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節,路加醫生特別向提阿非羅大人交待這個百夫長的反應,因為他是外邦人、是個百夫長、是專門監督耶穌釘十字架過程的,所以這個百夫長是一個最有力的見證人。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過程和景像,是這樣異常的,連地也震動,為甚麼沒有一個熟悉《聖經》的猶太人可以觀察到,這一切事都是出於神;惟獨這個不熟悉《聖經》的外邦人百夫長可以觀察到呢?這不是別的,是因為這個百夫長「心清」,裡面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雜念左右他。但其他人都因為怕惡勢力,對基督先存了錯誤的觀念,所以不及這個百夫長。這個百夫長說:「這真是個義人」,他是在「歸榮耀與神」.意思是說,他因為看見耶穌的一切表現,與常人極其不同,證明耶穌是個義人,是沒有犯過罪的;而且耶穌的義,不是一般人的義,乃是出於神的義,因此相信耶穌是從神來的。《馬太福音》的記載是說:「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太27:54)《馬太福音》的記載之所以與《路加福音》不同,乃因為百夫長先後兩次被這兩位不同的作者訪問,作出兩個不同的答案來.但是含意都是相同的。
48至49節,除了百夫長在旁觀察,有這樣支持耶穌的反應之外,路加還報導「聚集觀看的眾人」,他們的反應是「捶著胸回去」,表示很難過、很後悔、很自咎、很懼怕、很婉惜……。因為他們知道,耶穌是無辜的、是不應該這樣釘十字架的。只是,他們都感到無能為力,因為官府的勢力不好惹。自己完全不敢作甚麼來反對官府,實在太軟弱,太不應該!至於耶穌的佈道隊,就是「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他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表示感到無奈,和不敢作甚麼來與兵丁和官府對抗。其他福音書也指出,這些婦女,有抹大拉的馬利亞、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即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還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其他婦女,可能共八至十人之多。(太27:56, 可15:40, 約19:25)至於《約翰福音》所提及的、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姊妹,他可能就是撒羅米。從加利利出發的名單中,還有蘇撒拿這個名字,可能就是上述幾個婦女中的一個.也可能因某些重要的事退去了。這些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一路上服侍他們的。(路8:3)現在這些婦女都感到非常絕望、無奈、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天主教認為,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在十字架下面非常難過,內心如同被刀刺透(參2:34-35),所以馬利亞內心的痛苦,有份參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贖工作」.因此,天主教認為馬利亞是一位「輔助救贖主」(Co-Redeemer),有份救贖人類的罪,也有權赦免人的罪。其實這是極之錯謬的觀念,因為:
1)《聖經》顯示,救贖工作不是在於「受苦」,而是在於「代死」.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人要還清罪債,就必須用「死」來償還。正如以色列人獻上贖罪祭的祭牲,其意義不在要折磨祭牲,叫他受苦;乃在於殺死他,流他的血,好代替自己死。馬利亞的肉身,根本就沒有與耶穌一同受過任何苦,更沒有與主同死,在任何方面都與贖罪祭的意義無關。主耶穌的「代死」之所以有效,因為他是一位「完全人」,也是一位「完全神」,這樣他才能「代表人」去接受死的刑罰,又「代表神」來赦免我們的罪。馬利亞既不是神,也不是完全人,連他自己也承認是罪人,需要耶穌做他的「救主」(路1:47),他怎能有資格參與救贖人類的工作呢?主耶穌被賣、受苦、被殺、復活、升天、再來……等,舊約《聖經》有極多和極詳盡的預言提及,這些預言也一一應驗在主耶穌身上。《聖經》連半句預言也沒有提及馬利亞有份於主耶穌的救贖工作;主耶穌一生講道,也從未提及馬利亞有份於他的救贖工作,連做聖工也沒有,怎見得馬利亞有份於救贖人類的大作呢?馬利亞若有份於救贖工作,最低限度馬利亞自己也有多少這方面的言行才對.但是《聖經》完全沒有任何這方面的資料。至於馬利亞內心的痛苦,那完全是因為他「不信」之故。讀者應該記得耶路撒冷那個西面,他曾向馬利亞講論耶穌將來的事,又預言馬利亞的心將要「被刀刺透」,全因為他不明白,他的兒子為何會「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35)上上下下的經文都沒有半點暗示,他有份參與耶穌的救贖工作。