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2/09/04 路6章1至16節

1至5節,這是路加特選的「第三個」與法利賽人衝突的事例,這事發生在「安息日」,為要顯出法利賽人死守「舊約」儀文,不能進入「新約」的另一個例證。有幾個法利賽人看見耶穌的門徒,隨意掐田間的麥穗來吃,他們就上前來指控。按律法,掐別人田間的麥穗來吃是摩西容許窮人可以做的行為,不算為偷。只要不用鐮刀割,又不將掐來的麥穗收在器皿裡,就可以了(參申23:25)。法利賽人說:「你們為甚麼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呢?」其實安息日的本意只是不可為世事勞碌,應追求屬靈的事,常常參加「聖會」,親近神。「安息日不可作的事」絕對不是指甚麼活動都不可以有,否則不是指連救命、行善都不可以行麼!如果是這樣,「安息日」的設立,豈不是防礙了人行善呢?試問神為甚麼不准人有任何活動呢?這豈能算為真安息!主耶穌在這裡所提及的,是大衛逃避掃羅之時,路過聖殿,向挪伯祭司亞希米勒討餅吃的事。當時祭司對大衛說:「我手下沒有尋常的餅,只有聖餅。若少年人沒有親近婦人,才可以給。」(撒上21:4-6)因為在那裡沒有別樣餅,只有更換的新餅,是從耶和華面前撤下來的陳設餅。根據摩西律法,一切「聖物」都是給祭司的,其他人一概不准吃。但是,如果是祭司自己的家人,或是買回來的奴僕,他們都可以吃。(利22:10-12)這樣的規矩,分明是為保護祭司,不准任何人霸佔他們應得的「聖物」。祭司的家人或奴僕都可以吃,是因為他們都是屬於祭司的,祭司應該養活他們。因此,挪伯祭司亞希米勒對大衛說:「若少年人沒有親近婦人,纔可以給。」意思是,視大衛和跟隨他的人,為「自己家裡的人」。主耶穌引這例子,並不是為要回答「安息日」的問題,而是為要指出,聖殿裡的一切規條,都要研究其原先設立的原意,才能準確地遵守,不能一成不變地死守。法利賽人就是將律法所吩咐的一切祭禮,規條化、和儀文化,結果這些規條變成捆綁人,不是叫人分別為聖。因此,整個猶太教都變成「用嘴唇敬拜,心卻遠離神」。例如割禮、各樣祭禮、潔淨之禮、安息日、節期、甚至整個聖殿,全部都因為規條化和儀文化了,才造成不能接觸神,只能叫人變成:「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主在上文的話,不是為回答「安息日」的問題而說;現在這句話「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才是為回答「安息日」的問題。按《馬太福音》的記載,當時主耶穌回答的話,不只這一句.主還說:「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麼?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5-8)由此可見,主指出,「在安息日裡,祭司在殿裡作工,也不算是犯了安息日」,因為祭司的主要工作,是要在安息日到聖殿裡為以色列人獻祭的事服務.可見神的旨意不是不准人作工,乃是不准人為世事忙碌,而疏於親近神而已。主耶穌進一步指出,主自己「比聖殿更大」,所以任何人「在主裡面」也可以作聖工,不會被看為違反安息日而犯罪。主又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原是引自何西阿書六章六節,說:「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神設立祭禮的本意是為「憐恤人」,和叫人「認識神」(指認識神的性情和神的旨意)。「憐恤」是對可憐和軟弱的人;「祭祀」是對神.「憐恤」是將好處分給人;「祭祀」是將禮物獻給神。總意是,神要人對人多用愛心,多過要人對神以祭禮儀式來親近他。主耶穌為要強化「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的「我」字,故意加多一句:「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意思是,「我」就是那位原先設立一切祭禮的主,連「安息日」也是由我設立的,所以人在安息日裡,可以或不可以作甚麼,全由我而定。

