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2/05/08 利21章1至22章33節

21章1至9節,本兩章經文都是論到與祭司聖潔相關的條例,本段則是關乎亞倫子孫作祭司時(下一段的對象才是大祭司),他們應如何面對「紅白」二事。神指示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意思是要他們不可觸碰死人,按民數記19章13節所記「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祭司作為事奉神的人,他就必須保守自己不沾染神看為污穢的事。但對於祭司的近親(如父母、兒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姐妹)的喪事,他們是可以觸碰近親的死人(可以沾染自己)。明顯祭司在神聖潔的要求下,成為以色列民中的榜樣,因此,他們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聖經舉了一些例子,在異教中的喪事中有使頭光禿、剃除鬍鬚的周圍和用刀劃身等當地的風俗,作為祭司要歸神為聖,就當從異教的喪事儀式中分別出來,倘若他們從俗,便是褻瀆他們神的名。祭司既作為獻祭事奉神的人,他們要成為聖。不單喪事,在婚娶的事上,祭司也要因神是聖的,獻祭事奉祂之人也當歸神為聖,包括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意思是在婚事上不可娶名聲不好的女子為妻。祭司的女兒若行淫,如同妓女,那便是辱沒自己和自己的父親,必用火將這女兒焚燒,這便是對祭司的聖潔要求,延伸至他的至親。

10至15節,本段是對大祭司聖潔的要求,大祭司比祭司的要求更高,當他承接大祭司的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有蓬頭散髮及撕裂衣服等表達悲傷的行徑,也不可挨近死屍,就算是父母喪事也不可觸碰他們的屍體。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在承擔大祭司的聖職,沒有人可以代替他,因此,他要保守自己聖潔不被沾染。在婚娶的事上,大祭司要娶處女為妻。不單名聲不好的女子不能娶,就是連寡婦都不可娶(祭司則沒有此限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相信是指大祭司娶以色列中處女為妻,才可確保他的兒女是出於屬神的子民及出於他自己的後裔。

16至24節,作祭司的都不能有殘疾,凡有殘疾者都不可近前來獻祭。聖經列舉多個殘疾的例子,大都是屬於顯而易見的,目的是要求事奉神的祭司必須將最好的獻給神,他們自己也應是完全的。雖然有殘疾的亞倫後人不能近前來獻祭,但他們卻仍然有權享用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們都可以吃,惟前題是他們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神對親近祂的人有成聖的要求。

22章1至9節,本段論到對祭司應如何謹慎地處理聖物(獻祭祭物),除了是神允許的情況下,祭司自己也沒有權柄親近聖物。如祭司身上有污穢,他就不能親近那分別為聖歸神的聖物,否則,那人必被剪除。就是亞倫的後裔,作祭司的出現了一些被視為不潔淨的情況,例如長大痲瘋或是有漏症等,都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按所定的要求潔淨了。祭司們要守神所吩咐的,免得輕忽,如果不謹慎沾了污穢而親近聖物,就會因此擔罪而死,神是叫他們成聖的神。

10至16節,可以吃聖物的人都有規限,祭司應不允許外人、寄居在其家中者或是其雇工吃聖物。倘若那人已被祭司買了或生在他家,意思是屬他的人,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當祭司的女兒嫁給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一樣,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因此,吃聖物的原則是視乎那人是否屬於祭司。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可見祭司處理聖物需要十分謹慎,免得他們在吃聖物上自取罪孽,同樣因神是叫他們成聖的神。

17至33節,不單祭司自己要無瑕無疵,就是所獻的祭性(不論是燔祭、平安祭)都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如此才能蒙神悅納。凡獻有殘疾的,必不蒙悅納。所獻的祭牲(牛、羊)也需在生下後第八天,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這是一種表達憐恤的做法。獻感謝祭給神,祭物要當天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凡此種種,神要祭司們謹守遵行祂的誡命,祭司們不可褻瀆神的聖名。

這兩章經文提到與祭司相關的聖潔條例,顯然祭司作為以色列人中間的屬靈領袖,神對他們有更高的成聖要求,祂要在以色列人中被尊為聖。在承擔祭司職事及獻祭的事,今天的信徒不需受這兩章經文的字面要求所規限,但在神的心意裡,我們今天的聖潔不是體現在外表和食物上,但聖潔的原則卻沒有改變,正如彼得提醒我們說:「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1:4)」我們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參羅6:19),同時,我們事奉神的人,理當將最好的獻給主。從前祭司不可從俗,今天我們面對世界時,正如保羅的勸勉「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