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筆者談到學習「行在光明中」時應有的態度,盼望大家在應用「行在光明中」的方法前,在主面前重新調校正確的態度,以討主喜悅的心在日常生活實踐「行在光明中」!今次筆者想繼續藉〈約翰一書1:7-10〉和大家開始談談「行在光明中」的「實習課」─
常存謙卑等候光照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8〉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1:10〉
世人一般比較喜歡指出別人的問題,卻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即便是已悔改歸主的信徒,也是如此「律人嚴、待己寬」,所以主曾藉比喻生動地提醒門徒:「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7:3〉一個不願常存謙卑的心的信徒,不論在個人讀經、小組查經、主日學、講道聚會,他眼中看到、耳中聽到的往往只是一些聖經知識,或是用來論斷別人的教導,心靈中卻無法聽到主對他說話,光照他裡頭的黑暗,讓他發現自己的錯失、虧欠和問題,以致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軟弱無能的罪人,尋求主的憐憫和潔淨。
想到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又聽到撒拉弗向主發出的讚美敬拜時,他才立時發現自己的污穢敗壞,然後恐懼戰兢地在主面前認罪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5〉可見信徒除非被主光照,否則很難真認識自己的污穢敗壞。因此,我們真要常存謙卑的心,在主面前仰望祂,接受聖靈的光照,才可看見自己的黑暗!
與神保持親密關係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約壹1:7上〉
神既是光,我們若和祂保持親密的關係,便可與祂一直在光明中相交、被祂光照,如此,我們便能及早看見自己的軟弱和污穢,盡快認罪悔改,「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我們只要持續在神的光中與祂交往相通,保持這份親密的關係,就越容易保守自己活在光明中。能一直在日常生活實踐「行在光明中」的信徒,也必是穩定與神有親密關係的人;故此,我們千萬不要因各種的人、事、物與神疏離,務要在日常生活中多花時間來親近祂。
下次筆者會繼續和大家分享如何在日常生活學習「行在光明中」。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