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至23節,這個「惡僕」比喻是對群眾中那些似信主而非信主的人說的,這些人「好好保全」所得的一錠銀子,意思是,愛惜自己的生命,不肯為主「投資做生意」。不錯,「投資做生意」會有風險,可能賺,也可能蝕.但主指出,大可以找一些「風險少的」去投資,就如「把銀子交給銀行」,就可以「連本帶利」收回來了。但是這個「惡僕」,惡在不承認自己偷懶(按忠心的程度來說,他的忠心等於「零」),還罵主人賞罰原則不合理──「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意思是埋怨主人只給他一錠銀子,不足以做任何生意,為甚麼還要他交賬呢?其實每一個人都有「一生」,主要求的,只不過是我們「盡一生所有的」,為主作工,要看我們忠心的程度來賞罰我們;主不計較我們的學問、機會、恩賜等外在因素,我們何必又懶又惡呢?主要「憑他的口,定他的罪」,意思是,如果主真是這麼賞罰不公平,沒有給他足夠本錢卻硬要他交賬,他最低限度也可以將自己僅有的一錠銀子「交給銀行」,後來可以「連本帶利」收取。每一個人都要交賬,不論你怎樣埋怨,說自己所有的不足夠也好,不交賬就是不可以。那些「忠心的僕人」,不但將自己「信託給銀行」,保障自己,而且還靠著「銀行」的支持,得到更大的資本,可以做更大的生意,賺取更多銀子.這就是他們賺到十錠銀子,或五錠銀子的原因了。連交給「銀行」也不肯,是因為不信銀行、只信自己。以為「好好保全自己一錠銀子」,就是保全自己今生,甚麼都不參與、不傳福音、不作聖工、不肯為主犧牲半點、以為這樣就可以交賬了。他不知道,這「錠銀子」已經「貶了值」,糟蹋了時間和機會,虧欠了神的恩典,在神面前,還是不能稱義,被神驅逐到外面黑暗地方,哀哭切齒。這樣的基督徒,實在不少。
24至26節,「奪過他這一錠來」,那「一錠銀子」代表他的「一生」,這一生被奪了。因此,人若以為「好好保全自己的生命」(保全那一錠銀子),而不肯信主(將那一錠銀子存放在銀行裡),或不肯為主「犧牲自己的生命」(忍受一點點投資風險),他就在見主面之時「失去生命」(連那一錠銀子也被奪去)。主人分派銀子的目的,是要僕人「做生意賺錢」,每一個得救的人,主都對他們要求「收穫」,總要交賬,不能叫主人失望。若是失望,何必分派銀子呢?主又吩咐將所奪的一錠銀子,「給那有十錠的」。主用一個很特別的原則來解釋說:「因為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這不是「支付工價」的原則,若是為支付工價,就必須「公平」。但這是「分配恩典」的原則,所以無須按公平與不公平來處理,乃按「神的性情」來處理──神喜歡怎樣,就怎樣。「有的還要加給他」,意思是,越蒙恩的,越多得恩;「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意思是,既然按「支付工價」的原則,這個僕人交不出賬來,就取消他所有恩典.事實上,他原先所得的一錠銀子,就是恩典,不是屬於他的,主有權收回來。「有的還要加給他」,這是「恩上加恩」。「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這個惡僕原是蒙恩人,得主人任用,分給他一錠銀子去做生意。他不是下文所說那些不要主作王的「仇敵」。那些「仇敵」不能得救,故然是應當的.但這惡僕本是有機會得救,卻因為又懶又惡,不肯為主做工賺錢,連放給銀行(信主)也不肯,如賣耶穌的猶大、和群眾中那些初時表示願意信主,跟隨主的人,就是這一類半途失落的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只能應用在真心信主,肯堅持到底的人身上.決不能應用在猶大和半途放棄信仰的人身上。所以,各人真的要小心,戰戰兢兢地跟隨主.因為凡掉以輕心的人,很可能是因為未能真心信主,有一天,他們裡頭的不信要顯露出來,他們就滅亡了。
27節,現在主轉回來再講論先前「不要他作王的眾人」。主「得國回來」了,要登基作王.主既然作王,就不可能容許他本國中,有一些人反對他作王.於是就吩咐把這些人拉出來殺了。意思是,等到世界末日,主再來要除滅假基督和他的眾軍之時,一切活著不肯悔改信主,倒支持假基督的猶太人,都要被殺,乃是藉著「哈米吉多頓大戰」將他們殺死的。主作王一千年之後,坐在白色大寶座上審判歷史上一切不信主的死人,那時他們都要復活受審,然後被丟在地獄裡,永遠受痛苦。
