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1/12/12 可14章1至42節

1至2節,主耶穌受難的日子正是以色列人記念逾越節的期間,古時以色列人蒙神拯救離開埃及,如今主釘十字架同樣是為萬民施行救贖。那時,祭司長和文士都是以色列人的宗教領袖,按理應該明白神的旨意,但現在竟然商議要殺害神差來的基督,他們更不惜要用詭計來行凶,完全憑血氣行事,不理會律法的要求。至於他們不考慮在當節的日子殺主,原因不是尊重節期,而只是恐怕民間生亂,換言之,只要他們有辦法解決民間生亂的問題,便會即下殺手,猶大賣主便給了他們一個機會。

3至9節,在商議詭計和猶大賣主兩段事件之間,馬可加插了一段事感人的事蹟,當主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的家裡坐席時,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真哪噠香膏」,這是一種極昂貴的甘松香油。這女人將香膏澆在主耶穌的頭上。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顯然這女人所獻的太貴重,很多人都認為絕不需要如此「浪費」,他們以為主耶穌根本沒有這樣的需要。他們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他們認為這些有價的物質可以用來幫助有需要的人。聖經記載主耶穌為這女人解圍,叫他們不再難為她,主更稱讚她在祂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人看的是香膏的價值,主看的這女人的心意。主不是說賙濟窮人沒有價值,但相比此時此刻,主還在世的日子實在不多,但門徒卻常有窮人與他們同在。主更指出這女人將香膏澆在祂身上,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是為祂安葬做的。這是連門徒都未能領受的事,但主卻看這女人是如此深入認識祂。因此,主鄭重的告訢門徒,他們無論去到什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人的,作為記念。當然不是高舉她獻的香膏,而是她那認識主、看重主、甘願為主擺上的心,如此高舉主的人,主必記念。不知我們面對主,我們所看重的是什麼?主的心或是人(包括自己)的心呢?

10至11節,上文提到一個女子為主耶穌毫不保留為主獻上極貴的香膏,人們估計可賣三十多兩銀子,但猶大為己利就要三十塊錢便賣主,三十塊錢只不過是一個工人一個月的收入,可見兩者成了何等強烈的對比。他跟隨了主耶穌這麼久,非但不能真認識祂,反而認為不值得再跟隨主,當知悉祭司長要對付主耶穌,猶大自此便尋找機會來將耶穌交給他們,這個機會相信是等節期完結,百姓散去後便是他的時機。

12至16節,當逾越節快到,門徒問主想在哪裡吃逾越節的筵席,主叫他們去某個地方,找某人預備,看來這人早就知道這事,只在等候主的吩咐。主耶穌打發兩個門徒去(路加福音記載是彼得和約翰),預備逾越節的筵席,主吩咐他們二人進城去,跟著一個拿著水瓶的人,進他的家。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也是神預備的「最後的晚餐」。在這裡,主教導門徒將來也要如此擘餅記念祂。

17至21節,到了晚上,主耶穌和十二個門徒一同坐席,當正吃的時候,主耶穌明明的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眾門徒聽了的反應是「就憂愁起來」,並且一個一個的問主,賣主的人是否指著自己說的,同時,路加福音也記載:「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明顯猶大也在他們中間,但卻不被其他門徒發現異常。主耶穌以一個行動來作答,指出同祂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那就是賣主的人。但看來眾門徒仍未能明白主耶穌所指的是猶大。主耶穌便解釋,祂必需按照聖經的預言而受死,這是神的救贖計劃,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有禍的程度上是論到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想到猶大與主的關係是如此親近,但卻仍然不信,惡意賣主,他的罪確實是十分嚴重。在主的提示下,猶大非但沒有悔改,其他門徒也未有反應。相信主的回答是加速了猶大採取賣主的行動。

