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四十二和第四十三篇是非常著名的「被擄詩」。兩位作者都是聖殿中的「詩班員」,因為被擄而感到極度憂悶,在被擄的路上渴想神,如同鹿切慕溪水一樣。只是,第四十二篇的作者過度悲觀,所以詩中充滿埋怨的話,說:「我要對神─我的磐石說:你為何忘記我呢﹖我為何因仇敵的欺壓時常哀痛呢﹖我的敵人辱罵我,好像打碎我的骨頭,不住地對我說:你的神在哪裡呢﹖」其實他不應該問「為何?為何?」他明知是因為以上色列人上上下下都犯了罪,將偶像充滿神的殿,導至亡國被擄的,為何還要問呢?人在受苦之時,應該反省自己的罪過,不應一面倒地埋怨神。
所以第四十三篇的作者,看見第四十二篇充滿埋怨和灰心,就寫第四十三篇鼓勵被擄的人不要灰心,相信神必定「伸我的冤,向不虔誠的國為我辨屈」。因這信心,作者講出最感人的一句話──「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神啊,我的神,我要彈琴稱讚你!」(詩43:4)作者相信,總有一天神會使被擄的人歸回。他滿有盼望地等待這一天的來臨,認為這位神是他認為「最喜樂的神」;他要到祭壇那裡獻祭敬拜,又要彈琴稱讚神。
筆者也盼望我們尖平人人都有這樣的心態──每主日回來敬拜神之時,感到自己是回到「最喜樂的神」那裡。有人以「禮拜天能睡一小時為最喜樂」;有人以「禮拜天能一家人去散心,去旅遊,為最喜樂」;有人以「順老闆的意,禮拜天回到公司去趕工,盼望老闆看中他,有一天升職加薪為最喜樂」……;我們卻以「返回自己教會,敬拜事奉最敬愛的神,為最大的快樂」。因為我們的主基督以得著我們為最樂。正如以賽亞預言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說:「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賽53:11)
我們的神以我們為樂;我們怎能不以我們的神為樂呢?況且,我們親近神有永恆的福樂;地上的快樂都被各種情慾污染了,尋求地上娛樂的人,多半都陷入罪惡深淵,不能自拔。我們與弟兄姊妹們會面,相交,這種喜樂勝過世上的娛樂。詩篇第一百二十六篇這篇「上行詩」形容百姓回到聖殿來敬拜神之時,與其他被擄歸回的人相遇,大家談起歸回的見證,非常有感觸,說:「當耶和華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的時候,我們好像做夢的人。我們滿口喜笑、滿舌歡呼的時候,外邦中就有人說:耶和華為他們行了大事!」我們在主日相交,談起各人的見證,和神保守我們的事,應該也是「滿口喜笑、滿舌歡呼」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