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是尖平本年度第一次浸禮。感謝主!有2位肢體願意接受浸禮,公開見證自己已接受主耶穌作他們的救主。我們為他們感恩之餘,當然也盼望其他仍未受浸的弟兄姊妹,能積極考慮申請受浸。
或許,有不少未受浸的信徒認為,既然按《聖經》的教導,受浸不是信徒得救的必然條件,所以受浸與否並不是甚麼重要的事。其實這種不重視受浸的想法十分片面,忽略了信徒受浸的意義和目的。為了糾正此類錯誤的觀念,筆者就趁今次機會讓大家簡單了解浸禮的意義,並且明白信徒接受浸禮的原因:
1. 浸禮的意義 ─
(a) 表明基督的受死、埋葬和復活
信徒受浸時,浸池的水好比埋葬主的墳墓。當受浸者從水中出來時,就象徵著受浸者因信而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b) 表明在基督裡所擁有的新生命
信徒藉受浸的過程象徵自己因著主的救贖,已經歷舊生命的死亡和在基督裡新生命的開始。
(c) 表明與基督身體的聯合
信徒浸入水中,象徵他已因接受主耶穌作救主而與基督的身體聯合,亦即與所有信徒聯合在一起,成為一個身體。
2. 信徒接受浸禮的原因 ─
(a) 遵守主親自頒布的命令
主曾清楚吩咐門徒,要為將來成為門徒的人施浸。既然歷世歷代的信徒都是主的門徒,所以凡是真信徒都應該受浸。
(b) 見證自己已經真實得救
信徒既然已經因清楚信主而罪得赦免,且得到新生命,就應該向人作見證,讓人知道主在自己身上成就了何等奇妙的拯救。
(c) 效法主昔日順服的榜樣
在主開始出來傳道之時,祂先到約翰那裡受浸,這是因為要向天父表明祂的順服。最終,主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完成父神的旨意,成就救恩。信徒也應以受浸作為一生順服神的開始。
總而言之,受浸是公開承認主拯救了我們,我們在基督裡已得著了新生命,並且承認我們已成為屬於主的人,也成為神大家庭中的一份子;而且,受浸不但是向人宣告,也是向撒但發出同樣的宣告,我們一生要順服神、為主而活。因此,信徒在分享得救見證及接受浸禮時,其實是向主表達感謝和讚美,將榮耀歸與神,叫撒但蒙羞。這對於信徒而言,乃是何等重要的事!但願所有仍未受浸的弟兄姊妹,能積極考慮申請受浸,讓主得著當得的榮耀!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