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19/11/17 創2章1節至25節

創2章1節至25節

1至3節,「神在第七日安息」是指祂創造完畢,享受自己所創造的,不是說祂疲倦而需要休息。神定「安息日」為「聖日」,意思是這日子與其他日子不同。因為這日,人要放下世界的工,前來親近神,享受神;與神同工,又與神同享安息。

4至6節,作者開始講述「人類的歷史」, 詳細講述神如何創造人類的始祖。在這裡,作者補充用了四個「沒有」和一個「有」來解釋大地的實際情況。「野地還沒有草木」是指全地沒有人照顧的地方;不過、這只是指「野地」,不是指「伊甸園」。如下文所述,因為沒有人「耕地」而成「田」,所以連「菜蔬」也沒有長起來。「沒有降雨在地上」,表示之前神使天氣非常「乾燥」,叫「水淹」的現象快一點退去,所以不會下雨。「也沒有人耕地」,這話不但是為解釋仍未有「田」,也是為交代下文神創造人才有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這句話又反過來解釋神在第三日創造植物是真的,因為雖然沒有下雨,卻有「霧氣滋潤遍地」,成了植物生長最佳的生長環境。請記取、上述情況只是「野地」,「伊甸園」是「園」,有神特別照顧,所以果樹能快就長起來,供亞當吃用。

7節,神用「塵土」來造人,為要叫他們明白,他們的「本質」是最低賤的;他們被造成為「最高等級的人」和「其他次要等級的各種動物」,都是「恩典」;而「恩典」的性質不出於「公平」,因為不是「工價」,乃出於「施恩者自己的喜歡」。「人」在宇宙萬物中最尊貴,因為「人」有「靈」,並且這「靈」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宇宙間沒有一物有「靈」,所有動物都沒有「靈」,也沒有「神的形像和樣式」。這也是說、「人」如果不注重「靈」,也不關心自己與「神」的關係,就等同「禽獸」,死後也像「禽獸」一樣歸回「塵土」-歸回沒有恩典狀態,歸回同等地位。

8至9節,「伊甸」(Eden)原是「快樂」(Delight)的意思。所以神將亞當安置地上的「伊甸園」,意思是亞當未犯罪之前,他所居住的那個「園」像天上的「伊甸園」一樣快樂。「伊甸園」是神特別培殖的一個地方,當時大地都是「野地」,仍未有樹木、十分荒涼,未適合人類居住。但神將地球上最好的一角,加以特別栽培照顧,使之成為最快樂、最豐富的地方,給「兒女」—亞當和夏娃享用。這裡有「可以悅人眼目的果子、好作食物」,本來、那時大地還是「野地」,連「矮樹」也未長起來,但經文形容「伊甸園」是例外的,因為有神特別照顧、「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意思是各樣的果樹神奇地在幾天之內就長起來,而且很美麗,可以供亞當居住和食用。園中還有「生命樹」和「分辨善惡樹」,這是為試驗亞當的「自由意志」,代表揀選「永生」和「永死」兩條路。「蛇」要用這兩棵樹引誘人犯罪,卻被神利用進行另一個「偉大的創造」,就是當人犯了罪之後,神差遣「耶穌基督」降世,拯救所有肯悔改,不再聽從「蛇」的話,而聽從「神」的話的人。

10至14節,園中有「四道河」,其中「比遜河」還有「最好的金子和珍珠,紅瑪瑙」,這只不過是摩西時代的發現,摩西藉著四道河和這些發現,證明那地就是「伊甸園」的位置。但也表示、如果人不犯罪,人長久居住在這裡,會很豐富。這園有神常常來到園中行走,與人面對面相交,像父子會面一樣。這是構成「伊甸園」最快樂的最重要因素—人原是神的兒女,享受神的慈愛,和世上最豐富的資源。

15至20節,神把人安置在園中,使他「修理看守」,神看亞當為「兒子」,讓他在「伊甸園」中享受最好的。神又賜「權柄」給他,要所有動物都服在他的權下,神賜人類有「治理的權柄」,這是所有動物都沒有的。亞當將種動物「分類」,將牠們「組織」起來,為牠們定生活「守則」,使伊甸園井井有條。保持伊甸園「完整」,亞當要看「環境」沒有遭到被破壞。「看守」為「防守」伊甸園,不讓「蛇」偷偷進來。神不准亞當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因為他在靈性上還是「小孩子」,未有足夠的「經驗」和「自制能力」,吃了之後,「知善」而不能行,「知惡」卻情不自禁去行。但是如果他與神相交一段日子,深入認識神,建立強大的「自制能力」之後,神會准他吃,因為那時「知善」能行,「知惡」會控制自己不去行。「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也是一個「試驗」,神要看看人能否聽神的話而揀選「永生」,還是聽蛇的話而揀選「死亡」。所以神明知「蛇」試探女人,卻沒有出面阻止。其實神有另一個偉大的計劃要進行,就是等人犯了罪之後,差遣祂的愛子降世,拯救凡肯悔改的人,造成「新耶路撒冷」,那才是神創造的真正目標。神要亞當漸漸長大,漸漸認識神,從而知道神喜歡甚麼,不喜歡甚麼,循這樣的途徑知道善惡,才能平衡,才為正常。

18至25節,神從亞當身上取「肋骨和肉」為他造配偶,要叫亞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後來亞當與妻子結合生子,這樣「女人」和「兒子」都是從「亞當」而出,如同「聖靈」和「聖子」都是從「聖父」而出一樣。我們知道、「三位一體」並不是「機械式的合一」,他們可以有不同意見的,只是聖子願意順服聖父的旨意,在愛中極完美地合而為一。神要人的家庭也是這樣,做「兒子」和做「妻子」的,都要順服「丈夫」,在愛中合而為一。至於亞當和女人「生兒養女」,要到第三章他們吃了禁果,神審判他們之時,才提及要「多多加增」女人「懷胎」和「生產兒女的苦楚」。這是說,亞當和女人在未犯罪之前,未有生育的使命,所以那時他們「赤身露體」而不羞恥。造亞當之時並沒有為他做一個「女人」;只因為工作的緣故,才為他造一個配偶。亞當在未犯罪之前,給妻子起名叫「女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意思,是為記念女人被造、是從男人而出;犯罪之後,亞當才給妻子起名叫「夏娃」-「眾生之母」的意思。暗示以後才開始生育,之前沒有生育。神吩咐亞當「治理」和「管理」所有動物,相信主要工作是為動物「起名」。不要以為「起名」是很簡單的事。其實不容易,亞當要先了解各種動物的「特性」,將牠們「分類」,才能為牠們「起名」,這樣才能有系統地「管理」。所以為動物「起名」、要有很高的智慧,精密的「邏輯分析」和「組織能力」才能做到。神使亞當「沉睡」,然後為他造一個妻子,他們都相信「神」造甚麼都是最好的。耶穌指出:「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又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2-6)意思是說、人的婚姻原是神設計的,所以也是神所配合的。任何分開的理由都不是神的旨意。人必須尊重神的配合,成為一體之後就不能分開。正確的婚姻觀是看妻子如同自己、因為神用亞當的「肋骨」和「肉」造女人,亞當與妻子結合,是「身、心、靈」的結合(來4:12),所以感到身同感受,正如保羅所說:「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弗5:28)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