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3/26 路19章1至19節

1至2節,耶利哥城是從約但河東岸過河,進耶路撒冷城之前的必經之路。這城種滿了放香的棕樹,和香油樹,使這城遠近知名,因為這裡的香油銷售到世界各地。因此,人們稱這城為「棕樹城」.事上實,耶利哥城在原文的意思就是「香城」,是巴勒斯坦最肥美之城。這城的稅吏長撒該,也因為這城的富庶而發了大財。當時的稅制非常奇怪,羅馬政府竟然以「承包制」來判給這些稅吏.政府不理各城的實際經商情況,只憑經驗估計,指定某城在一年內必須繳交某一個數目的稅款。各城的稅吏,可以出價競投,價高者得,以後實際上收多少稅,全歸稅吏所有;少收的,由稅吏私人補貼。這樣一來,稅吏們必定向百姓多抽重稅,以圖發財,不然他們有可能虧本。貪財的稅吏,仍然用盡各種方法,剝削人民的金錢。當時的猶太人,非常鄙視稅吏,視他們與罪人同類,與娼妓為伍,不准他們進入會堂。如今撒該是個「稅吏長」,他被人憎惡的情況更甚。

3至4節,這裡,我們看見稅吏長撒該,有一個非常強烈想要見主的決心,群眾也阻止不了。他早就聽聞耶穌的事,群眾都在議論耶穌是不是基督,他卻不關心政治方面的需要,不管基督來是不是要推翻羅馬帝國,獨立以色列國;他只十分仰慕耶穌的為人,和他所講的真理。他沒有蓄意去求主甚麼,只想看一看耶穌,就心滿意足了。可是,當耶穌進入耶利哥城的時候,人實在太多了,城門的大街兩旁都擠滿了人。這裡告訴我們,熱心看耶穌的人,和早到看耶穌的人,都沒有用,因為他們心中不需要耶穌,他們的熱心完全得不到主的欣賞。撒該來到人群中間,想要見主,但群眾一見到他,就鄙視他,故意阻塞他,不讓他見到耶穌。撒該雖然被歧視和排斥,身量又矮,又遲到,他裡頭渴想要見主的心,卻被無所不知的主耶穌注意到。他雖然得不到門路見耶穌,耶穌卻暗暗安排,讓他看見。撒該「跑到前頭,爬上桑樹」,好讓他看到耶穌。其實,一個財主,同時也是一個有地位的稅吏長,必定穿上高貴華麗的衣服,怎會爬上樹而不怕被人恥笑呢?一般來說,爬樹的,除了猴子,就只有小孩子才會這樣做.何況撒該身量又矮,對他來說,爬樹是特別困難的。但撒該裡頭想要見主的決心,勝過一切困難.如同上文那個瞎子,他想要見主的決心,勝過群眾的阻止和責備一樣。

5至6節,撒該在樹上,居高臨下,高過所有人,看耶穌看得非常清楚。耶穌來到樹下,突然,主耶抬起頭來看他,主突然叫他的名字「撒該」.心想,主耶穌怎麼會認識我,又知道我的名字呢?還未來得及思考,撒該又聽見耶穌說:「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裡。」太過好了!我原先的祈望,只不過是想要看一看耶穌就滿足了,現在主耶穌竟然不鄙視我,還接納我,要到我家裡來「住」!噢!太好了,主耶穌一定知道我是何等的仰慕他、需要他.我需要他,不是為疾病、也不是為貧窮,乃是為心靈空虛。何竟主連心靈空虛,他也願意關心,並且以「他自己」來滿足我呢?太寶貴了!太寶貴了!撒該的反應很快,他立即從樹上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回家去住宿。我們想起《以賽亞書》這樣說:「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賽57:15)這個福份,撒該得著了,其他人卻得不著.因為其他人的心,沒有這樣渴想主.凡饑渴慕義的,主必叫他們得到飽足(太5:6);凡心中渴想神,如鹿渴慕溪水的,主同樣叫他們得以朝見神。(參詩42:1-2)