28至34節,耶穌講完了比喻後,「就在前面走」,勇敢地要進入耶路撒冷去受死。主耶穌曾經在伯大尼這個地方叫拉撒路復活,以致不少猶太人也信了耶穌(約11:45)。但祭司長在公會裡商議,連拉撒路也要殺了。(約11:46-50, 12:10)主常住在伯大尼,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也是為了「橄欖山」。在這個山上,主和門徒曾經坐在這裡講論聖殿將要被毀,和世界末日許多兆頭(參太24:1-4),因為這裡可以很清楚地看見耶路撒冷聖殿.這山與聖殿只隔一個山谷,就是客西馬尼園而已。客西馬尼園其實也是屬於橄欖山的一部份。有時,因為主要在這裡禱告,他和門徒就在橄欖山這裡住宿(參路21:37),所以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主耶穌在這裡,就帶著兵丁到這裡來捉拿耶穌。許多學者都感到異常希奇,因為主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非常準確地應驗《但以理書》「七十個七」的預言.因為預言指出,滿了六十九個七,就是四百八十三年,主就進入耶路撒冷,顯為「受膏君」(基督)了(但9:25).經文又顯示,當「受膏君」一顯現,他就立即「被剪除」(但9:26).意思是被釘十字架。及至「七十個七」全部完了,「受膏君」才再顯現,並且被「膏(為)至聖者」(但9:24),意思是到那時,主就再來,被立為王;並且眾人發現他原來是「至聖者」,就是全能的神自己。於是主要在耶路撒冷作王,統治全世界.以色列正式得到復興,進入千禧年,「神國降臨」就全然實現了。主耶穌現在要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為的是要以「王」的姿態,顯露給世人看。正如《聖經》預言說:「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亞9:9)主騎「驢」和「驢駒子」,表示是「和平進入」,也是「謙謙和和的進入」。但主第二次回來之時,是騎「白馬」而來(啟19:11-16),其實是坐「白雲」而來(啟14:14, 但7:13),只因那時要與假基督爭戰,所以才形容他騎「白馬」而來,要消滅假基督和他的大軍。主差派兩個門徒進城去,為他找一匹驢駒回來。根據《馬太福音》21:1-7的記載,主吩咐他們找來的是兩隻,就是一隻大驢,一隻小驢駒.這隻小驢駒應該是那隻大驢所生的孩子,那隻驢應該是母驢。按經文的文字來說,我們不知道主要騎的是母驢,還是小驢駒。但路加和馬可的記載,都說明主要騎的是那一隻「從來沒有人騎過的」(路19l30, 可11:2).這樣,很可能主要騎的是「小驢駒」,而不是母驢了。「從來沒有人騎過」,正如律法定規,為製造「除罪水」而獻的「純紅母牛祭」,必須是「未曾負過軛的」(參民19:2);為誤殺人而在「逃城」的長老面前起誓,所獻的祭牲,也必須是「未曾負過軛的」(參申21:3)。因此,主現在進入耶路撒冷去受死,要除去世人的罪,他所用的牲口也必須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這一點又叫我們明白,主要大大使用的人,必須是最好的、專一為主的、不是「事奉兩個主」的、以事奉主為第一優先的……。或問,主既然騎「小驢駒」,那麼「母驢」有何用呢?有用,因為天天都有人騎驢進城,難道天天都應驗《聖經》的預言嗎?但經文預言主騎著「驢和驢駒」,這樣同時騎兩隻的,相信就極少有人這樣做了。如果曾經有人同時騎著兩隻驢和驢駒進城,這人必定會騎大驢,不會騎小驢駒。但主卻騎著小驢駒進城,這樣就再沒有人像主那樣應驗《聖經》預言了。主要找的兩匹驢,原是早就預備好了的。因為門徒進村子裡去的時候,立即遇見驢和驢駒拴在那裡。當門徒「不問自取」之時,驢的「主人」立即追問他們,為甚麼擅自取驢,他們只須說:「主要用他」,驢的主人就立刻讓他們取去。這是要告訴我們,驢的主人事前必定得到甚麼啟示,以致他從來不敢騎這隻驢駒,因為知道自己不是「主人」,乃要等候一位「真正的主人」前來用這隻驢駒。
35至38節,這群複雜的「群眾」中間,有許多只是一同上來過節的(約12:12);也有一些人因為見過拉撒路復活而回去信主的(約12:17-18);其他門徒,也因為見過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異能神蹟,就感觸起來,十分興奮,大聲讚美神(路19:37)。這樣組合的群眾,沿路高聲讚美神,及至他們進城之後,連城裡許多不明白事理的「小孩子」也跟著高聲讚美神(太21:15)。但按實情來說,這些人雖然都很有感觸地高聲讚美神,卻不是人人都明白所以然。群眾的氣氛,主要是「玩耍玩耍」而已。最低限度,他們並沒有認真相信,耶穌真是以色列人的「王」。尤其是他們高呼「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太21:9)他們更是不明白為甚麼這樣高呼「和散那」.雖然他們知道「和散那」原是「求救」的意思,但是他們不明白為甚麼在這個時刻「求救」?為甚麼要用這個詞來讚美神?他們這樣高呼,是因為突然有人唱起一首這樣的歌來,其他人也就不自覺地跟著唱而已.這些人唱「和散那」,卻沒有想到歌詞的意思,適合不適合用在這個場合上。但是,神的計劃還是用得著眾人這樣的讚美。一來,為要應驗《聖經》預言(參約12:16);二來,當時差不多人人都知道,大祭司和耶路撒冷城裡的猶太人都想要殺耶穌。這一次耶穌進城是非常危險的.但主卻利用這些群眾作為掩護,公然進城,叫猶太人一時間也無法下手害他(參路19:47, 22:2, 約7:24-25)。所以猶大才想到出賣耶穌,夜裡帶大祭司的兵去捉拿耶穌。