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3節,使徒約翰記述「這些事以後」,指的是主耶穌之前向門徒復活顯現的事。這次主耶穌是在提比哩亞海邊(即在加利利海邊),向正在打魚的門徒顯現,包括彼得、多馬、拿但業、雅各和約翰和另外兩個門徒顯示,門徒合共七人。主耶穌原是約定他們在祂所指定山上見面,但約定的日期還沒有到,相信彼得是想到既然來到加利利海邊,又有打魚的機會,故彼得便對其餘門徒說:「我打魚去。」其餘門徒回應說:「我們也和你同去。」彼得等就「重操故業」打魚去。根據背景資料,當地打漁會是在晚上的,晚上較白天更容易捕到魚。雖然環境適合打魚,他們中間也有具經驗的漁夫,但他們打了一整夜,直到天亮,還是打不到甚麼。其實聖經也曾記載彼得與同伴在加利利的革尼撒勒湖邊整夜打魚,那時也同樣沒有打著甚麼(參路5:5)。此情此景,不知彼得會否想起那次主耶穌對他的呼召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路5:10)」但現在他卻回到原點打魚去。
4至6節,天將亮的時候,主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主耶穌。他們的船離岸邊大約有二百肘(約三百尺)的距離(參約21:8)。當時天色應還是陰暗,加上這個距離,他們看不清楚站在岸上的是誰,故認不出主耶穌來。主耶穌主動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意思是問他們打魚有沒有收獲。他們回答說:「沒有。」主耶穌便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從前在路加福音5章記載,主耶穌叫彼得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那時,彼得同樣說整夜都打不到魚,那時依從主的話,他就下網。然而,這次卻是一位連樣貌都看不清的陌生人,叫他們再下網打魚,他們便撒下網去。這是一個有點奇怪的情景,他們應該已辛苦疲倦,按常理他們怎會聽一個陌生人的話便再撒網打魚的呢?筆者估計「可能」是使徒約翰猜想到這位陌生人是主耶穌,故驅使其他門徒下網打魚,不過這是猜想而矣。但使徒約翰無疑比其他門徒更敏銳,下文便是他第一位認出這位「陌生人」是主耶穌。當他們聽從這「陌生人」的建議,他們撒下的網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這個情景也像路加福音5章所記的相似,魚群都是聽命於主耶穌,更重要的是使徒約翰由此確定這位陌生人是主耶穌。
7至8節,主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使徒約翰,他對彼得說:「是主!」約翰與彼得同樣經歷過路加福音5章所記的同樣神蹟,他們那時都驚訝那一網所打的魚。但今次約翰的反應是馬上就認出站在海邊的人必定是主耶穌。那時西門彼得正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裡。不難理解,下網打魚的漁夫赤身工作是很平常的舉動,但他在跳入海裡游向主耶穌前,卻束上外衣(一般人游水應是脫去外衣),他這樣做應是為了表示對主耶穌的尊重,不想赤身見主。同時,他不等小船泊岸便先游水過去,也反映他心裡想盡快見到主那種渴望。當彼得跳在海裡時,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他們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
9至11節,當門徒上岸,就看見那裡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雖然不知道這些食物從何而來,但肯定是復活的主為門徒預備的供應。主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這些剛打的魚其實也是主的供應。西門彼得聽到就一馬當先,去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按此,門徒中肯定有人數過魚的數目,約翰記載此事,相信其目的是顯示主耶穌豐足的供應。這麼多的魚,且都是大魚,若以每條兩斤算,都足有三百多斤,難怪他們剛才一下子也拉不上來。門徒面對主豐富和奇妙的供應與他們整夜努力都打不著什麼,還有面前已燒好的魚和餅,相信他們心裡百感交集。
12至14節,門徒整夜打魚,那時應該餓了,體恤他們的主說:「你們來吃早飯。」經文記載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祂說:「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當時不論是彼得、約翰或其他門徒,全都知這預備早飯的人便是主耶穌,但又沒有人去確認祂的身份。其實主耶穌已開口叫他們吃早飯,他們卻沒有動手,也許他們心裡在想為何主在此時顯現,又或許他們不知如何面對復活的主,當他們沒有回應時,主耶穌就主動將燒好的餅和魚拿給他們。相信主耶穌為食物祝謝時,他們應該回想起從前主耶穌也是如此祝謝,更確認是主來。約翰指出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第一次主耶穌向他們顯現時,多馬不在房子裡(約20:19-23),第二次向他們顯現是專為了向多馬(約20:26-29)。這第三次向他們顯示,主耶穌沒有一下子就開口教訓他們,在這一頓飯的時間,筆者相信門徒有了不少的安靜思想,想到過去的經歷,現在的光景,未來又會如何,更重要是復活的主就在他們面前。主耶穌給予彼得這個空間,相信是為下面對他的話作準備。但我們留意這裡所說「第三次顯現」是指主耶穌向彼得等門徒顯示,並未包括向其他人顯現的次數,例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以馬忤斯路上兩個門徒等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