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4/06/02 約10章22至42節

22至24節,本段的背景是以色列人在每年11月或12月慶祝的修殿節,這並非摩西律法要求的節日,此節日緣起於亞歷山大大帝在主前四世紀,將希臘文化帶進被征服的猶大國,隨後管轄猶太人不同的王朝也承傳這希臘化的政策,其後塞琉西王朝的安提阿古四世定規包括猶太人在內被管轄的人民必須接受希臘文化,這便成了禁止猶太人在聖殿獻祭的規定。虔誠的猶太人一起反抗安提阿古四世,最後獲得勝,並恢復在聖殿的敬拜。為作記念,猶太人設立一年一度修殿節,修殿節是參照住棚節的形式進行。主耶穌在所羅門廊下行走正是冬天,那時,猶太人圍著主,對祂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訴我們。”從下文可見,他們並非真的想知道主耶穌是否基督,他們只想從主的話裡抓到把柄,可以用來控告祂。

25至30節,主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其實猶太人已多次不信主的身份,例如過去祂曾在畢士大池旁治好那人後,猶太人認為祂將自己與神同等而想殺祂(參約5:16-18),主又曾告訴他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參約8:58)。主在這裡指出「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過去主耶穌在耶路撒冷行了許多神蹟,但猶太人堅持不信。「看見」了神蹟也不信,他們不信的心是何等的剛硬。主耶穌說他們不肯信,是因為他們不是祂的羊,他們根本不肯聽從主耶穌這位好牧人的聲音(參約10:3)。惟有主耶穌的羊,就是跟隨主的門徒,他們不只聽主的聲音,主耶穌也認識他們。這表明主的羊和祂是有著一種親密的關係。主耶穌因門徒的「信」,祂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若以羊的比喻思想,好牧人為羊捨命,正是約翰福音3章16節所宣告的「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賜祂的獨生子成了贖罪的羔羊,為世人捨命。只要肯相信的人(不包括但不限於猶太人),主耶穌都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手裡把他們奪去,這個永生的保證既是出自聖子的應許,並以祂的生命來成全,蒙恩的人當確知深信,我們所得的永生是絕對不會失去。主耶穌更說:「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原來不單止有聖子的應許,屬神的人就如同羊那樣是父神賜給好牧人耶穌。這個救恩既是出於父神,祂比萬有都大,祂所賜給主耶穌的人,就是信祂的人,沒有任何人可以將信的人從父神手裡奪去。這絕對穩妥的保守是出自超過萬有的神。因此,我們確知深信,真正信主的人必定蒙父神和聖子保守,絕不會從祂們手裡失落任何一個!主說:「我與父原為一」,這表明祂倆的合一。

31至33節,主耶穌表明自己和父神原為一,便惹來猶太人的忿怒,他們既不信祂是由神而來,更不會接受祂就是神,他們認為祂說與父原為一就是褻瀆神。所以,他們要拿起石頭來打祂,主耶穌便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單以約翰福音前十章所記的神蹟,包括但不限於在耶路撒冷醫治瘸子(約5:1-9)及叫生來瞎子的看見(約9:1-7),並有其他許多幫助人的神蹟,這些都是善事。除了指出他們無理的用石頭打祂,相信主耶穌也想叫他們再思想為何祂能行這些神蹟,讓他們有機會明白祂真正的身份是從神而來。但這些猶太人從不想到主所行的事是不是出於神,他們已先入為主,針對著主所說「與父原為一」的話,既認定主耶穌不可能是神,故他們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他們由於看主耶穌只是個人,但祂卻以自己為神,這便是褻瀆神。他們完全沒有因著主所行的神蹟而想到祂與神的關係,反而一面倒的不信祂。其實猶太人也不是第一次要拿石頭打主耶穌,從前主說「還沒有亞伯罕就有了我」(約8:58-59),他們也要拿石頭打祂。

34至38節,就著猶太人的指控,主耶穌回應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其實主是引用他們熟識的舊約詩篇來回應,其中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詩82:6)」祂引用此經文解釋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主的解釋涉及猶太人拉比解釋在西乃山,神藉摩西頒布律法時對以色列人所說的話,拉比認為神對他們說:「你們是神」的用意,是要以色列人領受律法時,應遵從律法,就要過著如同神那樣聖潔日子。因此,主便指出昔日承受神道(領受律法)的人尚且稱為神,現在主耶穌自己分別為聖,又被父神差到世間,祂自稱為神的兒子又有什麼問題呢?他們怎能肯定祂說僭妄的話呢!相比之下,那些領受律法的人與這位被神差派到人間的耶穌,後者豈不更能稱為「神的兒子」麼!其實主耶穌是用猶太人拉比的解經方式來證明他們的無理指控。主耶穌表示「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但祂若行了父的事,他們便應信祂。「行我父的事」就是作成父神差祂作的工(例如:約5:36、10:25、10:37-38、14:10、17:4)。主耶穌又指出他們縱然不信祂,也當信這些事。主耶穌回到祂所行的神蹟,希望猶太人能客觀看待祂所作的。猶太人是要神蹟(參林前1:22),他們既一直都是相信神蹟,按理,這些事應叫他們知道又明白父神在主耶穌裡面,主也在父神裡面,換句話說,這些神蹟應可支持主耶穌的身份,叫他們相信。然而,他們看了仍舊是不信。
39至42節,猶太人又要捉拿主耶穌,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當然是因為祂的時候還未有到。主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裡。有許多人來到主那裡,昔日也有許多人來到這裡接受施洗約翰的洗。但他們表示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主耶穌所說的一切話,他們都認為是真的。可見施洗約翰的見證確實將人引到主那裡,相比之下,那些敵擋主的猶太人,他們同樣看到主所行的神蹟,但他們卻硬心拒絕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