;當然那「九塊」代表「不用悔改的義人」,如同那「九十九隻羊」的意義一樣;「失落的一塊」代表聖靈想要尋找的「罪人」。這是說,「所有人」加起來,才只不過是「十塊錢」而已,其實沒有甚麼價值;但在聖靈看來,「十缺其一」就不完全了,所以非找到不可。神認為,如果有一個罪人肯悔改,而未能將他領回,這就是遺憾,證明神自己「不完全」.所以無論如何也要找回他。我的神既然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永活真神,他要計劃拯救的所有人,就必定百分之百成功,將他們拯救回來,不會失落一個。主耶穌形容這個「婦人」請「朋友鄰舍」來,為他找著的一個小錢一同歡喜。「聖靈」找到一個罪人悔改,還邀請所有的天使來一同歡喜,其實他們怎會為一個罪人歸向神而歡喜呢?但他們想,即使是朋友鄰舍關係,尚且應該與那個婦人一同歡喜,何況天使與神的關係,豈不更應該以神的樂為樂嗎?所以,主耶穌所講這個「婦人尋找小錢」的比喻,重點是在「即使不為找到小錢歡喜,也應該為朋友鄰舍的歡喜而歡喜」。

11至13節,第三個比喻是「浪子回頭的故事」。主耶穌將「眾稅吏和罪人」比作「小兒子」,將所有自以為義的人,諸如法利賽人和文士等,比作「大兒子」,將神比作「父親」。「小兒子」先提出分家業,並且非常大逆不道地認為,這是他「應得的」.因為他以為,日後父親死了,家業豈不是「應當」分給他們兄弟二人麼?主耶穌用這個比喻,暗示所有以色列人都認為,「家業」(屬地的應許)原是神賜給亞伯拉罕後裔的。因此,「眾稅吏和罪人」認為,亞伯拉罕死了,自己既然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天然就有資格承受這些福。神並沒有與他們計較,仍將迦南地、和地上的財寶賜與他們,讓他們可以過活。誰知,才「過了不多幾日」,意思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不久,「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意思是,以色列人一進入迦南地就忘記神,遠離真道,與神疏遠,斷絕與神一切關係,與外邦人同流合污,像一個「浪子」一樣。以色列人都是愛恩典多過愛施恩的神,重財物過於重與神的關係。「任意放蕩」,代表以色列人犯罪,不受律法約束,為所欲為,這就是法利賽人和文士所鄙視的「稅吏和罪人」的行為。他們「浪費貲財」,是指稅吏和罪人藉著瞞稅、騙稅、偷竊、貪婪……等方法來發財,為要過一些荒宴醉酒、奢侈無度的生活.人人都不將摩西的律法放在眼內,不受「父親的教訓」所規勸,遠離父親的心意。