事實上,除了天使向他顯現,告訴他至高者要與他同在,使他能未婚懷孕生子,他表示相信之外(路1:45),以後主耶穌一生所發生的事,他都不明白,也未能相信,只將不明白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路1:29, 2:19, 2:50)事實上,馬利亞對於主耶穌所作,和所表現的一切事,從一開始就不明白.他的反應只是將一切事「放在心裡,反覆思想」(參路1:29, 2:19, 2:50)。從主被釘十字架的過程來看,我們只見馬利亞和其他婦人一直哭.從主背十字架上山,一直哭到主復活的清晨。經文又指出:「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當然包括馬利亞)…,黎明的時候…,來到墳墓前。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他們就進去…。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路23:55-24:8)可見,當時馬利亞和這些婦女,沒有一個事前相信耶穌會從死裡復活的。雖然耶穌曾經多次向門徒預言,他將要釘十字架,死後第三天復活,連十二門徒也沒有一個相信的,何況這些婦女呢?馬利亞根本沒有半點分擔主耶穌救贖工作的意念。因為站在十字架旁邊傷心痛哭的,不只馬利亞一個人,還有其他婦女和約翰。若說馬利亞內心的痛苦有份於分擔耶穌的救贖工作,那麼,其他婦女和約翰,豈不也有份嗎?我們以甚麼原則來界別,只有馬利亞內心的痛苦分擔耶穌的救贖工作,而其他人沒有呢? 經文形容馬利亞和其他婦女,「遠遠站著,看這些事」,字裡行間表示,他們只感到「非常無奈」而已。如果馬利亞有份於主的救贖工作,當時他應該也發表類似主耶穌「十架七言」的話才對;他也應該被猶太人控告,和遭受類似的逼迫,以致百夫長或某些人感到,馬利亞受苦的意義,與主耶穌受苦的意義,連上關係。馬利亞怎麼會與其他婦女一同站在那裡,只表示非常無奈呢?
50至53節,在眾門徒感到懼怕而躲起來,婦女們也感到非常無奈,不知所措之時,這個「約瑟」和「尼哥底母」(約19:39)卻起來做點善後工夫。其實這些善後工夫應該是由門徒和婦女們做的,但他們沒有一個人敢去見彼拉多,因為連彼得也怕得三次不認主,躲起來了,有誰敢去見彼拉多,索取耶穌的屍首呢?但這個約瑟原是一個「議士」,是公會裡的一名成員,他和公會裡好幾個人,暗暗信了耶穌.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不敢公開承認,因為怕猶太人把他們趕出會堂(約12:42),連做「議士」的職位也不能保。《聖經》指出,「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12:43)雖然如此,路加指出,「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路23:51)。現在約瑟和尼哥底母,卻比十一個門徒和眾婦女勇敢得多了。這幾個信主的公會成員,尤其是尼哥底母,因為曾經夜裡去見耶穌,向耶穌請教「天國」的事,得到耶穌許多教導,就在公會裡處處維護耶穌。有一次,公會差派一些人去捉拿耶穌,那些差役空手回來,表示「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意思是說,耶穌講道連他們也感動了。公會裡的法利賽人就光火了,責備他們說:「你們也受了迷惑麼?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約7:47-48)。可見當時公會確實不知道,他們七十多個成員中,已經有好幾個信了耶穌。這時,尼哥底母起來對公會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作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麼?」他們回答說:「你也是出於加利利麼?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約7:49-52)其實,他們根本沒有回答尼哥底母的問題.更沒有查清楚,就斷定耶穌是在加利利的拿撒勒出生的,不知道耶穌是在伯利恆出生的。這一點小小的誤會,竟然在公會裡造成極大的禍害!路加介紹這個約瑟,指出他原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為人善良公義。」可見路加也認識這個約瑟,可能這個約瑟後來也成了初期教會一個非常熱心的信徒,為眾人所敬愛。約瑟被形容為「素常盼望神國的人」,其實當時人人都盼望神國來臨,公會裡每一個成員也是這樣.只是,一般人所盼望的神國,其實是盼望在政治上推翻羅馬帝國,獨立以色列國。但約瑟和尼哥底母開始漸漸明白,神國降臨必須是靈性的在先,政治性的在後.所以他們都開始漸漸相信,耶穌很可能就是《聖經》應許要來的基督。這個約瑟「為人善良公義」,這樣形容,反映公會裡其他成員,全部都是「邪惡的,不義的」。約瑟和尼哥底母卻沒有隨從他們,仍保全自己的善良和公義,力力阻止他們殺害耶穌,只是可惜他們人數太少,阻止不了。約瑟向彼拉多領取了耶穌的身體,將本來為自己用,卻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墳墓,獻出來給耶穌。這墳墓是在巨大的石頭裡,鑿出來的。這樣的墳墓,只有富有人家才有錢買下來。想不到,這樣也應驗《聖經》的預言:「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53:9)約瑟獻墳墓,尼哥底母獻一百斤「沒藥和沉香」(約19:39),都為表示極之敬愛主而作的。但他們所作的,比不上伯大尼的馬利亞所獻的一斤真哪達香膏,因為事先獻上。尼哥底母所獻的,也來得及時.但是後來婦女們在主復活的清晨,想要到墳墓裡獻的香膏,就用不著了,因為過了時。其實,按實際需要來說,這些香膏,主全部都用不著,因為猶太人為屍體抹香膏,原是不想屍體這麼快就腐嗅而已。這樣,所有的香膏,其實都含有「不信」主會復活的成份在內。然而,我們的主了解他們的軟弱,也接納和欣賞他們所獻的香膏。這一點非常美,是我們屬主的人,應該深深向主學習的。
