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可6:7上〉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10:1〉
神向信徒有一個不變的旨意,就是要我們傳揚福音。
傳福音是需要學習的。耶穌在世的日子曾至少兩次差派門徒出去傳揚福音。受差之際,門徒總是先來到耶穌跟前,聽主的教導,再受差遣出去。試想,昔日親身跟從主的門徒尚且需要學習,何況我們呢?我們須提防以下幾個傳福音的陋習:
1. 太長氣:傳福音時,我們很容易會向對象長篇大論,忽略了他們的感受。我們當然應該把握主給我們的每個機會去傳福音,但也當考慮對象的感受;即使心甚迫切,希望向對象講明福音真理,也不想經此一役,福音對象對基督徒留下不可磨滅的壞印象,從此拒絕福音。
2. 由「佈道」變成「爭論」:信徒傳福音時常常與人爭論。雖然保羅表示自己也會向人「辯明證實福音」,他卻不會逞血氣之勇硬要把人駁倒,因為這只是好勝心作崇。凡他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9:23〉若佈道成了爭論,哪有「好處」可言?
3. 不配搭:傳福音又切忌我行我素。耶穌差派門徒,總是兩個兩個地出去,因為我們各人都有限制,唯有配搭起來,才能互補不足,亦能在彼此代禱中更蒙神的同工。
4. 太心急要人決志:傳福音的目的不是要對方「決志」,而是要對方明白福音而悔改。有些信徒過份急於求成,老是希望在面談的15-20分鐘內說服對方決志。其實很多人都需要時間消化福音真理,甚至經歷神;有些人生性內向,抵不住佈道者的催促,勉強答應;其實他們可能尚未算真正「有心」,佈道者卻在倉促間帶他們決志信主,以後要幫助他們清楚得救便十分困難。
5. 太草率要人決志:有些慕道者雖然表面上樂於信主,內心卻隱藏了一些對福音真理的疑問。傳福音的人有責任幫助他們解開疑難。我們若草率行事,未能為他們解答疑難,即便他願意決志,信心仍難以堅固。
6. 佈道而不跟進:對熱心佈道的人來說,我們很容易抽出時間來傳福音,在跟進時卻倍感艱難;原因往往是怕被拒絕,或怕與對象沒有話題。這反映我們仍然未能完全擺脫「以福音為恥」的心。我們若看見「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我們所傳揚的乃是一個能救人的福音,還須為人的反應擔心懼怕嗎?
近期教會再推動理大佈道工作,差傳部亦正密鑼緊鼓籌備12月中旬的澳門短宣體驗。願主幫助我們先注意自己傳福音的心態和方法,求主使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