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4/09/07 我們對社會運動的立場 吳主光

主耶穌說:「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17:14-19)

今天香港為選特首的爭論到了白熱化階段,不少政界人士誓言要為民主鬥爭到底,要全面發動「佔中」之際。我想分享一下我的意見:

1. 我們承認,有時「社會行動」或「革命行動」是有需要的。所以我們向來不反對基督徒以「香港公民身分」來參與「社會行動」。除非是聖經明確的教導,我們絕對不應以「基督徒名義」,更不能以「平安福音堂名義」參與。因為「基督徒」與「政治」兩者完全不相干,正如主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所以我們強調「政教必須分離」。啟示錄的「大淫婦」就是藉「政教合一」而殺害許多聖徒。

2. 我們又認為,以「基督徒名義」參與「社會行動」會連累基督教被反對派憎惡,使傳福音無效。當「反對黨」起來執政之時,教會更可能首當其衝,受到逼害。我們受逼害不是為主,而是為參政,就毫無價值了。人人都知道,「政治口號」常常叫得響,但「政治手段」往往都是卑污的。不少人被利用,到頭來死於非命還不知道為了甚麼。

3. 其實自從我們決志信主之後,我們就是「屬主的人」,不再是「屬於世界」。「屬」這個字很重要,表示你們不是自己的人,乃是主用重價買我們回來的。所以我們身為僕人,不應有「自己」的意願;我們的意願就是我們「主人」的意願。然而主的意願是甚麼呢?主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這是說,主寧願「被釘十字架」,也不願意在地上發動「爭戰」。因為主知道,祂「得國」不是在那個時候,也不是用那種方式。主要「得國」,只能照著神的旨意,先「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然後藉著傳福音而「得國民」。等到日期滿足,我們一同復活被提到天上與主會合,我們才與主一同降臨到地上,從仇敵手中「得國」。

4. 所以我們要認定,我們是「天國的子民」;今天我們之所以仍然留在這個世界,主說,是主「差我們到世上」,如同「主被差到世上」。請千萬緊記,主被差到世上之時,祂不是透過參政之法來建立「天國」,祂只用「道」來感化人,叫人「也因真理成聖」。「真理」的意思是一切屬天的都是「真」的,例如:天國、天家、天父、永生……都是真的;「成聖」的意思是 “separate”,所以「我們因真理成聖」,意思是,我們因為有屬天的身分、盼望、使命……,所以我們與世人不同。世界常常因為我們「屬主」而「不屬世界」,就恨我們,如同恨主一樣。但我們不介意,反而因為像主一樣被世人所恨而感到高貴。

5. 「民主、自由、人權」不是我們的目標,也不是出於聖經真理;這只不過是世人在近代提倡的政治價值觀。基督教歷史告訴我們,我們在從前「君主體制」,甚至在「暴君體制」之下,我們仍然能發揮信仰的能力,叫人歸向神,得到救恩。我的意思是,今天即使我們全面鬥爭成功,達到全民主、全自由……,這個世界還未得救。也許,以今天的觀念來說,能達到全民主、全自由……,我們會生活得好一點。但也未必,因為從美國的屬靈狀況就看到了,民主自由只讓美國人更放縱、更離開神。所以我們的責任不是為民主而起來「公民抗命」;我們主要的責任乃是 ─「無論得時不得時」,意思是無論在「任何政權、任何體制」下,仍要盡力保持教會積極地存在下去,傳揚福音,為主而活。

6. 我們可以順服尼布甲尼撒王、也可以順服凱撒大帝、也可以順服滿清政府、也可以順服共產黨……。因為我們相信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1-4)當然,如果地上的政權命令與神的命令有衝突之時,我們願意殉道來遵行維護神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