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4/08/11 約14章1至11節

1節,當主耶穌為門徒洗完腳後,便指出門徒中間有人要出賣祂,又說祂將與他們分離,更說彼得要三次不認祂。這一連串的表白顯然叫門徒心裡憂心忡忡,故主耶穌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在安慰門徒時,其實在上文13章21節也提到主自己是心裡憂愁。不難想像,主耶穌比門徒應更是難受,但祂仍顧念門徒的心情。主耶穌不只是在感受上安慰他們,祂更鼓勵門徒要有信心,他們信神,也當信主自己。門徒將要承受他們的主被捉被殺的打擊。他們此刻最需要的是信心和盼望,他們既然信神,也當信主耶穌,就是主耶穌曾給他們應許的話。

2至3節,主耶穌勸勉門徒要相信祂的應許,就是在祂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這裡「住處」顯然是指天家,這家是所有得救信徒的最終歸宿,主耶穌更向門徒承諾,若是沒有天家的住處,祂早已告訴他們了。天家不單有足夠的地方供門徒「居住」,主耶穌稱這家為祂父的家,即為父神的兒子,祂就有權柄為門徒預備住的地方。主耶穌與他們將要分離,但祂只是回到父那裡,為他們預備「住處」。既有預備的對象(得救的門徒),主耶穌就必定再來接他們到祂所預備的地方去,這便說明祂一定會再來,馬時便是門徒被提的日子。祂不單應許會預備和接門徒往天家去,更說祂在哪裡,叫門徒也在那裡。那便是說門徒在天家不只是短暫停留,主耶穌便會永遠與他們同在。

4至6節,主耶穌已應許門徒將來天家必有住處,現又告訴門徒說:「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到底主耶穌要到哪裡去呢?祂好像認為門徒是知道祂往哪裡去,也應該知道那條路。其實從前主耶穌已向門徒提及,祂要走這十字架的受死和復活的道路,按理門徒是應該是意識得到的。然而,門徒並不是真的全然明白祂的意思,就如多馬問主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主耶穌藉此指示門徒,祂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人如何才可到父神那裡去呢?因主耶穌是那條能引導人到父那裡的道路,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10:20)」主耶穌為罪人死而打開了往天父的道路,世人只有通過祂才能得救,到天父那裡去。主耶穌是「真理」,並且祂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惟有通過祂才能認識關乎父神的真理,只有祂能將父神表明出來(約1:18),惟獨祂有永生之道,認識祂就是認識真理。主耶穌更是「生命」,生命在祂裡頭,凡接待主的人,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既是從神生的,作為神的兒女,自然能到父神那裡去。試問人世間,誰能有這樣的「道路、真理、生命」呢?只有主耶穌適用此話,「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換句話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世人可以靠著得救(參徒4:12)。

7至9節,主耶穌進一步解釋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無疑人若已經認識(had known)主,便應該能認識(should have known)父神,因為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能將父表明出來(參約1:18)。門徒從今以後能認識父神,為何主耶穌更說他們已經看見父神呢?從主耶穌在下面回答腓力的話便解釋了原因。腓力聽到主耶穌提到原來人是可以看見父神的,他就懇求主將父顯給他們看,他們就知足了。一方面這反映腓力其實不明白主耶穌的話,更不是完全認識祂的身份。另一方面,腓力的話也反映門徒對看見父神的渴慕,正如摩西從前求神向他顯出祂的榮耀來(出33:18)。昔日偉大如摩西,他尚且不能看見神的面,但今日主表示門徒有機會看見神,難怪腓力說他若能看見父神就知足了。主耶穌的回應卻是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確實門徒跟隨主已經很久了,但主耶穌認為他們仍未認識祂的真正身份。祂便直接解釋說人若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神。其實那便說明主耶穌就是神自己,因為祂與父原為一。主耶穌看似不滿意腓力的問題,祂便反問說:「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10至11節,主耶穌表明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其實在約翰福音10章30節,主耶穌已清楚表明自己與父原為一,甚至連猶太人都知道祂的意思是「將自己當作神」。但腓力作為主的門徒反而不明所以,故主耶穌像是責備的口吻問腓力是否不信。主耶穌進一步解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祂自己的事。」這是說當主耶穌向門徒說話時,乃是常住在祂裡面的父神在作工。其實約翰福音多次記載主耶穌不是憑著自己說、自己作、自己講的,祂是求父的意思(參約5:30)、祂是照著父所教訓祂的(參約8:38)、祂是聽從父的命令(參約12:49)。門徒們都應該聽到主耶穌說的這些話,他們理應明白主與父之間緊密的闗係。因此,主耶穌期望門徒當信祂,就是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這種關係。退一步說,假若門徒不信祂的話,也應因祂所作的工信祂。其實主耶穌也曾多次以這種話來勸猶太人要相信祂,例如:「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參約5:36)」;「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參約10:25)」,「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參約10:38)」。然而,猶太人是敵擋主的,主耶穌才以作工的證據來勸猶太人。但按理門徒接觸主這麼長時間,為何還要憑著祂的工作才相信祂呢!筆者心想主耶穌是何等的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