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24/11/03 【行在光明中】之「無傷大雅?」 羅國豪

過去的一週是「萬聖節」的日子。當筆者見這世代越來越多人接受這個「節日」,甚至更說要在這日子裡「慶祝」一番,心裡感到非常無奈、可怕和悲哀。每逢「萬聖節」,店舖和街道上皆出現這節慶的裝飾,商店也會販賣各種有關的商品,各大小商場及主題公園亦大肆宣傳應節的活動。除此以外,不少人會趁著這一天,把自己裝扮成各樣駭人的鬼怪、電影或卡通角色,甚至模仿成不同的名人去參加派對;但筆者相信當中不少參與的人都沒了解這「節日」的起源和意義,眾人都想藉此玩樂一番和湊湊熱鬧。印象中,在筆者讀書的年代,「萬聖節」在香港還未太流行,這「節日」該是二千年後才逐漸流行起來的;但至今,其普及的程度,連一些有宗教背景的學校也會舉辦相關的節慶活動。在這種氛圍下,「萬聖節」雖無可否認地渲染著「鬼」和「恐怖」的元素,越是可怕就越受歡迎。普遍人都認為這是「無傷大雅」的事情,大家只不過是藉以開開玩笑,又有何問題呢?

由於篇幅所限,「萬聖節」的由來不在此詳細交代,相信大家在互聯網上不難找到相關資料。簡而言之,這「節日」就相當於中國人傳統農曆七月的「鬼節」。然而,當西方的「鬼節」被粉飾成有趣、玩樂、吃喝和派對的形象時,它便由一個「人見人怕」的日子,變成家家戶戶爭相慶祝歡樂的「節日」,這豈不是一個極大的迷惑嗎?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4:7〉

明顯,基督徒不應該慶祝「萬聖節」,因為這絕對是不合聖徒體統的事。我們怎能參與跟鬼魔有關的活動呢?或問,基督徒慶祝「萬聖節」,不打扮成「妖魔鬼怪」便沒問題了吧?打扮成卡通人物湊湊熱鬧該可以吧?當曉得,《聖經》教導我們不要沾染世俗的污穢,要成為聖潔,從世界分別出來,所以我們不應該以任何形式來參與有關「萬聖節」的活動。

親愛的弟兄姊妹,世上的迷惑又何止「萬聖節」呢?隨著現代文化潮流的變質,許多以往被認為是不合宜或是有違道德倫理的事情,按今日的審斷標準被看為落入「灰色地帶」;甚至,這些事已成為廣為社會接受及認同的事,例如婚前性行為、同居、未婚產子、離婚、同性戀、紋身、吸食煙草產品等。若有人不接受這些事情,便會被大眾認為是落伍、帶有歧視成分,及不合乎普世的價值觀。另外,一些與宗教有關的活動或學說,如靜觀、靈修神學、大合一運動等,也漸廣為「基督教界」所接受。若我們強調這些事情一面的「好處」,認為「無傷大雅」,卻忽略其背後所含的「屬靈毒素」,就會十分危險,且會惹動神的怒氣。屬神的人需要拿出勇氣,敢於向世界說「不」,絕不妥協,不與世人一般見識,更不要跟隨他們的步履。願屬神的兒女,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都能靠著主謹慎自守,儆醒禱告,且行在光明中!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弗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