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5/28 路22章39至51節

39至40節,主「照常往橄欖山去」,其實是往橄欖山下的客西馬尼園。在此,「照常」的意思是主在最後一週,每天晚上都是來到這裡禱告和住宿(路21:37)。因此猶大才知道,去告訴祭司長,帶著兵丁來捉拿耶穌。猶大和其他門徒最少也曾在這裡住宿過幾天.這幾天,主耶穌非常懇切禱告,所以門徒都習慣了;三個至愛的門徒因為習慣了的緣故,就不容易儆醒,都睡著了。今夜猶大不在,因為他正在與大祭祭商議,帶兵丁前來捉拿耶穌。這裡記載,主要求所有門徒都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但根據《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耶穌來到客西馬尼園,只要求八個門徒「坐在這裡等候」,讓主到那邊去禱告(太26:38, 可14:34).然後主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這三個最愛的門徒,稍往前走,並要求他們和他「一同儆醒禱告」。這樣的安排分明表示,「儆醒禱告」是分程度和層次的.主要求那八個門徒儆醒禱告,是屬於例常性的勸勉;主要求三個至愛的門徒儆醒禱告,是深一層的禱告.因為主認為他們可能會深入了解主一點。然而,他們勝不過肉體的疲倦,不能持續儆醒禱告。主勸門徒禱告的理由,是免得入了「迷惑」。主所說的「迷惑」,希臘文是“peirasmos’”,英譯為“temptation”,中文《聖經》通常譯作「試探」,意思是免得中了魔鬼的詭計而犯罪。譯作「迷惑」也很有意思,因為當一個人分不清楚撒但的詭計之時,他會不儆醒,好像被迷惑了一樣。