6至11節,這是路加特選「第四個」主與法利賽人衝突的事例。這次衝突,比以往任何一次更嚴重,因為法利賽人認為耶穌是公然而故意破壞安息日的。因此,從這一次開始,他們就暗暗商議,要怎樣「處治」耶穌。《馬太福音》的記載卻說,他們商議要「除滅」耶穌(太12:14),這就是起殺機的最早原因。這次,文士和法利賽人故意設計好一個圈套,他們請來一個手枯乾的人,坐在會堂裡一個當眼的地方,等耶穌來聚會,要看他在安息日裡治病不治病。耶穌明明知道,法利賽人設一個陷阱來試探耶穌,卻不避諱,也不懼怕法利賽人的惡勢力,故意公然與法利賽人對抗。主耶穌這一次治病,並不是那個病人要求的,而是主耶穌主動醫治他的。耶穌請這人站在當中,意思是要當著法利賽人面前,公開醫治他。耶穌認為,治病還是一件小事,猶太人一直誤解安息日的原意,以致障礙了許多聖工和善事,這才是大事。所以,耶穌故意當眾糾正他們的思想。耶穌問他們,「在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其實這問題是他們問耶穌的,但主耶穌將他們心中的問題挑出來反問他們(參太12:10)。耶穌反問之時,故意拿「行善行惡,救命害命」來問,其實「行善行惡,救命害命」本身並不是一種「工作」,任何一個明白安息日規條的人都會明白,安息日怎麼會不准行善和救命呢?至於行惡和害命,這是犯罪的事,任何一日都不應該行,又怎會考慮到安息日應該不應該行呢?所以主這樣問,是要他們明白自己對安息日的原意誤解。耶穌「周圍看著他們」,意思是要看看有誰可以回答主所提出的反問。《馬可福音》在此強調,當時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並且「憂愁」他們的心剛硬」。「怒目看」,因為眾人「心剛硬」.明知行善是可以的,他們卻不回答;明知作惡是不應該的,他們卻公然作惡。明知在安息日裡把羊從抗中拉上來,觸犯了他們自己所定的安息日規條,他們卻不肯正視。主不但「怒目」,還表示「憂愁」,因為他們明明知道自己錯了,仍然不肯悔改。眾人既不作聲,主就不再理會他們,只按公義的良心來進行醫治,吩咐那人「伸出手來」,就只是這麼的說一句話,那人的手就「復了原」。照理來說,這樣怎算得上是作甚麼工呢?說「伸出手來」,與說「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兩者在「勞動上」有甚麼分別呢?但主的敵人們就認為主「作工」,犯了安息日了。他們就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那人的手復了原,這是一個大神蹟,是人人都親眼看見的.面對這樣的神蹟,應該人人都表示驚奇,歸榮耀與神才對。然而,法利賽人和文士只著意耶穌又一次公然犯安息日,以致「滿心大怒」,這是何等不正常的反應。

12至16節,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越來越對付他,最終會惹來殺身之禍。面對這樣的壓力,我們的主就上山去,整夜禱告神,可見人在極大壓力下,親近神、交托神是至為關鍵。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設立十二個使徒的決定,是非常重大的事,尤其是主知道,那個出賣他的猶大,必會加入使徒的行列。「使徒」一詞,原文是“apo-s’tolos”,意思是「被差派出去的人」。約翰13:16譯作「差人」,林後8:23和腓2:25譯為「使者」,都是這個字。這個字含有「代表」或「大使」的意思,如同是一位君王差出去的大使一樣.所以這些人都是主耶穌的代表。正如主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路10:16)他們出去傳道,等於主出去一樣。主的意思是要將自己變成十二個耶穌,加速傳福音的步伐,要與發展得非常迅速的法利賽人惡勢力競賽。這十二個人被差出去之時才稱為「使徒」,他們與耶穌同在之時,就稱作「門徒」,與其他門徒的名稱和地位相同,並沒有高人一等。主復活升天以後也是這樣,如果他們固定在一個地方教會裡做牧養工作,他們就稱為「長老」,如同彼得在彼得前書第五章一節那裡自稱為「長老」一樣。但是,甚麼時候彼得需要去到各地傳道,他就稱為「使徒」了。約翰、雅各和保羅都是這樣。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主耶穌將他們配對的原則,是盡量按他們彼此之間的自然關係來配。就如兄弟關係,性格關係……等。因此,主耶穌將彼得與弟弟被列為第一對,彼得一直在門徒和初期教會中為首。