14至16節,這浪子「耗盡一初所有的」表示「過往」的放縱犯罪生活必須停止了,因為「現在」再沒有金錢可以這樣揮霍。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呢?將來的結局會有怎樣的痛苦呢?「遇著大饑荒」表示面對「現在」的一切環境都不順利,求生的途徑都似乎絕了,「將來」也看不到有甚麼盼望。這時才想「醒悟」自己的愚拙,為何當初只顧「目前」而不顧「將來」呢?為何只顧物質的享受而不享親情呢?「老闆看他連豬都不如」,表示浪子不但發現自己沒有錢、沒有前途、連「人格」也下降到連豬都不如。本來人吃「豆」,豬吃「豆莢」,但現在自己連豬所吃的,老闆也不給他;自己倒要服侍那些豬,不讓豬捱餓!何竟自己從「少爺」的地位,墮落到如此田地,「連豬都不如」呢?
17至19節,「醒悟過來」是真理的發現、是叫人悔改的巨大力量、是得救的第一步……。罪人若沒有「醒悟」,就必被罪惡捆綁至死。可是,許多人若非遭到重大的打擊,總是不會醒悟過來。他想到自己原是「少爺」,自己有一個「非常富有的父親」,比現在這個老闆富有得多、有愛心得多…。罪人悔改也是這樣:必須醒悟自己有靈魂,自己本是「神的兒女」,因為人有「生身之父」,也有「萬靈之父」(來12:9-10)。罪人必須要有「屬靈的醒悟」,才能得救。他醒悟「與父親恢復關係是惟一出路」:一切問題不在於金錢、財物、環境、工作、際遇……等的缺乏,乃在於自己離開了父親。他又醒悟「回轉道歉是惟一的條件」,浪子必須「相信」父親還會愛他,還有「恩典」為他存留;浪子想辦法與父親恢復關係,想來想去,除了向父親表示「認罪悔改」之外,別無他法,他也無能為力作甚麼來恢復關係;浪子必須先主動走到父親面前,以「行動」表示真心悔改。神像父親一樣,只要兒女表示「認錯」和「改過」,為父的總是會原諒他們的。因此,聖經所強調得救的條件,並不是人要付甚麼代價來換取救恩,而是人必須真心認罪悔改,相信父神仍有赦罪之恩。「自己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人」:浪子感到得罪了父親,是必然的了,因為他耗盡了父親一半的產業,又離開父親,與娼妓為伍。但是,更寶貴的,是這個浪子也感到「得罪了天」,這才是他真心知罪的表示。是天在報應他,因為他認為自己的一切際遇,絕對不是巧合的,而是神特意按排,為要打擊他,喚醒他的。他認為「今後不配做兒子,只求父親請他作雇工」:在浪子心中的籌算,若父親肯收他作雇工,按工價計算,使他不至餓死,也是「一半恩典」了。罪人悔改歸向神,確實也是這樣:我們沒有任何公平的理據,要求神一定要赦免我們,全然恩待我們。我們極其量,只能盼望神以「一半恩典」來對待我們,就是以「恩典」來赦免我們「過往」的過錯,叫我們「不至滅亡」就夠了.「日後」,我們應該立志作個「忠心的雇工」,祈望神再以「公平」來對待我們,可以按我們的工作和行為表現來報應我們,按律法的標準來審判我們,這是為要向神表示,我們的悔改是真心悔改的。但是,浪子極其量所求的,只是「一半恩典」;父親所賜的,卻是「全然恩典」──過往的罪,不再計較;今後仍然做他的兒子。不單是「不至滅亡」,更是「反得永生」,這是何等寶貴的「大恩典」?

20至24節,主耶穌在此特別指出,「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表示原來這位父親日思夜想,非常掛念浪子,常常望著路口,等待小兒子回來。所以《聖經》指出,「相離還遠」,父親就看見他。這裡形容一個「屬靈的原則」,就是天父的等待,與罪人的回頭,必須是互相配合的。雖然天父何等盼望與罪人恢復父子關係,但是,如果罪人不肯回頭,天父是不會單方面原諒他,求他回來的。當父親跑上前去歡迎浪子的時候,這位父親還未等浪子說出第一句道歉的話,就跑過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咀」。這表示神一看見罪人稍微有一點點悔改的表示,就立即全情地歡迎他,用「親咀」來表示接納他、用「親情」來支持他。但是,父親仍然等候浪子說話,因為浪子若不表明回來的目的,父親必定不能正式宣佈恢復他的關係。浪子原準備要說的話,共有五句(參上文,15-16節),現在見到父親的面,最後一句「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卻沒有說出來。為甚麼呢?因為當父親聽到他說:「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之時,已經猜到他繼續想要說下去的是甚麼。於是不准他說下去,乃用「恩典」封住他的口,吩咐人把「戒子」、「上好的衣服」等美物拿來給他。其實當浪子一開口稱呼「父親」,這位父親已經知道,浪子回來,最大的目的是想恢復父子關係;再聽浪子向他道歉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父親感到已經夠了.所有做父親的,都只不過要求兒子肯承認自己是父親,和為自己做錯的事道歉而已,別的都不介意了。我們的父神就是這樣.在所有宗教之中,只有《聖經》所說的這位神,不要求我們獻上甚麼來換取救恩,只要求我們肯相信神的兒子耶穌,藉著他恢復與神的父子關係,和肯悔改,向神認錯,這位天父就滿意足了。這位父親吩咐僕人把如下四樣「恩典」拿來,賜給浪子,「上好的袍子」代表「稱義」,父親要僕人「快」拿來給他穿,意思是,罪人一真心悔改信主,就「立即得救」,並不需要做甚麼來贖罪。「戴戒子」代表「得權柄作神的兒女」。「穿上鞋」代表「浪子今後可以進入家中生活」,所走的路都是清潔,光明的路.生活方式大大改變,身份也大大改變了。「宰肥牛犢,吃喝快樂」,《聖經》吩咐以色列人,遇到高興的事,都要獻「平安祭」。「平安祭」又是「和好祭」,因為“peace”這個字可以用作和睦,或和好;就是父親要與兒子和好,重新收納他為兒子。