41至42節,主帶著三個至愛的門徒,走到「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去禱告.這樣遠的距離,為的是叫那八個門徒聽不到主禱告聲音;也可以說,這距離正是這八個門徒的心,與主耶穌的心相離的距離。三個至愛的門徒雖然也有軟弱,不能儆醒,入了迷惑,他們與主的距離卻沒有那麼遠,可以聽到主禱告的聲音,知道主內心的痛苦。但那八個門徒被主隔開,不是因為他們不能得救,而是因為他們的靈性狀態,未能分擔主內心的壓力。這一點再一次告訴我們,各人認識主的深度,是照各人靈性狀態而定,不是照知識而定。主耶穌來到一個獨自禱告的地方,希伯來書作者形容主在這個時刻「大聲哀哭」(來5:7),好像將內心長久以來所積壓的痛苦難過,頓然向天父傾訴、如同堤壩崩裂,如同山洪爆發一樣。如果我們將主來到客西馬尼園之前,和之後的情緒表現,和他在客西馬尼園裡禱告的情緒表現,作一個比較,就可以看到一個極大的比對:之前,主潔淨聖殿,面對好些前來試探他的人,都表現得非常硬漢;即使來到最後晚餐,主還是很鎮定,很有耐心地教導門徒相愛;面對猶大賣他,他仍能處之泰然;《約翰福音》十七章記載主這時一篇很長的禱告,主也能控制自己,說:「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5)之後,主面對那些要來捉拿他的兵丁、面對大祭司的審判、面對彼拉多的審判、面對鞭打、被釘十字架……,一切表現都是那麼硬漢,和滿有王者的氣慨。惟獨現在來到客西馬尼園,主竟然「驚恐起來」、「大聲哀哭」、「懇求父將苦杯挪開」…….好像表現得很軟弱似的.這一點,使我們明白如下的道理:1)面對外人,主表現得很硬漢;面對慈愛的天父,主就像小孩子一樣,放聲大哭了。這樣的大哭,並不代表主的軟弱,乃代表主與父神非常親密的關係.好像一個小孩子,在外間被人欺負之時,總會表現得很剛強;但是一旦回到爸爸身邊,內心的一切冤屈,就全然釋放出來,放聲大哭一樣。今天我們身為神兒女的,也要學習進入這樣的親情中禱告,相信這樣的禱告,會帶來無窮的支持、安慰、和能力。2)主放聲大哭,和懇求天父將苦杯挪開,表明主是以「人性」來承受十字架的苦難。倘若沒有客西馬尼的表現,我們會懷疑主被釘十字架,可能是不痛苦的,因為他的「神性」會幫助他,很容易就勝過這些痛苦;甚至他可以行一個神蹟,叫自己被釘十字架而完全沒有半點痛苦。若是這樣,主代死的救贖大工,就只不過是演一場戲而已,沒有甚麼偉大的地方。但是,主當時是以「人性」來承擔一切痛苦,是「真痛苦」、是「極大的痛苦」、與普通人被釘十字架所受的痛苦一樣;只是普通人被釘十字架,沒有主內心的痛苦而已。這樣,主受死的愛,就真的很偉大了;主真是配做我們的大祭司,因為他「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所以能體恤我們的軟弱。路加記載主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馬可福音》記載主的禱告,加上一句:「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可14:36)《馬太福音》顯示,主第二次禱告說:「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26:42)主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太26:44)。這裡有幾點我們要注意的:三次禱告:《聖經》顯示一個原則,如果一件事,三次正常地求過神,神都不答應,就要停止,不要再求了。當然,有一些禱告事項,我們知道是符合神旨意的,我們就要長期求、一生求、不停地求。主耶穌求父將苦杯撤去,第一次,天父沒有回應他,他就知道天父的旨意一定要他喝了;他第二次求的時候,用詞稍為改變,改為「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這話含有順服的成份在內;第三次求,說的話還是與第二次一樣.天父仍然沒有回答他,他就確實知道,天父的旨意不能改變.於是,他就停止,不再求了。馬可的記載指出,主說:「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意思是說,神若撤去苦杯,神仍然能從別的途徑成就救贖人類的計劃。主認為「在神凡事都能」,只是神不願意而已。神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定規他兒子一定要喝這苦杯,藉以成就神救贖人類的大計。這一點使我們想起,有人攻擊我們的神,說:「神能創造一塊大石,大到連他自己也舉不起來嗎?」問的人以為,如果我們回答「神能」,就證實「神不能將它舉起來」;如果我們回答「神能舉起這塊大石」,他們又說,「證明神不能創造他舉不起來那麼大的石頭」.這樣他們就以為自己可以從正反兩方面,證明神不是「無所不能」的。但他們不知道,我們的神「在凡事都能,只是他不願意」而已。《聖經》指出,神有足夠能力說謊,但他不願意說謊(來6:18);神當然能失信,但他不願意背乎自己(提後2:13)。神若定意要創造一塊他「不能舉起的大石」,他就能創造出這樣的大石.這不是說,他不能舉起這塊大石,乃是他守住原先創造時的定意,不願意背乎自己去舉起這大石而已.所以神為守約的緣故,甘心變成有所不能。主求父「把苦杯撤去」。這「杯」的意義,是借用古時的王帝,賜犯罪的臣僕一杯「毒酒」;或賜忠心的臣僕一杯「美酒」的做法,接受的人不能拒絕。求父「撒去苦杯」,等於求父改變他的命運,不要叫他死在極其痛苦和羞辱的十字架上.因為至高至聖的主,降卑到這樣至低、至賤、至污穢、至羞辱的地步,忍受與神隔離的死亡,實在是難以想像的痛苦。我們感謝主,因著主這樣的祈求,我們才知道主是以「人性」來承受十字架的痛苦;我們才明白,主為愛我們而忍受極大的痛苦,顯出他的大愛也是極大的;我們才明白,原來我們各人的罪,是那麼的可憎,因為這一切痛苦,本是我們應當受的,主卻為我們承擔了。主雖然這樣求,但主卻表示願意順服,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在這裡,我們看見一個關係「三位一體」的奧秘.原來聖父、聖子、聖靈的合一,並不是「機械性合一」的,而是「在愛和順服中合一」。因為聖子的意願,可以與聖父的意願不同;但是,他們之間不會出現不和諧,因為在愛的關係中,聖子知道聖父愛他.即使父的意思,是要他喝這苦杯,主知道也有美意在其中.所以聖子雖然不想喝,卻願意順服,放下自己的意思,成就天父的意思。這樣我們就明白,三位一體的關係,是在愛中達至完全和諧合一的。