7至8節,眾人鄙視和排斥稅吏長撒該,現在卻看見,耶穌指定要住在撒該家裡,所以眾人都感到大惑不解,紛紛私下議論耶穌「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這樣的議論,目的是諷刺,所以撒該也聽見了。撒該想,眾人想要拆散他與耶穌的關係.但是更嚴重的,眾人這樣攻擊耶穌,如果有一些良心軟弱的人聽見,豈不是會懷疑耶穌不是基督,禍害豈不是更大?猶太人向來不與外邦人來往,也不與他們一同吃飯,也不與稅吏交往。現在耶穌竟然主動地表示,要住在一個稅吏長的家裡,叫他們怎能接受呢?其實他們不明白,耶穌與稅吏同住,不是與他們一同犯罪,乃是領他們悔改。撒該聽見眾人這樣私下議論攻擊他,他並沒有懷恨眾人,反而認為眾人議論得對!這一點實在非常難得.肯真心悔改的人,不但從《聖經》,從主耶穌,聽見聖靈的聲音,甚至也從反對自己的人中,聽到聖靈的聲音,證明聖靈可以藉著任何途徑對人說話。所以撒該心裡想:我連累了主耶穌被眾人議論,怎對得起主呢?撒該突然向耶穌和眾人表白一切。撒該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意思是說,主阿,他們說你不應該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我認為他們說得對!但是,我現在要向你和所有人作見證,從今以後,我不再作罪人了!其實我早就厭倦犯罪的生活.金錢對於我來說,早就沒有甚麼價值了。所以我要藉這個機會向大家宣佈,我從前所得的金錢,如果有一半是從犯罪的途徑得著的話,我願意把這一半拿出來分給窮人.剩下的一半,我也不重視.如果大家還認為我訛詐過誰,只要提出證據,我必定「還他四倍」.因為我決定要離開犯罪的生活,務請主一定要到我家裡來住宿。撒該願意把一半財產分給窮人,這一點已經叫眾人感到嘩然了,從來未聽過有人會這樣做的;撒該又表示,如果證實他訛詐過誰,就「還他四倍」.這一點更叫眾人大大驚奇!因為按摩西律法,人若偷牛或羊、若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出22:4);若所偷的仍然活著、他只要「加倍賠還」就夠了(出22:4)。如果偷牛羊的人肯自首,又自願賠償,他就只要將失物歸還給原主,另加五分之一利息就是了(利6:5, 民5:7)。如果有兩個人為牛或驢、或任何東西爭辯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出22:9)。這樣,我們看見,撒該自願還別人四倍,是將自己「可能訛詐過誰」,當作最嚴重的案件來處理,叫人怎不佩服他呢?其實撒該心中認為,這樣的賠償,損失尚小;主耶穌肯他到家裡住宿,得著更大。初信主的撒該,已經有一對很好的屬靈眼睛,可以看到耶穌是基督是至寶、是永生神,能叫罪人得著永生…….這樣,世上還有甚麼財寶,可與主耶穌相比呢?

