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17/05/21 聖經中的屬靈路線 ─「全書簡介」(十三) 吳主光

第二十七章:檢討分別為聖的「戀愛生活」

一、物色對象:

基督徒的婚姻應該以「一同承擔使命」為「配」。

二、考慮獨身:

有如下理由:

1.「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 不要以「不婚」為缺陷;

2.「因現今的艱難」— 不婚可免許多災難;

3.「沒有妻子纏著,就不要求妻子」— 帶著妻子往來傳道不便;

4.「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接近末期,沒有娶妻的更幸福;

5.「我願你們……為主的事掛慮」— 為主的事掛慮更有價值;

6.「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服事主是最重要的使命;

7.「守節更有福氣……被神的靈感動」— 守獨身出於聖靈感動。

三、愛的定義:

「三位一體」是最高愛的模範。「愛的定義」是:

1. 給別人「自由」,放棄自己的「自由」;

2. 建立關係;

3. 犧牲自己,避免「關係破裂」;

4. 守承諾,維繫「關係」;

5. 天父無條件的愛。

四、半長者為媒:

「自由戀愛」容易墮入「情迷」;「半長者為媒」方式最安全;分三個階段進行:

1. 相識階段;

2. 戀愛階段;

3. 訂婚階段。

第二十八章:檢討分別為聖的「夫妻生活」

夫妻爭吵、誤會……,免不了。夫妻磨合要注意:

一、成為一體:

1. 頭與身體的結合;

2.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

3. 三位一體的結合。

上述「三個結合模式」只有「死」才能分開。

二、離開父母:

1. 夫妻成為「一體」,大過父母的「一體」;

2. 雙方父母不能用權來「干涉」。

三、基督是這家之主:

1. 天堂模式;

2. 家庭祭壇;

3. 以事奉為重。

四、夫妻二人的磨合:

1. 丈夫和妻子的角色不可倒轉;

2. 爭吵時,不能絲毫「後悔結婚」;

3. 尊重神的配合,嚴守承諾;

4. 神配合的最美,因為自己不是一個完美人;

5. 愛一個「不理想的對象」,才能體會耶穌基督愛罪人;

6. 爭吵時,讓對方講完,自己才發言;

7. 「家醜不出外傳」,但要找一個長者做「中間調解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