25至28節,「大兒子」是代表以色列人中那些靠遵行律法自義的人。「大兒子」就是「長子」.「正在田間」表示這個大兒子很勤力工作,照顧父親的產業。按靈意,這代表猶太人以為靠「工作」或「功德」可以得救,可以換取救恩。表面上,「大兒子」並沒有離家做浪子,仍與父親同住,而且勤力做工,正如他稍後對父親說:「我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應該很得父親的歡心才對。但是他內心其實不尊重父親,因為不肯以父親「失而復得」的樂為樂;他父親愛他的弟弟,他也不肯以弟弟「死而復活」的樂為樂.卻一味想要得著一隻山羊羔,讓他可以「與自己的朋友吃喝快樂」。所以他的心其實已經與「浪子」無異。「他回來離家不遠」,父親為回頭的小兒子大擺筵席,代表「天國的筵席」,就是將來所有人都離世之時,在天上參加最快樂的筵席,是每一個猶太人都非常羨慕,有一天能夠出席的(參路14:15)。如今這個「大兒子」從田裡回來,「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就生氣,不肯進去」,意思是當猶太人知道,主耶穌所傳的「福音」竟然叫「罪人靠恩得救」,讓罪人白白「享受天國的筵席」,而「父親」竟然不看重猶太人這麼努力「遵行律法」,於是就「生氣」,其實也是「嫉妒」,不肯接受這「福音」。「肥牛犢」比喻「福音所帶來豐盛的救恩」,大兒子生氣,不肯進去參加這個宴會、不肯與父親和兄弟同樂,因為他埋怨父親連一隻「山羊羔」也不肯給他。「山羊羔」比對「肥牛犢」,當然遜色得多了。所以「山羊羔」其實代表以色列人日日祈求,想要得著的「復興以色列國」,就是推翻羅馬帝國,獨立以色列國。其實,復興地上的以色列國,又怎可以與天國相比呢?

29至30節,父親勸他,他不聽,理由是他認為他「服侍」父親這麼多年,父親從來沒有欣賞過他。以色列人埋怨,他們一直以耶和華為他們的神,在聖殿裡事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從來沒有違背過神的誡命」,神卻沒有以此為他們的義。他認為父親行事「不公」,因為他埋怨父親判斷小兒子為「義」,其實他一直和娼妓在一起的;反而判斷大兒子為「不義」,其實他認為自己從來沒有違背過父親的命。他的觀點是「應該按行為稱義」;他沒有考慮到父親的觀點,就是「應該按恩典和信心稱義」.小兒子已經淪落到連豬都不如,很可憐;現在他肯悔改回來,應該給他一個機會,為甚麼還要針對他的過失呢?猶太人一直不肯信福音,就是不能接納「恩典」取代「行為」的救法.他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外邦人和所有罪人,怎可能一信就得到最好的救恩;猶太人這麼嚴謹遵守律法,反而不能得救呢?大兒子這樣反對父親,聽來好像有一點理由.其實,他這些話正浮現出,他內心許多問題,他認為自己的義,大過父親的義。

31至32節,父親所說:「兒阿,你常和我在一起,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這句話,相信是最大的諷刺。為甚麼這個大兒子一直都不領會,還埋怨父親「不給他一隻山羊羔」,其實一切都擺在自己面前,是自己不享用而已。法利賽人因為「不信」,做了兒子,而且還是長子,也不會享受長子的權利和福氣。本來,他們嚴守律法,是個好兒子;但因為「不信」,享受不到兒子的福份,還是看自己為「雇工」,只會斤斤計較自己「應得的」,和兄弟「不應得的」,所以不能得救。父親又解釋說:「只是你這個兄弟……」,意思是說,按律法,你這個兄弟已經分了一半家業,應該再沒有權利回來享受剩下的家業,所以「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但是,按親情、按恩典、按愛心,你這兄弟現在回來,表示悔改,為甚麼我們不接納他呢?他雖然花掉我一半的家業,卻不能因此失去兒子名份。他一天肯承認我是他的父親,他仍是我的兒子,也是你的兄弟。你為甚麼就是只計較家業,而不計較親情呢?「…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父親提出這個「理當歡喜快樂」的理由,非常合理和重大。現在小兒子回來了,父親感到「失而復得」,解決父親長期憂心的痛苦,身為長子的,怎可能不與父親同樂呢?為一口氣,不肯聽勸、不肯進去享受愛筵、不肯進去恢復兄弟的快樂、不肯以父親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連自己做大兒子所得的份,也因為生氣而放棄,把自己關在外面黑暗的地方,哀哭切齒,何等愚拙?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