門徒牽來兩隻驢,因為從來沒有人騎過,所以沒有「鞍」,或任何坐墊物.於是他們就「隨意」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上面,扶耶穌騎上去。很可能有許多人也想將自己的外衣搭在驢背上,讓耶穌騎上.及至看見已經有人將外衣鋪在驢背上,他們就改變主意,將自己的外衣鋪在路上,讓耶穌的驢走在上面!這個意念,引起許多人也照樣做,也有一些人砍下一些樹枝,鋪在路上,讓耶穌的驢走過。(太21:8)這樣做的用意,是要仿傚古時人們迎接大君王進城,路上鋪上華麗的地氈一樣。只不過他們現在沒有地氈,只能將自己認為最好的外衣,鋪在路上。要這樣玩耍玩耍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高興.他們不自覺地唱起歌來,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那將要來的我祖大衛之國、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太21:9, 可11:10, 路19:38)我們不知道這首歌出自何經何典,或那本詩歌集.但可以肯定的,這首歌當時極多人都會唱.因為這些人只是隨意唱,連小孩子也會唱,事前完全沒有約好。眾人這樣唱,並不是真心想要迎接主作王。雖然如此,神也接納,也用得著,因為以當時他們所明白的程度來說,他們還是未能完全相信耶穌是王,是基督,所以這是情有可原的。「和散那」原文是“hos-anna’”,直譯是“Save us I pray”,意思是「我求神拯救我們」.但用在詩歌裡才有「稱頌」的意思。這首歌以「求救」來稱頌神,相信是因為作者一直等候基督的來臨,感到以色列亡國已經數百年了,如今落在羅馬人手下做二等公民,形同做奴隸一樣,很不甘心.所以求這位「以色列的王」快來拯救他們。然而,主耶穌來了,他們未能認識耶穌就是基督;五天後,他們竟將耶穌殺害。所以他們現在的歌頌是沒有心的。這首歌特別強調「高高在上」,又說:「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因為那時,他們要親眼看見主從「高天」駕雲降臨;並且那時他們與主和好,這就是「在天上有和平」的意思。至於「在至高之處有榮光」,是指主耶穌從至高神的寶座那降臨,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帖後2:8),像閃電一樣(路17:24)。因主這樣降臨,地上任何人都看清楚了,原來地上那個是假基督,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的才是真基督.試問還有甚麼大神蹟,大奇事,比得上主在極大的榮光中降臨,更能滿足事事要求神蹟才肯相信的猶太人呢?(參林前1:22)所以他們全然相信主耶穌真是「大衛的子孫」,又承認主是「奉主名來的王」。
39至40節,門徒興高采烈地唱「和散那」這首歌,表示耶穌是以色列的王,為要拯救以色列人而來。當然人人都聽出,門徒和眾人這樣唱,只不過是唱一首人人都熟悉的歌而已,並不是很認真的。他們在路上鋪的也不是名貴華麗的地氈,只不過是一些樹枝和外衣而已,何況還有小孩子加入一同唱,豈不更像在玩耍嗎?但是,法利賽人聽見,就認為如果要玩耍,也不應該隨便唱這首歌來玩耍,因為這就等於迎接耶穌作王了.所以他們前來對耶穌說:「夫子,責備你的門徒吧!」意思是說,你既然是夫子,是應該明白事理的,怎麼連你也這樣玩耍,放縱門徒和小孩子一同玩?這不是好玩的啊!你應該責備你的門徒才對。主耶穌並沒有回答他們,只表示不但不會禁止他們,而且還欣賞他們。主說:「……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雖然門徒不太明白主是以色列的王,唱歌也不太認真,但總比法利賽人和耶路撒冷眾人完全不認識主,不歡迎主,好得多。因為門徒這樣唱和高呼和散那,是出於聖靈感動,叫他們想起耶穌所行的異能和神蹟,所以才這樣反應.只不過他們未能完全明白其中的奧妙而已。主何等盼望他們能明白「屬靈的奧秘」,認識主「屬靈的身份」。他們若能知道,就必定更狂熱地高聲歡呼,更盡情地唱「和散那」,迎接主進城作王了。耶穌回答這些法利賽人說:「我告訴你們,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表示神的計劃是要他們這樣喊叫「和散那」;若是他們閉口不喊,神還能叫石頭呼叫起來,成就神的計劃.因為神能叫萬事互相效力,連沒有生命的石頭也不例外。如今主進入耶路撒冷作王,所成就神的計劃,是天地間,和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救贖計劃,主怎會禁止他們不說呢?主心目中的「石頭」,就是世上最硬心,最沒有屬靈生命的人.主認為,他所成就的救贖大恩,還能感動這樣的人悔改,叫他們得著生命,成為「活石」,可以向主呼叫「和散那」。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