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章,本章起所記載的主要是約瑟和他哥哥們的事蹟,其中以記載約瑟生平佔主要篇幅。約瑟的生平含有「預表的靈意」,就如神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其中就含有「靈意」。但神為甚麼不稱為「約瑟的神」?約瑟的靈性豈不是比雅各還要好嗎?原來神以「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啟示完「因信稱義」的原則之後,要藉著「約瑟的生平」來預表「耶穌基督的救贖過程」。神又啟示約瑟「十一捆禾稼向他下拜」和「太陽、月亮,與十一個星向他下拜」兩個異象,一方面預言十一個哥哥為糴糧而下埃及,向約瑟下拜;但更重要是預表末世時代,以色列人全家悔改得救,向主耶穌基督下拜。仔細研究約瑟的生平遭遇,發現真是與主耶穌的救贖過程極度相似(如何比喻「耶穌基督的救贖過程」可參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並不是故意堆砌,這就證明約瑟的生平確實含有預表的靈意。神揀選「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為要啟示出「救恩」只給與「蒙揀選的人」-「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人仍要「信」神的「應許」才能得救。神要借用「約瑟的生平」來預演「耶穌基督的救贖」;又要借用以色列人「出埃及、入迦南的過程」來預演「信徒得救贖的過程」,好將「因信稱義」的「救恩真理」逐漸啟示出來。福音傳遍天下,等到外邦人的得救人數添滿之時,教會先「復活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以色列人一直不信,到末世時才「全家悔改」。
雅各自己年老之時,悉心教養的「約瑟」竟然「死了」,以為被野獸吃掉。雅各以為要「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但因為約瑟的奇遇,所作的兩個夢證實全然應驗了,使哥哥們全部悔改歸向神,互相和好。因為他們詫異神奇妙的作為,如此保守和饒恕他們,使他們得救。他們就變成約瑟異象中的「十一顆星」。雅各才明白神在過去奪去他所得的一切,是出於神的管教,證明神「本為善」;神現在又向他施恩,證明「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話說回來,雅各偏愛約瑟,因為約瑟是「拉結」所生的兒子,而哥哥們主要是「利亞」的兒子。雅各偏愛「拉結」,不愛「利亞」,造成下一代的仇恨。「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創37:3)因為雅各年老時才有時間和有心去教養約瑟;其他兒子都變壞了;雅各給約瑟一件彩衣,這是雅各偏愛約瑟最矚目和最惹別人妒忌的標誌,所以後來哥哥們剝了約瑟的彩衣,把它撕破,使雅各以為是被惡獸撕碎的;約瑟常將哥哥們的惡行告訴雅各,雅各當然更愛約瑟,但也更憎恨其他兒子,造成他們兄弟之間更嚴重的仇恨,所以哥哥們都不與約瑟說和睦的話;約瑟在雅各悉心裁培下,靈性很好,辦事忠心,所以雅各打發他去看望哥哥們,他明知哥哥們恨他,仍然順從父親的吩咐;甚至走迷了路,還是要尋找哥哥們。這麼考順父母的孩子約瑟的品格為人和靈性非常好,況且約瑟的哥哥們都是惡人,難怪雅各特別愛他。
約瑟當時只是一個十七歲的「童子」,「彩衣」是父親給他的,哥哥們妒忌他,不尊重父親的權柄,是哥哥們不應該。約瑟「常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一處」,因年紀相近。約瑟常「將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所以哥哥們做壞事,是他們不對。約瑟向父親舉報,只是照父親的吩咐而行,並不是「出賣」他們,而是阻止他們作惡。雅各打發約瑟說:「你去看你哥哥們平安不平安、群羊平安不平安、就回來報信給我。」可見他們出外牧羊已經有相當日子,使雅各擔心。約瑟來到「示劍」找不著哥哥們,甚至迷了路,這時他應該回家才對。但遇見一個人,得知哥哥們去了「多坍」,他就興奮了,因為知道一定找到他們。於是他再向北跑22公里才來到「多坍」。