彼得為人熱心、主動、甚至常常衝動、感情豐富、為人公義聖潔、很愛主、也很愛做領袖。只是他的頭腦較為簡單,遇突變會容易出錯,和表現軟弱。主耶穌賜他「彼得」這個名字,意思是「石」,後來教會又稱他為「柱石」。安得烈這名的意思是「男子氣慨」,他是彼得的弟弟,原先是施洗約翰的門徒.他聽見約翰介紹耶穌為「神的羔羊」,就跟隨耶穌,並且領彼得來見主。我們從安得烈領彼得去見主,以後又事事支持哥哥做領袖。第二對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他們也是耶穌最愛的三個門徒中的兩個。他們比彼得年紀較輕,所以主耶穌將他們排列第二。雅是哥哥,約翰是弟弟.他們一同被人稱為「雷子」,因為他們的性情很容易為不義的事而暴怒。但雅各為人較為較為沉靜、不主動、不好言。後來神要雅各先殉道,為希律王所殺。約翰的名意是「耶和華是賜恩典者」。他雖然是「雷子」,性情很暴燥,但是經過主責備之後,他就變得沉靜了(參路9:54)。他先與哥哥雅各配搭,主復活以後,他又與彼得配搭,從來未出過問題。尤其是雅各死後,約翰更變得沉靜,不再見到他與彼得爭論誰為大。他可能是最愛主、認識主最深、得主啟示最多、最長壽的一個使徒。第三對是腓力和巴多羅買,腓力的名意是「愛馬者」.他和彼得、安得烈同是伯賽大人。腓力和安得烈都是施洗約翰的門徒。安得烈聽到施洗約翰介紹耶穌為「神的羔羊」,就領哥哥彼得去跟隨耶穌;腓力聽到施洗約翰介紹耶穌,也領拿但業跟隨耶穌。我們比對幾本福音書的名單,看到巴多羅買跟在腓力之後,巴多羅買可能就是拿但業.因為拿但業是腓力領他去見主的。第四對是馬太和多馬,這對是以其「希臘文化背境」配搭的。「馬太」就是「利未」,原是收稅的稅吏。相信他撇下一切所有的,跟從主之後,才改名為「馬太」,意思是「耶和華的恩賜」。《馬可福音》指出「利未」是「亞勒腓的兒子」(可2:14)。因為他的工作是稅吏,是政府的公務員,相信是十二個門徒中最有學問的一個,所以他後來寫成《馬太福音》。主耶穌將他配合「多馬」,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多馬以「容易懷疑」見稱。「馬太」既然毅然撇下一切跟從主,又是最有學問的一個,想「多馬」必定最佩服他。「多馬」是「孿生子」的意思.聖經指出他又稱為「低土馬」,這是一個希臘名(約11:61)。聖經這樣強調他有一個希臘名,他在十二門徒中也可能是較有學問的一個。但「多馬」在耶穌叫拉撒路復活的事蹟上,已經顯出他的多疑。第五對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奮銳黨的西門,《馬可福音》指出,「利未」也是「亞勒腓的兒子」(可2:14)。這是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與「亞勒腓的兒子利未」是兩兄弟了。他們雖然是兩兄弟,卻沒有配搭成一對,可能主要用利未來扶助疑心的多馬。至於「奮銳黨西門」,經文這樣稱呼他,一來為要與西門彼得有分別;二來是為要強調這個西門,在未跟隨主之前,曾經參加過「奮銳黨」(Zealot)。「奮銳黨」主張以激烈行動來反對給羅馬政府納稅,他們非常熱心律法。但這個「西門」在跟隨耶穌之後,完全沒有激烈反對給羅馬政府納稅的行動,相信他已經脫離了「奮銳黨」。第六對是雅各的兒子猶大和賣主的加略人猶大,「雅各的兒子猶大」,原文是沒有「兒子」二字,只記為「雅各之猶大」而已。原文這樣寫法,與「加略之猶大」的寫法相同。這樣的寫法,在希臘文化的習慣上,可以是「雅各的兒子猶大」,也可以是「雅各的兄弟猶大」。而且,在眾多的英文譯本之中,大部份都認為應該譯為「雅各的兄弟猶大」。這樣,他當然與「亞勒腓的雅各」是兄弟了。如果我們比較其他福音書的名單,知道這個「猶大」就是「達太」。《路加福音》稱他為「雅各之猶大」,《約翰福音》又稱他為「不是賣耶穌的猶大」。這個「猶大」曾對主說:「主阿,為甚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約14:22),可見他也是一個有心追求真理的人。至於「加略人猶大」,他父親的名字叫「西門」,而「加略」是猶大支派所得的一座城(書15:15, 25)。這樣,我們看見,其他十一個門徒都是加利利人,惟獨猶大是猶大省人。主故意將他編為十二個門徒中最後的一個,這一點已經暗示,主早就知道,這人是魔鬼的兒子了。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