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章1至20節
1至12節,這段經文一般被人稱為「登山寶訓」,當時有許多的人跟著主耶穌,但主教訓的對象是近前聽的門徒,只有他們得聽關乎天國子民生命素質的道理,並且擁有如此品格的門徒實在是有福的。主從「虛心的人有福了」開始講論,這些人承認自己是靈裡貧窮的人,因此,他們願意謙卑來到恩主座前求,這實在是信徒屬靈生命追求的起點。「天國是他們的」,主視這些承認自己是靈裡貧窮的人為祂的子民,相反,自義的人有什麼樣的結局?第二個福是「哀慟的人有福了」,這有別於憐恤人的人,因為他不是去安慰人,而是得安慰,但他是為了什麼哀慟呢?承上節的靈裡貧窮和下文的飢渴慕義都是指向我們和神的關係,那哀慟的人是為了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而難過的人,若人得罪主而感到哀慟難過,他必得主的安慰,大衛也曾有這樣的經歷,「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下)」。「溫柔的人有福了」,這樣的人是願意順服主的人,他的特質就是好像主那樣不爭競,又如主那樣順服父神的旨意,我們想主耶穌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最後父神卻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從主的榜樣,我們看到溫柔的人「必承受地土」,神必回報及抬舉這些人。「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這樣的人有一個對神「如鹿渴慕溪水」的心,在屬靈的追求上,他終日所思想的都是以神的國和神的義為重為先,神便按他們所渴想的,使他們得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對有需要的人產生同情、憐憫的心,如同主面對稅吏、有罪的女人、被鬼附的人、瞎子等有需要的人,主是如何主動尋找他們,「肯」接納和幫助他們,這是生命流露出來的憐恤。神必然憐恤這些那樣憐恤人的人,相反,主曾講論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那僕人蒙主人憐恤,把他所欠的都免了,但他卻不憐恤他的同伴,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結果因他的不憐恤而不蒙憐恤(太18:32-33)。「清心的人有福了」,這是一個專一仰望主的心,存這樣心志的人,裡面舉目不見別的,只見耶穌一人,清心的人是一個對主單純的人,正如主為馬利亞說話:「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10:42)」想到保羅對主的追求,他也是這樣「只有一件事」的人,凡研讀聖經的信徒,都會承認保羅真的「得見神」,以致寫成最多的新約書信,成為被神大用的使徒。「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身處現今的紛亂世代,擁有這樣生命特質的人更顯寶貴,被稱為神兒子的人,正正是彰顯主的生命,就如主的榜樣,「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2:14)」我們若能在人際撕裂世代,成為和平之子,藉福音叫人重生得救,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若有人生命中流露出以上七種生命的特質,他固然在神面前必然被肯定,然而,活在一個不信的世代,信徒要叫人悔改,勸人和睦等等,無疑是逆水行舟。在世上難免會被拒絕,甚至經歷苦難和逼迫。然而,主自己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1-12)」作為天國子民,我們的價值觀、行事為人都是效法天國的王,既然我們的王都是被世人拒絕、辱罵、逼迫和毀謗,子民又怎能大於王、僕人又怎能大於主人呢?然而,主勸勉我們,應當歡喜快樂,原因不是由於人,乃是神知道、神賞賜,並且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這些事在過去的歷史都已經發生,不單是主,就是以前的先知,都是受過這些患難,我們應有心理準備,不必以為怪。
13至16節,上文有福的人,不單是有主的生命,更要將生命流露,成為別人的祝福。所以,主說門徒是世上的鹽,鹽本質是帶來調味的功能,家裡的鹽若沒有了味,就比喻信徒失去了屬靈生命的本質,不能影響人歸向神,神就會視他們為無用。主又說門徒是世上的光,如果屬神的人有了主的生命,就自然像人點燈那樣,為的是要照亮一家的人,又如同城造在山上,同樣帶出生命是不能隱藏的道理。作為屬神的人,我們的生命也當在人前流露出來,為的不是要高舉自己,乃是叫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同樣,光是要將坐在黑暗中的人引到神面前。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會接受「鹽」的影響和「光」的引導,我們當有面對第八福的預備。
17至20節,主進而論到天國的律法。當時猶太人對「律法」和「先知」的理解是指舊約。主知道有人以為祂所傳講的與舊約的教訓不同,就如登山寶訓論到生命的品格便與強調外在行為的律法不太一樣,所以,祂說祂來不是要廢掉舊約的律法,乃是要成全。但如何成全呢?這便是主經常強調生命的問題,人有了天國子民的生命,就應該有能力流露出合乎「王」心意的生命,這不是死守律法規條的人所能活出的表現。因此,門徒不是可以違反律法的屬靈標準,相反,主以天地都要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來強調律法的完整性絕不能更改,就算只是律法的一點一劃,人都不能刪除。我們都知天地常存是人間的定律,相比之下,律法的完整性更是不能改變的定律。正因如此,主警告說:「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這是對天國子民的警告,強調破壞律法完整性的後嚴重。相反,真正遵行誡命、又教訓人遵行的人,在天國要稱為大,可見主是何等看重律法。主耶穌指出門徒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從主的其他教訓,我們明白主不是要門徒學效文士和法利賽人那些死守規條的律法主義,因為他們裡面是沒有屬靈的生命。主說得很好,若門徒連這些沒有屬靈生命的法利賽人的義都不勝過,他們又何來可說是天國的子民,他們斷不能進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