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至14節,主耶穌以確實的話來勸勉門徒,就是祂所作的事,信祂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按上文,主叫門徒信祂在父裡面,而信祂的人也要作祂所作的事。主耶穌解釋因為祂要往父那裡去,即祂將不再在世上了。祂這樣說顯然是要門徒承接祂「所作的事」。不但如此,門徒還要作比主作的更大的事。到底主耶穌「所作的事」是指什麼呢?此處的「事」在英文聖經是眾數,主耶穌的意思不是指單一事件,故應是指主耶穌過去為榮耀父神所作的事(參約14:13)。現在主耶穌即將離去,昔日祂一個人在短短三年間使許多人認識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但那時祂還未被釘十字架、還未復活升天,福音的啟示尚未完全成就,教會尚未建立。現在救恩很快便成就,門徒將要把福音傳遍天下,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建立教會,又叫教會一代一代的承傳福音使命。相信在主耶穌的眼中,這些事都比祂昔日所作的更大、更全。並且主應許門徒,他們奉主的名無論求什麼,祂必成就。這裡不是說門徒奉主的名,「父神」必成就,而是「主耶穌」自己必成就,為何不是父神成就門徒所求的呢?「奉我的名」在原文及英文是「因我的名 (in my name)」,首先,門徒不是為自己的好處而祈求,而是因著主的名,叫父神得榮耀是最終目標。同時,上文提到信主的人也要作主所作的事,因此,主是在說祂必然負責到底,因為是祂差遣門徒,並且門徒是因主的名作更大的事,天父便因主耶穌而得榮耀。主耶穌不是應許必定會成就我們所有想望(如無災無病、事事順利等),祂的應許是指向祂作的事和門徒要作更大的事,並且是明確是要父神得榮耀。「兒子」又如何使父「得榮耀」呢?按上文,應是指人藉著主耶穌可以到父那裡去(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因此,主耶穌對門徒的應許是與他們的大使命相連。14節是重複了13節的應許,強調主奉主耶穌的名是十分重要,因著主的名和天父得榮耀的前題下,我們可以憑著信心放膽求,主必照祂的應許,成就我們任何的祈求。
15節,應許是主耶穌向門徒發出的,愛主是人向主的回應。人有了主耶穌的應許,也不一定願意作主要他們作的事。但門徒若真的愛主,就必會遵守祂的命令,完成主的託付。「愛主」是信徒常掛在口邊的話,但主耶穌看的卻不是我們有沒有愛主的「感覺」或言語,祂看的是我們有沒有遵守祂的命令。「命令」是指什麼?我們對主的命令其實又怎會不知呢!問題是我們是否願意順服而遵行。筆者想起昔日神藉以西結責備以色列人的話:「『來吧!聽聽有甚麼話從耶和華而出。』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可能今天我們也要想想什麼是「真的愛主」和我們實際的行動。
16至18節,主耶穌知道祂離開以後,愛祂的門徒將會不知所措,祂也不知如何為主作更大的事。因此,祂賜下寶貴的應許,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其實主耶穌也是門徒的保惠師,祂為門徒在父面前作代求人和中保,又安慰、勸勉、幫助門徒。當主耶穌要回到天父那裡,祂為門徒求父賜下聖靈,來接替祂作他們的保惠師。聖靈是永遠與門徒同在,既說永遠,天父便不會收回,保羅解釋門徒的得救是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印記永不磨滅。祂更是真理的聖靈,引導門徒進入一切真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門徒(參約16:13)。主耶穌同時也解釋聖靈乃是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世人既然拒絕主,當然也不會接受聖靈,對不信者而言,聖靈並不存在。但門徒卻認識聖靈,因祂常與門徒同在,也要在他們裡面。聖靈是內住門徒裡面,不會離開,保羅也解釋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顯出門徒和聖靈的關係是如何親密。主耶穌又應許門徒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當主再來,祂必定與門徒同在。但在此之前,在祂離開升天後,祂仍然藉著聖靈與門徒同在。例如祂在頒下大使命時,應許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19至21節,主耶穌說這話時,離祂升天的日子不遠了,世人不再看見祂。事實上,當主復活後,祂並未顯現給世人看,但門徒卻看見了復活的主。主又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門徒又怎知主活著?他們又如何因此而活著呢?按上下文,主耶穌既從死裡復活,天父又將聖靈賜給門徒,到那日門徒就知道主耶穌在父裡面,他們在主裡面,主也在他們裡面,如此便知彼此「活著」。門徒藉著聖靈得明白這一切真理,包括在上文7至11節所述祂與天父的關係「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並且因著聖靈內住門徒裡面,他們和主耶穌也會彼此內住對方裡面。藉著聖靈的內住,門徒能知道這種屬靈生命的關係。主耶穌再次提到關乎門徒要遵守祂的命令(參14節),祂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必然隨著有相應的行動,主耶穌對愛祂的人是有要具體的要求,愛祂的人必須遵守祂的命令,相信愛主的人理當存著信心和順服聖靈的心來遵守主的吩咐。主耶穌又應許說:「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愛主的人竟然反過來可以成為父神和主耶穌所愛的對象,這是何等大的福氣。不但如此,主耶穌更會向愛祂的人顯現,對真心愛主的人而言,主耶穌的顯現無疑是為主作更大的事之最強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