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章1至15節,本段提到男人身患漏症,現代聖經學者對本段的漏症是相等今天哪種症狀並無一致的看法,但無論如何,這漏症條例應是為衛生而設立的(參本章31至33節)。凡患漏症的人所接觸的物件(包括床、坐的地方、騎的鞍子)和人(包括沒有涮手下摸了人或吐在人身上)都視為不潔淨,並且有些情況要視作不潔淨到晚上,又要洗衣服、洗澡、用水涮洗等,就是患者痊癒後也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和進行清楚衛生,這些要求明顯都是為了防止那些漏症減染了那些件物或人而影響衛生。對於在痊癒後的獻祭,明顯沒有像大痲瘋的要求那樣複雜,只需獻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便可,反映漏症不如大痲瘋那樣嚴重。
16至24節,本段提到男女的生理現象或交合而引起的衛生情況,基於衛生的要求,不論是夢遺的精液或行經的經血,以色列人都要按神的吩咐來作潔淨的處理。但我們都知道,夫妻的性生活是神賜下人類的恩典,在婚姻中是聖潔而可喜悅的關係,因此,「性」本質上並不是污穢的。本段所指的不潔淨乃是從衛生角度論述,並非禁止正常婚姻的性關係。如女人在經期時,正常情況下,一般夫婦也不會進行交合,因為交合會使男人染了女人的經血,明顯會構成衛生問題。
25至30節,本段提到的血漏是指女人在經期以外患上長期或短期的血漏症,基本上這是一種病症,患者所接觸的物件都為不潔淨,並要進行清潔。若血漏止住了,再等七天後,她便可以看為潔淨,在第八天進行獻祭。
31至33節,這幾節總結患漏症、正常的夢遺、交合等衛生條例的目的。但為何神說「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呢?相信因為以色列人沒有現代的衛生常識,若不這樣說,他們會輕看這些「身體上的不潔」,神為要保護他們,指他們若是不潔,就玷污神的帳幕,這樣解釋與婦人生產後視不潔的原因相似(參本書12章讀經指引的解釋)。
16章1至4節及11至14節,本章經文開始講論贖罪日,在亞倫兩個兒子死後,神曉喻摩西傳話給亞倫,進入聖所是極為嚴肅的事,因為神要從雲中顯現在至聖所內的施恩座上。在贖罪日,大祭司要為自己和本家獻上公牛一隻為贖罪祭、公綿羊一隻為燔祭,然後大祭司要洗身,穿上內袍,他要帶著牛羊的血和用壇上的炭火所點著的一捧香料,進到幔子內至聖所施恩座前,把香料與火炭放在前面的香壇上,用指頭彈血在施恩座的東面和前面七次(東面即至聖所的入口處)。猶太人不明白為何要這樣守節,但今天我們在基督裡面卻知道,贖罪日其實是代表主耶穌為他們死了(一次過成了永遠的贖罪祭),也曾服侍他們一生(這是燔祭所代表的事奉),現今耶穌基督升到天上去,為他們祈求,也是為外邦人祈求(這是用祭壇上的炭火獻香所預表的),但耶穌基督第一次升到天上去不及祂將來再回來那麼榮耀(這是大祭司穿內袍進至聖所,出來之後、再穿回外袍和以弗得所預表的);主耶穌用自己的血造成一條又活又新的路、通往至聖所父神的施恩寶座那裡去(這是彈血七次在施恩座前面所預表的)。
5至10節及15至28節,大祭司又要為會眾獻兩隻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將兩隻贖罪祭的羊山是獻上,大祭司要拈鬮其中一隻獻與神,另隻則「歸阿撒瀉勒」,「阿撒」即山羊之意、「瀉勒」即離去之意,所以、這是將這隻山羊「放生」。兩隻山羊合起來,代表主耶穌基督為猶太人的罪死,使他們得以放生到「曠野」去,「曠野」代表猶太在普世各地逃難的地方。在放生之前,亞倫要按手在牠的頭上,代表百姓承認他們的罪,然後派一人將之送到曠野去,表明神不再記念人的罪(來10:17;彌7:17;詩103:12)。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的血帶回施恩座去,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像上一隻公牛的血一樣。然後大祭司出來將公牛和公羊的血抹於壇的四角上,又彈血七次在壇上,用以潔淨壇,這表示耶穌基督的救恩將猶太人的敬拜和奉獻潔淨,好悅納他們的祭物。我們知道今天的猶太人仍未能重建聖殿,將來他們建好聖殿之後,就要在其上獻祭物了。大祭司獻祭完之後,就穿回到至聖所脫下聖衣,出來用水洗身,再穿上代表「榮耀華美」的以弗得和外袍,出來才獻燔祭和贖罪祭的脂油。這一切都是代表耶穌基督在第一次來為猶太人贖罪之後,到第二次回來之時、就以榮耀的身份出顯。
29至34節,七月十日就是贖罪日。由七月一日至十日,這十天,以色列人從各地都有足夠的時間上耶路撒冷,預備好自己的心歸向神。因此,雖然1948年以色列國已經復國,猶太人也已經開始歸回,但他們仍有許多猶太人在其他國家未歸回的,要等他們大部份人歸回了,並且準好自己的心向神悔改之時,主耶穌就要回來贖去他們的罪。「十日」代表一段相當長的日子。所以、這贖罪日也是為要應驗但以理書那七十個七的預言,根據聖經指出、「為你本國之民、和你的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但9:24)。所謂「膏至聖者」、就是指主耶穌回來作王而說的。
以色列人要刻苦己心,不作工。凡不肯刻苦己心的、必被剪除。這好比到了末世的時候,凡不肯悔改歸向神的,必定不能後救。神給與以色列家一年一次贖罪日,一方面是要年年懺悔,過聖潔的生活;所以、我們基督徒應該學習每年最少一次抽日天時間出來作為祈禱日,全面檢討自己的生活,這原好的。但另一方面、神用這節期來預言將來以色列人歸回後、過了一段日子(「十日」的代表),他們在某種情況之下,突然因為一種神奇的現象而明白、他們所親手殺死的主耶穌、原來就是他們等了幾千年的「基督」。於是他們為此而在神的面前痛哭,這就應驗了撒迦利亞書12:10-13:1的預言,結果就是以色列全家得救(羅 11:26)。有解經家解釋將來使以色列人突然悔改的事件,是在大戰之中得蒙神將地裂開,吞了北方來的大軍,救了以色列人(啟12:15-16);但也有人認為是教會被提的事件,使以色列人在那時候找到聖經的證據,從而悔改信主的;還有人認為是主耶穌降臨之時,親眼看見主的面才悔改信主,其中第一個可能性或許較高。
(上述涉及16章內容,請參閱主光哥網站中的《利未系統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