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1/05/16 出28章1節至29章46節

28章1至5節,神揀選摩西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作祭司,其中包括了拿答和亞比戶,他們曾經與眾長老同登西乃山,但後來利未記記載他們因私獻凡火而被神燒滅(參利10:1-2),可見曾經為神所用的人,及後若存不敬畏神的心,神必追討。祭司屬世襲的,他們的職責是為百姓獻祭,他們所穿的祭司衣服為榮耀、為華美,做衣服的也要有神智慧的靈所充滿,衣服的物料也是上好的,顯出事奉神應是何等鄭重。

28章6至14節,本段提到要用上好的物料做以弗得,但以弗得具體是什麼已無法肯定,據一些聖經學者估計會是類似背心的衣物,屬祭司袍一部份,以弗得用以求問神,當昔日大衛求問神時,就對祭司亞比亞他說:「將以弗得拿過來。」(撒上23:9-11),相信他是讓祭司穿上以弗得才去求問神。要取兩塊紅瑪瑙寶石,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每塊寶石上刻有六個支派的名字,可見祭司是在神面前代表整個以色列。

28章15至30節,摩西叫用巧匠的手工,做一個決斷的胸牌,物料和做法與以弗得一樣,這個胸牌折起來就成了一個方形的袋,胸牌前分四行共有十二粒寶石,分別按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用意和以弗得一樣,代表著以色列十二支派。在胸牌上有兩個金環,並用金鏈子安在以弗得前面肩帶上。袋子在祭司胸前,裡面放著烏陵和土明。烏陵、土明具體是什麼已無從得知,但其功用是向神求問,以「是」或「否」來作判斷,故此胸牌稱為「決斷的胸牌」。以弗得是人用作求問,那胸牌便是神的回應了。

28章31至43節,在以弗得底下,要穿著一件藍色的長袍,袍子的領口特別加強,免得破裂。袍子底邊用有刺繡的石榴,石榴中間掛著金鈴鐺。鈴鐺是用作提醒祭司在聖所是謹慎事奉,他進出聖所,袍上的響聲仍被聽見,顯示他不至於死亡,未被神擊殺。對於今天事奉神的人,我們已沒有可聽得見的鈴鐺,但我們實在需要敏銳聖靈的提醒和感動。大祭司亞倫的冠冕前面繫著一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字樣的金牌,亞倫要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還有定下為大祭司做的內袍、冠冕、腰帶等規定。為亞倫的兒子(為祭司)也要做內袍、腰帶、裹頭巾,同樣是為榮耀、為華美。不論大祭司或祭司,供祭司的職分都要受膏,他們要分別為聖事奉神。事奉神的祭司要穿細麻布褲子,目的是不可露體,原因是當時其他宗教的祭司均有赤身事奉他們的偶像的做法,這在以色列中是被禁止的,為的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

29章1至9節,本章是講述祭司就職典禮的規定,供職的祭司必需成聖,不能帶著罪,為此,祭司在就職禮上獻贖罪祭,本段列出對祭物的要求,包括公牛和兩隻公綿羊,今天我們也知道贖罪祭是預表主耶穌的救贖。亞倫(大祭司)和他兒子(祭司)在會幕門口要用水洗身,潔淨自己才事奉。祭司事奉時必得須穿上祭司袍,正如前文所述,大祭司穿上以弗得的外袍及又帶上胸牌,因為他代表著十二支派來到神的會幕代求。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這代表他有的權柄,膏油表示大祭司是蒙神揀選擔當此職。不論大祭司或祭司,他們所穿的衣飾是神設立的定例,叫他們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雖然今天新約信徒人人為祭司,也沒有了有形的祭司袍子,但神定規的分別為聖,卻是古今如一。

29章10至28節,獻祭的公牛要被牽到會幕前,大祭司和祭司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此處的按手是代表認同。按贖罪祭的通例,祭牲之死被認同為獻祭所代表的百姓之死亡(代替)。獻祭公牛的血,祭司要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裡,血流出也是預表基督的流血,除去人的罪。獻贖罪祭的公牛,沒有牛的部位可以保留,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其餘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因為這牛是贖罪祭,不能用作食物。大祭司和祭司要按手在其中一隻公綿羊的頭上,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要把洗淨的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屬全然的獻上,毫無保留,是馨香的火祭,以色列人以此祭能蒙神悅納。大祭司和祭司要牽另一隻公綿羊來,同樣宰這羊,但取點血抹在大祭司和祭司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象徵潔淨、順從,手腳都為神所用,灑血的目的是了除去祭司的罪,使他們成聖。又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並再取餅,都放大祭司和祭司的手上,作為搖祭,在神面前搖一搖。這「搖」表示祭物都是出於神、屬乎神的。這些祭物同樣燒作燔祭,是獻給神為馨香的火祭。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大祭司和祭司,作為亞倫和他子孫所得的分,就是可供他們食用。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29章29至46節,大祭司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這便成了世襲的儀式。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要煮在聖處,還規定他們在那裡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意思是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使他們成聖,好承接聖職。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也不可留早晨。大祭司和祭司承接聖職的禮七天,不論每天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及潔淨壇的方法,都必須照神一切所吩咐的。還有每天(不只是就職典禮)在壇上所獻兩隻一歲的羊羔,早晨和黃昏各獻那一隻,如此,每年便獻上七百隻羊羔,還有奠祭,這些都是常献的祭。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神解釋他們世世代代在會幕常獻的燔祭,神要在那裡與他們相會,和他們說話,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本章看似頗為繁雜的獻祭規例,其實神的心意是與人同在,至聖潔的神,竟然讓罪人親近祂,古時他們只知道藉著祭牲的獻上,流出的血來潔淨人的罪,叫他們可以親近神,但原來這一切都是為了預表那要來的基督,並且基督比舊約的大祭司更美,「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