論到約瑟作第一個夢,他告訴哥哥們說:「請聽我所做的夢:我們在田裡捆禾稼,我的捆起來站著,你們的捆來圍著我的捆下拜。」這夢在約瑟來說,當然是異夢,而且是關係哥哥們向他求「糧食」。哥哥們聽了,當然不信是異夢,以為是普通的夢而已。如果是這樣,何須責備約瑟說:「難道你真要作我們的王嗎?難道你真要管轄我們嗎?」他們認定是約瑟的意思,所以「因為他的夢和他的話越發恨他。」這是何等冤枉?約瑟怎能控制自己發甚麼夢? 約瑟又作第二個夢,告訴哥哥們和父母說:「看哪,我又做了一夢,夢見太陽、月亮,與十一個星向我下拜。」約瑟當然認為這個夢更嚴重,因為連父母也牽涉在內。而這一次不是為「糧食」,而是為「榮耀」而拜他。他父母也責備他說:「你做的這是什麼夢!難道我和你母親、你弟兄果然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嗎?」這樣的問題,約瑟怎會回答?他們應該問神才對!因為這夢不是約瑟作出來的。只是因為關係重大,約瑟才告訴他們;若不告訴他們,就違反神賜夢的旨意了。哥哥們在約瑟尋找他們時,趁他相離還遠,就商議說:「你看!那做夢的來了。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意思是挑戰約瑟的夢一定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他自己。殺了他,使他的夢不能應驗,就是最好的證明。可見哥哥們因弟弟所發的夢而殺他,他們真是惡極了。神要約瑟影響以色列全族看見神的作為,叫他們也深信,神應許賜迦南地,神同樣有能力成全。使他們住在埃及四百年,仍然不被埃及人同化。最後隨從摩西出埃及,回到迦南去得應許之地。因此,神容讓他哥哥們把他賣給米甸商人,約瑟被帶到埃及,米甸人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
38章1至30節,上一章記載雅各的兒子們出賣約瑟,顯示眾子都敗壞了。但這一章特別記載「猶大與兒婦同寢」的故事,為要表明兩個真理,第一、雅各的眾子雖然敗壞,「猶大」還是一個有正義的人。他反對殺約瑟;在「他瑪事件」上,他肯當眾承認自己對「他瑪」有虧欠,為「他瑪」平反。所以神使猶大承繼「長子名分」,到雅各晚年為十二個支派祝福之時,雅各預言「猶大」在眾支派中為最高,眾弟兄都要向他下拜。因為「彌賽亞」要降臨成為他的後裔。第二、聖靈尋得「他瑪」這個外邦女子,她有很特別的「信心」,極之羨慕進入猶大家,同享神賜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所以她可以預表「外邦教會」因著信而成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比亞伯拉罕「屬肉體的後裔」─以色列人還要蒙福。本章的故事,應該發生在約瑟被賣,和雅各全家下埃及之前。故事又顯示,猶大回到迦南地住久了,就與迦南人來往甚密,他去探一個朋友名叫「希拉」,在他家中偶然看見迦南人,他有一個女兒名叫「書亞」,就娶她為妻。經文這樣記載,顯示猶大是一個很容易動情慾的人。他只是去探朋友,一見到「書亞」就動情,立即與她成親,這是神不喜悅的。本來與迦南人通婚會容易被他們同化,但雅各已經與拉班鬧翻了,他的兒子們無法回到巴旦亞蘭去物色女子,只能在迦南地娶妻,所以耶和華神也沒有責備猶大。只是「書亞」這個女子不得神喜悅,從猶大與她成親之後可以看出來。猶大生三個兒子之時,分別叫「珥」、「俄南」和「示拉」。後來「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俄南」不肯為哥哥生子立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他就死了;最後、連「書亞」也死了。「他瑪」表現是死了兩個丈夫還是不灰心,要想盡辦法,無論如何也要返回猶大家。甚至不惜扮做妓女,設計與公公猶大行淫,也要回到猶大家。她之所以想盡辦法要返回猶大家,是因為她極之羨慕得著亞伯拉罕的福。「他瑪」的丈夫「珥」死了,「他瑪」並沒有灰心,因為知道以色列人有一個風俗,猶大第二個兒子「俄南」有義務要娶她,為哥哥「珥」生子立後。