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1至3節,素祭也是人甘心獻上的祭,乃是表明人在律法生活上的完全。五祭中只有素祭是無血之祭,故素祭不是為贖罪而設。但素祭是不能單獨獻上,在素祭必須與有血的祭一同獻上(參利23:12-13/民28:7-15)。在此表明人縱使有好的行為表現,也需要祭牲所預表的主耶穌,才能親近至聖潔的神。因此,這也是獻與神的火祭中為至聖的。素祭的「材料成份」包括細麵、油、乳香、鹽、禾穗等,細麵是要將麥子磨成幼細的粉,好比經過苦難,顯出生命品格的美善和純全。油在聖經裡常代表聖靈,素祭中的油預表人願意體貼和隨從聖靈行事,尤其是人在苦難中,要顯出聖靈的作為來。所有的乳香連同一把細麵及一些油燒在壇上,乳香使素祭成了馨香之祭。此馨香之氣代表人的好見證,歸榮耀給神。素祭所剩下的要供物要歸給祭司,這乃是神顧念事奉祂的人,供應他們生活的需要。
4至7節,酵在聖經中可以代表罪和虛假的意思,因此,在本段和第11節中,在獻給神的素祭中不可有酵,一團麵粉若有酵便會發起來,外表看去好像很大團,但其實裏面是中空的,就如只有外表好看的行為,裡面卻無沒有生命的實質,新約時代的法利賽人可說是這類「酵」的代表。製作素制的方式可以在爐中烤、鐵鏊上做、用煎盤做,這些程序代表著各樣的苦難,生命的見證也在苦難中表現出來,每個程序都需要用油,代表生命的經歷均需聖靈的工作。
8至10節,素祭要帶到神面前獻上,並奉給祭司由他帶到壇前,這幾節都是強調獻祭是要對準神,並經祭司獻上,神是至聖的,人的奉獻方式必須按神的吩咐,不能隨己意行事。神也讓祭司取用素祭的部份供物,也是顧念祂工人的需要。
11至12節,素祭中除了不可有酵外,連一點酵都不可燒,這顯明神的至聖,不容許有半點的罪親近祂。這裡也提到不可燒一點蜜。禁「蜜」的解釋較難明確,但經文說:「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11節)似乎是要說:「你們不能一面虛假,一面又表示對神愛慕如蜜。」
13節,「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其意義包括「不可缺少神立約的鹽」,神所立的約是不會改變。所以,素祭中顯明信徒的品格和信仰也應該是不改變的。鹽具有防腐的作用,我們所獻的也應該是不腐敗的生命,能流露基督的美善。
14至16節,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獻初熟之物與神是為感恩。按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23節,初熟的果子是基督,祂為我們死而復活,我們就是祂所結出的許多子粒。我們如果要將「工作」獻與神,就要獻上傳福音的果子。我們要學習將神的恩典與別人分享,也要學習關心別人生活所需用的。烘禾穗子,軋了新的穗子,就是經火、受壓碎,這些都是因受苦難得以完全的表現,連同上文解釋的油、乳香,素祭是美好生命的見證,榮耀歸於神。
3章1至2節,「平安祭」可譯為和平,指神與人和好,預表主耶穌藉著十字架廢掉了冤仇,使人與神恢復和好的關係,也指在主裡神賜的平安。「平安」又稱為「酬恩」,獻上的是甘心祭,神既賜下各種平安,又或因為人許願,神應允人所求後,人在還願時獻上的祭,這些都是獻平安祭的目的。人為這些獻上感恩,應是出於甘心,不是出於勉強。平安祭的祭牲可以用牛,不論公牛母牛都可以,但一定要用沒有殘疾的祭牲,就是將最好的與神與人分享。「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表示獻祭之人承認祭牲代表自己。「宰於會幕門口」是表明獻祭是對準神,不是為人而作。「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是代表若沒有主耶穌的流血捨身,人的感恩也不會得到神的悅納。
3至5節,將「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腰子上的脂油和肝上的網子等都要燒在壇上,這些都是祭牲肥美的部位,祭牲的精力都在脂油裡面藏著,代表信徒要獻上自己最美好的精力歸給神。因此,感恩的祭物不應馬虎,當將最好的獻上。
6至17節,獻羊羔為供物,同樣是要對準神,同樣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意思與獻牛相同。在將火祭獻給神時,除了牛的相同部位外,還包括從羊羔的「脂油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相信因為這些部位也是滿有脂油,都將最好的脂油歸給神,意思與獻牛的脂油相同。
(上述部份的獻祭內容,請參閱主光哥網站中的《利未系統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