43至46節,這位天使顯現,加添主的力量,相信是天父應允主大聲哀哭,流淚懇求父神「救他免死」的禱告(來5:7)而來的。主不是求父救他免去十字架上的死,而是救父免去在客西馬尼園因過份憂傷而死。這時候,主憂傷到一個地步,生理上也出現「崩潰」的現象,以致「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根據彼得與一些人在大祭司院子裡烤火的事實,我們知道當時的天氣是相當寒冷的.但主在郊野的客西馬尼園中,仍然流汗如大血點,不是因為天氣熱,而是內心有極度爭扎,傷心到快要死的地步。或問,誰曾經看見這位天使,以致寫在《聖經》上呢?誰知道主汗流如血呢?我們推想,應該是三個至愛的門徒親自看見,不然就不會寫在《聖經》上。天父差派這位天使下來加給主力量,不是在主的心靈裡,暗中加他力量;乃是為要讓三個門徒看見,好見證主憂傷到幾乎要死,是真實的。《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記載主前來拍醒門徒的過程,比較詳細一點。主第一次和第二次拍醒三個門徒,對他們,尤其是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麼?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0-41)筆者很受感動,因為三個人表示自己最愛主,也是主所最愛的門徒,竟然如此軟弱,連儆醒「片時」也不能,還要爭論誰為大,任何人都會嚴嚴的責備他們.但我們的主卻沒有責備他們,也不為自己如此痛苦孤單,得不到他們的同情和體會,而不喜悅他們.反過來,主還體會他們的軟弱,站他們的站場,替他們解釋,說,他們心靈是願意的,只不過勝不過自己肉體的軟弱而已。主確實是一位柔和,可親可愛的主.我們這些屬主的人,要切記學習像主才對。到了第三次,主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太26:45-46)意思是,「現在不再需要你們儆醒禱告了,如果你們仍要睡覺的話,大可以繼續睡覺安歇。然而,你們不知道已經入了迷惑.我早就告訴你們,人子必要被賣.看哪!現在賣我的人到了.起來,逃走吧!」我們要明白主說話的語氣,主並沒有怪責三個門徒、也沒有懼怕或焦急;主心中只注意一件事,就是喚醒三個門徒,叫他們從「迷惑」中醒悟過來。但這三個門徒醒了沒有?肉體應該是醒了,不然,主說這段話怎會記在《聖經》裡呢?可是,他們的靈還未甦醒,還是在「迷惑」中,因此,彼得立即拿起刀來想要保護主,卻差一點殺死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

47至48節,相信門徒的肉體醒過來,也是漸漸的。先是主耶穌喚醒他們,接著來了許多人,火把照得通紅.三個門徒就全醒了.事情來得這麼突然,各人顯然非常緊張和懼怕。這時,全體門徒看見猶大,帶著兵丁前來,很無恥地走過來,要與耶穌親咀。當然,現在人人都明白了,原來猶大在晚餐中出去,是要賣主!彼得和其餘的門徒,必定對猶大恨入骨;只不過,他們先看主怎樣回應,然後才對猶大採取行動。我們的主卻沒有斥責猶大,因為已經放棄他了。主以非常柔和的態度回應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馬太福音》還加上一句,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太26:50)面對猶大,主耶穌的回應應該是我們人人要學習的榜樣。主問猶大說:「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主只是問,不是要責罵他。但主表示,賣主的暗謀已經夠卑鄙了,還要用「親咀的暗號」來賣主,主要問猶大有沒有羞恥和懼怕的感覺?主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這句話含有非常隱秘的意思,表示:「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出賣我嗎?其實我早就知道了。你以為我現在落在你的陰謀裡,又落在兵丁手裡嗎?其實你們不知道,也沒有想到,我甘心落在你們手裡,是照神的計劃而行.是你們落在神的手裡才對!你們都不知不覺地成就了神最偉大的計劃!所以你要作甚麼事,就即管作好了。」

49至51節,當時還是在「迷惑」中仍未醒過來的西門彼得,看見兵丁將主耶穌帶走,他的血氣之勇就衝動起來了。門徒中只有兩把刀,一把應該是由「奮銳黨西門」常常帶著,因為這是奮銳黨人的習慣;另一把是由彼得帶著,因為他以自己為門徒之首,要帶刀保護耶穌(約18:10)。他先問耶穌說:「主阿,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主耶穌來不及回答他,他就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18:10-11)《馬太福音》的記載又加上主說的一句話:「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太26:52-54)《路加福音》又記載主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於是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思想經文特別指出,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被彼得的刀削掉,當時彼得拿刀砍的實情,應該不是想要割下大祭司僕人一個耳朵那麼簡單。他用右手從左邊腰間拔刀,順勢應該是向那人的頸項砍過去,目的是要砍下對方的頭顱。那人看見刀的來勢,立即閃避,將頭側向左邊,只是閃避得慢了一點,結果「右耳」就被彼得的刀削掉。這時,其他兵丁立即衝上來,想要殺彼得。還是主耶穌的行動比較快一點.主立即示意,阻止兵丁的行動,然後責備彼得,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主拾起那人的耳朵,放回他原來的位置,醫好了他。《約翰福音》特別指明,這人名叫「馬勒古」(約18:10).為甚麼約翰特別記載他的名字呢?可能因為他後來信了主,成為初期教會一個很著名的人物,所以約翰記載他的名字,為的是讓人們可以隨時向馬勒古根查,藉以求證。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