22至26節,主耶穌設立擘餅聚會,用以使門徒常常記念祂,主耶穌以拿起吃的餅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主用這餅來像徵「祂的身體」,舊約時代,以色列人以為獻上牛羊為贖罪祭。現救恩成就,主是以祂的身體為贖罪祭,信主的人只靠耶穌基督一次獻上祂的身體,便得以成聖(參來10:4-10)。信徒記念主,是要思念主獻上身體與我們之間的關係,就是記念祂受苦的意義,包括主被獻為贖罪祭所產生功效,使信徒因受感而愛主、感謝主、立志為主活,為主死。隨後主又拿起杯起,祝謝了,叫門徒喝,祂解釋此杯的意義:「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這是主用血所立的新約,流血為的是赦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在此同時,主流血同時也流出了祂的生命、恩典、慈愛和拯救等等。寶血流盡,表示主為我們傾盡一切。這個約是主單方面立的,為我們付上最大的代價,只要我們真心悔改,便能赦免。這約也代表主愛我們到底,因為祂是不會背約的神。主又告訴門徒:「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 神的國裡喝新的那日子。」這表示主將與門徒離別一段很長的時間,現在擘餅喝杯,是為記念主流血受死,將來我們在天國坐席時,是為慶祝主的救贖全然成功。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27至31節,主耶穌對門徒預言當夜即將發生的事,就是門徒都會因為主被捉拿而都要跌倒,正如牧人被擊打後,羊就分散,門徒也會那樣分散。但主又預言說:「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這是個重要約會,但門徒好像聽不明白。彼得只聽到眾人會跌倒,他便回應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他表現出何等堅決的心志,然而,主告訴彼得一個殘酷的現實,就是他要在當夜雞叫以先,他要三次不認主。雖然主已經這樣明明的告訴彼得,但他還以為主看錯了,祂的預言不準確。彼得繼續堅稱:「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他這種表態相信是真心無偽,但他也實在不認識自己,更不認識主,難道主會說錯他嗎?若他肯謙卑反省,也許會警醒許多。但結果就連其他眾門徒都是這樣說,大家好像惟恐落後於彼得。

32至42節,主耶穌帶同門徒來到客西馬尼園,就叫他們坐在一處,等主到另一邊去禱告。主耶穌帶著與自己最親近的彼得、雅各、約翰同去,祂當時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並且明明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警醒。」這三個至親的門徒聽到主如此哀傷的話,他們並未有任何反應,主又叫他們一同警醒,但結果當主禱告後,他們卻都睡著了。主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又呼求父神:「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主耶穌三次這樣向天父祈求。主求天父「叫這杯撤去」,這「杯」的意義,是借用古時的王帝,賜犯罪的臣僕一杯「酒」,接受的人不能拒絕。換句話說,主是承認天父有這樣的權柄叫祂生、叫祂死。由於主是以百分之百的人性來承受十字架的苦難,因此,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主為愛我們忍受了何等大的掙扎和痛苦,原本我們應當受到的沉重的十字架,主卻為我們承擔。主雖然求天父將杯離開祂,但主卻願意順服到底,因為主的順從,祂便得以完全,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參來5:8)再看門徒,主第一次禱告後,見門徒睡著了,就問彼得說:「西門,你睡覺嗎?不能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主耶穌勸門徒與主同心、一同警醒,「只是片時」,便說明這個要求並不過份,這三個門徒曾表示自己最愛主,也是主所最愛的門徒,現在竟然如此軟弱,連儆醒「片時」也不能。主耶穌勸門徒免得入了迷惑,意思是免得中了魔鬼的詭計。第二次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這是一種很想入睡的狀態,當主獨自禱告,他們好像沒有什麼可以做(筆者想,其實他們也可禱告),因為等候主期間便睡著了。第三次禱告完了,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主的意思是現在已經不再需要他們儆醒禱告了,如果他們要睡,可以繼續睡。其實原來賣主的人已經到了,主便叫他們起來。面對如此利害的屬靈爭戰,至愛的門徒竟到受迷惑,不能與主同心,這對主又何嘗不是額外的沉重呢!盼望門徒的光景成為我們的提醒,我們與主同心,面對肉體的軟弱時格外警醒,爭戰中順服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