這樣「他瑪」所生的兒子還是「長子」,可以承繼亞伯拉罕的福。沒想到「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神又認為「俄南」是惡的,使他死了。猶大還有一個小兒子「示拉」,但「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所以「他瑪」被逼返回娘家,等候「示拉」長大。但她知道猶大嫌棄她,不願意將小兒子「示拉」給她。這時她聽見連猶大的妻子「書亞」也死了,「他瑪」就看準這個機會,等猶大得了安慰,下到亭拿去「剪羊毛」的時候,「他瑪」就假扮「妓女」,用帕子蒙著臉,坐在猶大必經的「伊拿印城」門口,等猶大經過。猶大果然前來要求與她同寢;「他瑪」與猶大商議好代價,事後送她一隻山羊羔。但「他瑪」要求猶大將他的「印、帶子,和手杖」做當頭。猶大就給了她,與她同寢。這樣她就從猶大懷了孕。幾個月後,有人告訴猶大,他的兒婦「他瑪」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就發怒,要將他瑪拉出來,燒死她。這時他瑪出示猶大的「印和帶子並杖」,表示這些東西的主人就是她的姦夫。猶太看見了,就承認是自己糊塗,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之後,猶大再沒有與她同寢了。「他瑪」與猶大同寢之後,「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可見她只是策劃與猶大同寢,不是為行淫。當地人見證「這裏並沒有妓女」,足以證明「他瑪」並不是妓女。但她想盡千方百計要回到猶大家,因為重視自己是長子「珥」的妻子,所生的兒子會得著猶大家的「長子名分」。這是因為她聽聞神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深信不疑,非常羨慕。經文指出、「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因為猶大尊重她在名義上還是長子「珥」的妻子;她所生的兒子,可以繼承「珥」的「長子名分」。他瑪本是迦南人,她這樣行淫的行為在迦南地很普遍,當然神不是贊同她這樣的行為。其實猶大和雅各的眾子也是罪人,他們的行為不會比他瑪的好到那裡。人的「行為」不是被神看中或看不中的因素;神要看的是人有沒有「信心」,是不是羨慕要得著神的「應許」。他瑪就在這一點上得神的喜悅了。神欣賞「他瑪」的信心,讓她返回猶大家,甚至成為耶穌基督的祖先。雖然她是外邦人,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又被幾個丈夫離棄,神卻因為她肯「信」,悅納她成為耶穌基督的祖先。後來的以色列人都沒有怪責「他瑪」,反而欣賞她。就如他們祝福「路得女子」之時說:「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得4:12)
猶大行淫,因為他到處尋妓女。他說:「拉出他來把他燒了。」其實應該燒的是自己。猶大定他瑪的罪,卻忘記自己也是罪人。但神欣賞猶大肯公開承認自己的罪,給他瑪平反,承認「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是自己不對,是自己間接逼「他瑪」這樣設計與自己同寢的。
他瑪與猶大同寢之後,生了一對「雙生子」。收生婆看見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就用紅線拴住他的手、說:「這是頭生的。」沒有想到,這孩子把手收回胎中,另一個成功掙扎先出世。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後來生的名叫「謝拉」。其實這是神的啟示,表明「他瑪」盼望為「珥」生子,可以繼承「長子名分」。因著她的信心和極度羨慕得著亞伯拉罕的福,贏得神的讚賞,所以神成全她。藉著她生「雙生子」之時,由「法勒斯」爭贏,奪得「長子名分」,然後神大大賜福給「法勒斯」和他的後裔,使救世主「耶穌基督」降生於她的後裔中。
(如要詳細了解上述指引內容,請細閱主光哥所著《創世記研經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