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檢討分別為聖的「戀愛生活」
一、物色對象:
基督徒的婚姻應該以「一同承擔使命」為「配」。
二、考慮獨身:
有如下理由:
1.「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 不要以「不婚」為缺陷;
2.「因現今的艱難」— 不婚可免許多災難;
3.「沒有妻子纏著,就不要求妻子」— 帶著妻子往來傳道不便;
4.「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接近末期,沒有娶妻的更幸福;
5.「我願你們……為主的事掛慮」— 為主的事掛慮更有價值;
6.「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服事主是最重要的使命;
7.「守節更有福氣……被神的靈感動」— 守獨身出於聖靈感動。
三、愛的定義:
「三位一體」是最高愛的模範。「愛的定義」是:
1. 給別人「自由」,放棄自己的「自由」;
2. 建立關係;
3. 犧牲自己,避免「關係破裂」;
4. 守承諾,維繫「關係」;
5. 天父無條件的愛。
四、半長者為媒:
「自由戀愛」容易墮入「情迷」;「半長者為媒」方式最安全;分三個階段進行:
1. 相識階段;
2. 戀愛階段;
3. 訂婚階段。
第二十八章:檢討分別為聖的「夫妻生活」
夫妻爭吵、誤會……,免不了。夫妻磨合要注意:
一、成為一體:
1. 頭與身體的結合;
2.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
3. 三位一體的結合。
上述「三個結合模式」只有「死」才能分開。
二、離開父母:
1. 夫妻成為「一體」,大過父母的「一體」;
2. 雙方父母不能用權來「干涉」。
三、基督是這家之主:
1. 天堂模式;
2. 家庭祭壇;
3. 以事奉為重。
四、夫妻二人的磨合:
1. 丈夫和妻子的角色不可倒轉;
2. 爭吵時,不能絲毫「後悔結婚」;
3. 尊重神的配合,嚴守承諾;
4. 神配合的最美,因為自己不是一個完美人;
5. 愛一個「不理想的對象」,才能體會耶穌基督愛罪人;
6. 爭吵時,讓對方講完,自己才發言;
7. 「家醜不出外傳」,但要找一個長者做「中間調解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