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神,兩星期前有六位弟兄姊妹受浸加入教會。『受浸』對信耶穌的人來說是理所當然的見証,除非是沒有這樣的機會,否則每一位蒙恩得救的人,都應該如此作見証。
教會的浸禮是源於耶穌升天前的吩咐。當日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當日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浸禮時,是為盡諸般的義(禮),但在耶穌升天前,他是清楚的吩咐門徒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因耶穌已為我們受死、埋葬、復活,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浸所表達的意義是與耶穌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這是主的門徒,跟隨基督的人當遵守的。但今天有一些信徒會把受浸視為一種禮儀而已,所以覺得只要是真心相信就可以了。受浸與否並不是那麼重要,持著這種觀念的信徒也會引經據典的說,「口裡認耶穌基督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是的,口認心信是最重要的,再說受浸也不能叫人得救。一個人若沒有認罪、悔改、相信、承認耶穌基督為救贖主,那麼受浸加入教會也毫無意義,因為他的名字只在教會名冊中,而不在生命冊裡。所以受浸不是得救的記號,但浸禮卻實實在在地表達了跟隨主的人,是與主聯合,表達了我在基督裡面,基督在我裡面的意義。的確有未重生得救而受浸加入教會的人,但我們仍然需要好好思想的是,既然我已經口認、心信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了,而又有機會遵從主的吩咐受浸時,卻遲遲不肯思考受浸,這是什麼原因呢?這是我們應該深思的問題,因為這是主耶穌升天前的最後吩咐。一個人如果信了耶穌,有機會受浸而不肯受浸,那就是不順服主的表現了。
另外一種信了主而不受浸的理由,就是覺得自己還不夠好,還有許多地方不討神喜悅,等自己改好些再說吧!若是持有這種想法,正說明了自己還未真正明白救恩從何而來。一個人蒙恩得救,不是等自己改好了,神就賜下救恩,若是這樣要待何時才改好呢?而且好的標準又是什麼?聖經不是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聖經還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所以關鍵不在於改好與否,乃在於是否真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有生命就會有改變,且是從裡面發出來的改變,是自在的、喜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