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8/06 民5至6章

5章1至4節,在數點民數之後,神命摩西吩咐以色列人除去營內的不潔。這裡所說的大痲瘋應該有別於現代的「痲瘋病」,參考利未記13章2節所形容大痲瘋災病為「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有不少學者指當時的大痲瘋為現代的癬、疥等類的傳染性皮膚病;患漏症則是指長期涉及性器官的漏病;「因死屍不潔淨的」是指人觸摸了屍體。若有以上情況的人,不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經文解釋因這營是神住在其中,故營內必須潔淨,不能沾染污穢,清除不潔是十分重要的舊約要求(參利未記11至15章)。但到了新約,主耶穌摸(醫治)患大痲瘋病人和患血漏的女人,又觸摸睚魯的女兒及使她復活(路5:12-13及路8:44-45及路8:54),明顯新約已廢除了舊約這物質上身體不潔的規條,因為主耶穌已經道成肉身,住在罪人中間,為要成就救贖。

5章5至10節,「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是犯罪者以欺壓或詭詐等手段在財物上虧負了別人(參利 6:1-7),利未記更指出他們說謊起誓。承認犯罪的人要承擔犯罪的後果,除了要將虧負人的數目賠還,還要另外加上五分之一,賠償的方式與利未記6章相同。但本段更論到受害人若死了,又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賠償就要歸給祭司。另提示分別為聖之物都要歸給祭司。

5章11至31節,本段論到如何處理懷疑淫亂的案件,這涉及道德上不潔的處理。若婦人的丈夫疑心妻子與別人犯姦淫,但沒有證人和不是「捉姦在牀」,丈夫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裡,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所獻的被稱為「疑恨的素祭」,這和一般的素祭不同,所獻的是大麥而非細麵,並且與贖罪祭一般,不可加上油和乳香。因此,這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神定本段所示的儀式,在當時代在以色列人中間,是能夠斷定那懷疑行淫的婦人是否有罪,並可同時懲處犯罪的婦人(如有罪),相反,若婦人沒有行淫,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明顯這是出於神特殊的作為。在新約時代,雖然上述的「儀式」已不再適用,但神要求信徒逃避淫行的旨意卻仍是十分清楚(參林前6:15-20)。

6章1至12節,本段是和合本聖經中第一次提到「拿細耳人」,他們是普通的以色列人(可以是男是女),並不是祭司,但他們許了特別的願,在一段日子內要分別自己出來事奉神。一般許願者是拿細耳人自己許願,但也有例外,如參孫還未出生,神便差獻使者向他母親報訊,她必懷孕,並且這兒子(參孫)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士13:4-5)。拿細耳人的意思就是「分別出來」(離俗)。第一種「分別出來」的表現是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因為葡萄還在樹上就可以發酵而含有了酒精的成份,用葡萄所做之物也不可吃。第二種「分別出來」的表現是離俗期間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這是拿細耳人的特徵,更是神的憑據在他們的頭上(7節)。第三種是「不可挨近死屍」,甚或自己的至親死了,他們也不可挨近他們的屍體。就是他們偶然接近了死人,他們即被視為沾染了他離俗的頭,因這是神的憑據。若有拿細耳人因挨近死屍而成了不潔,他要在第七日剃頭,第八日,他要獻斑鳩或雛鴿為贖罪祭和燔祭,並要獻上羊羔為贖愆祭。由於先前的頭髮已沾污,那些頭髮就不能燒在壇上(參18節)。因此,他先前分別為聖的日子要歸徒然,在完成獻祭後,需從新算起他許願離俗的日子。即是說若有人許願作拿細耳人七年,但在最後的一年中他的頭沾染了不潔,他便要從新再守七年。拿細耳人所守的規定,較一般祭司嚴格,並與大祭司相似。例如:一般祭司只在進會幕事奉時不可飲酒(利10:9),拿細耳人卻不可飲酒、葡萄及其制品;祭司可參加至親的葬禮,但拿細耳人與大祭司均不可以(參利21:2-3,11),拿細耳人在還願時獻的祭與亞倫就職時所獻的相仿。拿細耳人與祭司有部份要求相同,但在其他方面則不一樣,例如:祭司只有男性,但女子卻可當拿細耳人;祭司能進會幕獻祭,拿細耳人卻是不能;祭司要穿著特別服飾,拿細耳人則沒有這類要求。

6章13至21節,本段記載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時,他們要到會幕門口獻祭,包括燔祭和贖罪祭、平安祭、素祭和奠祭。相比一般百姓獻燔祭和平安祭,百姓是按力量選擇斑鳩或鴿子代替羊羔(利5:7-10)。但拿細耳人的獻祭則必須是所規定的羊羔(公羊、母羊和公綿羊均要無殘疾)不能以鳥類代替,這顯出拿細耳人還願的鄭重性和聖潔的程度(14節)。拿細耳人獻上的平安祭相比一般百姓也較多,這也表明還願的重要性。當拿細耳人獻上還願的祭,便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他們便重得離俗前的身分,並可以再次喝酒。從拿細耳人的許願還願的規定,可見神十分看重拿細耳人的分別為聖,今天我們沒有了「拿細耳人」的規條,但分別為聖的生活,卻仍是神對新約信徒的旨意。

6章22至27節,本段是神吩咐祭司如何為以色列人祝禱,以色列人是屬神的百姓,祝福的內容有三個「願」(和合本),第一是願神賜福給百姓,保護百姓,舊約的歷史讓人知道神賜福的深度和廣度,從物質到靈性、從一個時期到世世代代,神賜福應該是屬神的人最祈盼的事。神保護祂的百姓,從出埃及往後不斷爭戰的日子,神的保護成了以色列人最大的保障。第二個是願神使祂的臉光照百姓,賜恩給他們,當祭司為百姓祝福,祈求神笑臉光照百姓,顯明祂喜悅與他們同在,如此神便必然賜恩給百姓。第三個是願神向百姓仰臉,賜他們平安,顯明神關切百姓的需要,有神的愛護,必然賜下平安,相反,若神掩面不看百姓,他們就必然遭受苦難。神的心意古今如一,祂願意賜福給屬祂的人,所以,新約使徒在書信中也經常以恩惠和平安作為問安語。然而,我們是否真的以神為神地尊崇祂、敬愛祂、遵祂命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