9至10節,值得注意的,是耶穌一直沒有主動地向撒該說甚麼,一切反應,都是撒該自己做主動的。主耶穌等撒該表示願意為他放棄一切屬地的財寶之時,就作出一個結論,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這表示,主已經觀察到,撒該有一個很正確而強烈的信心,證明他得救了。這一點又告訴我們,要準確觀察一個人是否已經得救,除了觀察他的信仰內容是否正確之外,還要觀察他的實際表現,能否流露出,相信耶穌比世上的財寶更寶貴。例如,是否肯為主的緣故,將世上的財寶分給窮人、或奉獻支持聖工、或不介意地上的得失、或為得著天上的賞賜而歡喜、或不介意為主殉道……等,這些都是一個人得救的表現。倘若一個人說自己真心信耶穌,卻連經常性的奉獻也不願意、或介意屬地的得失,大過屬天的得失、或心思上只專注地上的財寶,從不關心自己的靈性、或很注重討地上的老闆喜悅,不注重討天上的主喜悅……,我們就有理由懷疑,這人其實是未得救的.因為他以為,地上的一切寶貴過天上的一切。撒該一個人信主,但主耶穌宣佈救恩到了他的「家」。撒該心中知道,他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訛詐過任何人,所以,能提出證據,前來要求還他四倍的人,一定不多,他是有足夠能力應付的。這麼長時間的改變,必定是全家人人都明白、都同意、都讚賞、都支持的。所以,撒該一信主,全家就信主,這就是主耶穌所說,「救恩到了這家」的意思;也是為甚麼撒該這麼緊張,寧願放棄一切,也要耶穌來住在他家中的原因。主宣佈撒該全家得救之後,又解釋說:「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句話的反面表示,從前他因為貪財,被猶太人看他像外邦人一樣,不與他來往,不准他們一家進入會堂,看他如同不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一樣,沒有機會得救。現在主指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表示從今以後,猶太人不會再歧視他,也不應該歧視他了.因為不論憑血統、憑信心,他都比其他猶太人更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有資格承受從亞伯拉罕而來的福。最後,耶穌又為自己解釋,他不是到「罪人」家裡去住宿,與罪人同謀、同路、同享他們犯罪的成果,違反《詩篇》第一篇的「三不」原則;主到撒該家裡去,乃是為「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將他們領回神的家。主又指出,「人子來」的惟一目的,就是「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尋找」一詞,暗示主自己是好牧人,主動到世上來,為要領因迷失而快要喪亡的羊回家。表面上看來,好像是撒該先做主動,想要見主;實際上是主先主動來尋找撒該.因為主知道,撒該有一顆強烈想要見他的心,所以主就刻意安排,親自來到耶利哥城,跑到桑樹下來呼喚他,主動提出要住在他家裡。主這樣解釋,對撒該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第一,主要撒該知道,主本來是神,降到世上來尋找迷羊,才成為「人子」而已;第二,地上無論那裡,如果有人想要尋求主,主就讓他們尋見。主知道萬人的心,那裡有人需要主,主就來滿足他;第三,主要撒該明白,如果主不是知道他先有一顆願意悔改的心,主是不會「住在罪人家裡」的;第四,從前撒該雖然有錢,卻「迷失」在金錢和罪惡中,並且頻臨「喪亡」的邊緣.現在撒該願意放棄那些犯罪得來的金錢,就是被主尋回,領返羊圈,全家得救,重新歸屬於神。

11至14節,主講這比喻為要指出「主先往遠方去」(暗示自要被殺、復活、升天),後來才「得國回來」(末世時才駕雲降臨)。但主回來之時,卻要殺死那些「不要他作王的人」。只有少數「忠心為主作工,等候主回來的僕人」才能得救。「貴冑」“nobleman”或譯作「貴族出身的人」。主這樣形容自己,為要指出,主雖然被人鄙視為「拿撒勒人」,而且快要被釘十字架,但主將來得國回來,就要作王。而且主原是「貴族出身的人」,是大衛的後裔,是神的兒子,特為作王而到世間來。(參約18:37)「得國回來」:主指這「貴冑」作王的程序,是先「往遠方去」東征西戰,然後要「得國回來」才作王。意思是,主要先受死、復活、升天,在空中與惡魔爭戰,擄掠仇敵(參弗4:8),最後才從天上,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在地上作王。所以主講這比喻,是為針對眾人「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其實還要等一段相當的日子。「貴冑」往遠方去之前,先找「十個僕人」來,派給他們銀子,吩咐他們在等候主人回來的這段時間去做生意。所以這「十個僕人」是指眾人中,稱為信主,願意等主回來的門徒。不過,等到主回來,他們來到主面前交賬之時,主發現還有一個「惡僕」不能得救。「他本國的人」是不信主的以色列人,就是現在擁擠主的「群眾」.他們不但不是「貴冑」的僕人,他們根本不承認主是「貴冑」,也不相信主主會「得國回來」。「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這句話,「隨後」的意思,是主離開他們「往遠方去得救」之後;亦即代表主死而復活升天之後.他們派大祭司和公會代表他們,對傳福音給他們的眾使徒表示,不願意信耶穌,也不承認耶穌是基督。只是,「隨後」這兩個字暗示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大祭司和公會多次決絕地拒絕耶穌作他們的王。雖然他們不要耶穌作他們的王。不過,主還容忍他們幾十年時間,派眾使徒多方多次傳道,又行許多神蹟奇事,證明耶穌是「基督」(即是「王」的意思),但大祭司和公會不但逼迫教會,更以不法的手段殺害司提反、雅各等神的「僕人」。直到主後七十年,證實以色列人決絕地不要耶穌作他們的王了,神才讓羅馬大軍前來,毀滅耶路撒冷聖殿和城牆,叫以色列人分散天下。

