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3節,上文18章38節提到彼拉多已宣稱他查不出主耶穌有甚麼罪來,但在本段記載,他還是把查證沒有罪的人鞭打了。原因不難想像,他是要討好猶太人,一方面,按羅馬法律不應判沒有罪的主耶穌死刑,,另一方面,彼拉多又想「擺平」祭司長他們等人,於是便想藉著鞭打主耶穌,好叫祭司長他們不再糾纏他。羅馬的刑法有兩大類,一類是警告型的鞭打,屬較輕的刑罰;另一大類是重重的鞭打,並且還加上重刑,如釘十字架。由於此刻彼拉多不定主耶穌死罪,所以,本段的鞭打可能屬第一類。但根據馬太福音27章26節,那時彼拉多已到了決定釋放巴拉巴及釘死主耶穌,他把主耶穌再次鞭打,交給人釘十字架,這次就應該是屬重重的鞭打。之前彼拉多嘲諷猶太人問他們要釋放他們的王嗎?(參約18:39),相信兵丁順勢便以此為題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主的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祂。至高神的兒子竟然被受造之人如此羞辱和傷害,為的竟是要拯救虧缺神榮耀的世人,甚至對這些羞辱祂的兵丁,主也願意承擔他們的罪過。這是應驗了以賽亞書53章的預言,「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3-6)」在我們眼中,主受的是何等無理的對待,但在神的眼中,這是祂的定意。
4至7節,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既有如此明白的宣告,羅馬的審判官已證實查不出主耶穌有任何罪來,理應當庭釋放才是。但彼拉多卻將耶穌領出來,還讓祂繼續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他將被羞辱的主耶穌給眾人看,或許他的目的是叫他們知道他不是故息主耶穌,並且已「教訓」了祂。所以,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筆者不以為他是想博取眾人的同情心,但可以肯定的說彼拉多在眾人面前表現並不尊重祂,輕看這位「猶太人的王」。或許他還想這個被告根本不值得他們如此大費周章,他釋放主耶穌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祭司長和差役看見這位被羞辱的「王」,就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彼拉多原不想牽涉在他們與主耶穌之間的「糾紛」中,更不願意成了祭司長等人的殺人工具。於是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彼拉多又一次宣告主耶穌是無罪的,他想要撇清流無辜人血的責任,他便叫猶太人自己去釘主耶穌十字架,雖然他明知他們是沒有殺人的權柄(約18:31)。猶太人為要置主耶穌於死地,除了誣告主耶穌謀反罪,他們回答彼拉多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這個褻瀆罪名應與推翻羅馬政權罪無關,但猶太人則視之為該死的大罪。
8至11節,彼拉多作為羅馬巡撫,他沒有必要介入猶太律法的爭訟之中。根據馬可福音27章19節,彼拉多的妻子在他坐堂時,打發人向他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相信這話已叫他感到不安,現在他又聽到猶太人說主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他的反應便越發害怕,他不知道主耶穌真正的身份,故他又進衙門,對主耶穌說:「你是哪裡來的?」他這樣問是想知道祂是否從神而來,但叫他失望的是主耶穌沒有回答他的查問。彼拉多看來有點不耐煩,他向主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他這話在人的眼中確是如此,就連祭司長等猶太人都無權釘祂十字架,他自以為惟獨他能操控主耶穌的生死。主耶穌此刻回答的卻是「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為何主對之前的查問不答,現在主又回應呢?筆者以為祂不回應是因為會影響祂將要受的刑罰,但現在祂這話卻只是表明彼拉多的權柄是從何而來,言之下意,從上頭的權柄是高過羅馬君王的權柄,彼拉多現在被「上頭」授權才能辦祂。祂這話並未表明祂的真正身份,也不影響彼拉多審判的權柄,甚至更確定主耶穌被審判是出於「上頭(父神)」的授權。主耶穌又說:「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誰將主耶穌交給彼拉多的呢?應該是該亞法(參約18:28-30),該亞法所受的罪責會比彼拉多更重。該亞法捉拿主耶穌是出於自己的嫉妒和私心,完全漠視公義,罪就更重了。
12節,雖然彼拉多不是信神的人,但他總不想被扯到猶太人的糾紛中,彼拉多聽了主的回應,聽到該亞法的罪比他大,從此他就想要釋放主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彼拉多已不是第一次想釋放主耶穌,但這次猶太人表現出更激烈的抗爭。他們要「扣帽子」在彼拉多頭上,他若釋放主耶穌,就是背叛該撒。他們更解說:「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這個罪名就非同小可,作為羅馬巡撫,任何人想謀反作王,巡撫都應嚴肅處理。彼拉多若因釋放主耶穌而惹來對該撒不忠的罪名,對他而言,絕對是不值得冒的政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