54節,主被殺的那日,是正月十四日,因為逾越節的羊羔,是在正月十四日黃昏時被殺的。主被殺之後,日頭一落山,就是正月十五日了.由正月十五日開始至二十一日,共七日是為「除酵節」。「除酵節」的第一日和第七日都是有聖會的「安息日」.正如《聖經》說:「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利23:5-8)這樣,主耶穌死後的第二天,應該是「除酵節的安息日」(星期五)。如果主在死後第三天復活的話,就不足三日三夜了.但主自己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2:40)。因此,主死後的第三天,應該是「常規的安息日」(星期六),就是七日的第七日的「安息日」。這樣,主死後,合共經過兩個接連的安息日,最後到第四日早晨,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清晨)才復活,這樣,就足夠三日三夜了。神的旨意要主耶穌在安息日的次日復活,因為這日是「初熟節」(利23:11)。《聖經》指出,正月十五日「除酵節」之後,「安息日的次日」就是「初熟節」.百姓慶祝這節期,「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搖這捆的日子、你們要把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23:101-14)主曾預言自己將要死,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3-24)保羅也指出:「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因此,「初熟節」的慶祝,其實是預表主復活,因為主是第一粒初熟的果子。「初熟節」所獻的「一歲公綿羊為燔祭」,是為形容主耶穌的受死;「素祭」是為預表主耶穌受苦所帶出的馨香見證;「奠祭」是為預表主樂意將生命傾倒。以色列人不准吃這時所造的餅、子粒、和新穗子,乃要等到五旬節之後,才可以吃.這一點又預表主復活之後的五十天,福音還未開始廣傳;等五旬節來到,聖靈降臨,傳福音的時機成熟了,門徒才開始出來傳福音,叫許多人悔改信主,如同大收割一樣。《聖經》顯示,常規性的安息日被以色列人破壞了,於是神就另立一個安息日。正如《聖經》說:「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題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來4:8-9)按靈意,「七日的第七日」是為記念神「創造之恩」.以色列人破壞了這個「常規性安息日」,因為不明白安息日的意義:神在第七日歇了他創造的工.神認為,人只可以用六日做工來維持生計,第七日就應該放下工作,親近神,與神一同享安息。今天我們在基督裡的安息,是「七日的第一日」,是主復活的日子,為要記念神「再造之恩」.這日表示的安息,是「節期裡的安息日」,正如「五旬節」是在七日的第一日舉行的,同樣也是安息日一樣。(利23:16, 21)
55至56節,這裡所說「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其實只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即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可15:47,太27:61)其他婦女都回去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故然捨不得耶穌,就一直跟著;抹大拉的馬利亞在眾婦女中,是最關心主、最愛主的.因為主曾經從他身上趕出七隻鬼,又赦免他的罪,指出他的愛,比那個款待主耶穌的法利賽人西門更多.他也陪著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要觀察主的身體怎樣安放好。安放好之後,他們還是「對著墳墓坐著」(太27:61),直坐到日頭下山,夜幕低垂為止。因為日頭一下山,就是第二天,安息日開始了.猶太人的規矩是安息日不能接觸死屍,免得污穢了自己。所以他們只得「遵著誡命安息」,回去了。他們雖然不能作甚麼,但是心情上總認為,要「盡」自己所能的,多看一眼、多關心一點、多知道一點,總會好一點。這樣的心情,可能在十一個門徒來說,是不理智的、是多餘的。但其實,太理智往往反而顯為愚拙。所以他們回去之後,「豫備香料香膏」,等到安息日過了,再來墳墓膏抹主耶穌的屍體.意思是不想屍體這麼快就腐嗅。他們捨不得主的心情,叫他們竭盡所能的,去爭取多一刻可以見到主外體的時間。這種不理性的、不是出於信心,只注重主肉體的愛,雖然無濟於事,卻是單純的、比十一個門徒的表現好得多。因為在未證實主真是神的兒子、主真的會復活之先,這就是他們所能做到,最愛主的表現了。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