15至19節,至於「群眾」中那些信主的人,主以「僕人交賬」來分辨他們的忠心情況。他們各得「一錠銀子」去做生意,意思是,各人只有「一生機會」,是人人平等的。這個比喻的重點,是各個僕人所很的銀子數量是相同的,代表各人只有「一生的機會」,所以主計算賞賜的原則是各人「生命價值觀的比較」,要看看各人能否省下更多時間專注做有永恆價值的事,例如領人歸主、或蒙主永遠記念的事。這一點告訴我們,我們不但要關心自己得救,也要關心自己的生命價值觀,能否為主擺上自己的一生。「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意思是,主「得國回來」,福音已經傳遍天下,得救的人數添滿,天國的國民都齊備,成為一個極大的國了。這時,主降臨於半空,所有僕人「復活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時,他們要向主交待自己一生的工作,主「要知道他們作生意賺了多少」,按他們的工作審判他們,論功行賞。頭一個僕人前來交賬,他以一錠銀子賺了十錠,意思是活一生的價值等於別人活十世的價值。這裡所說的「十」,意思是「十全十美」、主人感到「非常滿意」,因為他在凡事上都能討主人的喜悅。主讚賞的第一句,是「好」!這詞的原文是“eu”,意思是“well, or well done”,應該譯為「做得好!」親愛的讀者,當我們見主面的時候,能聽到主對我們說這個「好」字,概括我們的一生,我們就是為主死一百次,也是值得的了。主說「好」是因為這僕人在凡事上遵照主的意思而行,工作果效非常滿足主的心意。「良善的僕人」(good servant),應譯為「好僕人」。這僕人明白主人的性情,曉得主人喜歡甚麼,和不喜歡甚麼,所以在每一件小事上,都以怎樣討主人喜悅為方向,這樣才能博得主人稱讚他為「好僕人」。先是「做得好」,然後「整個人被神看為好」。在「最小的事上忠心」。請注意,主稱地上的一切事,均為「最小的事」,因為都是暫時的、能朽壞的、不榮耀的…。屬地的事是暫時的、會朽壞的、會成為過去的。為了強化屬天的寶貴,主以「得權柄管十座城」為喻,意思是天上的事才為大事,好比「十錠銀子」可以換取「管理十座城的權柄」那麼大的比例。其實主回來之時,給我們的賞賜是屬靈的、是人間沒有的、是難以理解的,所以主才借用「管十座城」來比喻,叫人容易明白,主得國回來,忠心的僕人就可以得賞賜,做「分封王,管十座城」而已.其實我們將來在天上,未必是「管十座城」。凡忠心為主作工,等候主降臨的,都得到難以想像那麼豐富的賞賜,如同作王的權柄和榮耀一樣。另一個僕人賺了「五錠」,可以「管五座城」。意思是說,主的賞賜是公平的,因為是按各人忠心的程度而賜的。這一點,與《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分派銀子比喻」,在得賞賜的原則上是相同的。那個比喻指出,領五千兩銀子的,賺了五千;領二千兩銀子的,賺了二千.兩個人都是賺了一倍,所以得的賞賜相同。因此,我們各人不用比較誰的恩賜有多少、誰的壽命有多長、誰的健康有多好、誰的學問有多高、誰的機會有多大……。我們若要比較,就應該比較各人忠心的程度如何,這是看外表看不出來的。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