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日是本年度的教會浸禮。今年我們有一位弟兄受浸,也有一位姊妹正式轉會加入我們教會。每逢浸禮,筆者總覺得是表明神恩典的時刻;神不單施恩給受浸者,也是施恩給我們整個教會,我們整個教會也感恩、快樂!
近年教會籌備浸禮時的確遇上不少難題。筆者去年來到尖平,看見長執們為疫情下的浸禮安排費煞思量。因疫情的緣故,我們在選購浸池、設定程序、擺放場地、招待來賓、設置更衣室、安排會後拍攝等方面都花上不少心思。
我們教會堅持不行「灑水禮」或任何「浸禮」以外別樣形式的水禮,因為惟獨以浸禮的方式進行,方最貼近耶穌時代的水禮,也最符合聖經所說浸禮背後所代表的真理意義。聖經明載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乃是「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即全人浸在水中),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即從水中上來)。」〈羅6:4〉正因如此,自去年8月以來,我們在疫情之下能以現時的形式復辦第三次浸禮,這實在是神的恩典。我們萬不可忘記主交給我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門徒)施洗」的託付〈太28:19〉;故縱然疫情嚴峻,我們依然堅持以我們從聖經領受的正確浸禮模式,給那些真誠信主、樂意作主門徒的人施浸。
然而筆者又想:「在疫情之下,浸禮已算是成功復辦。但樂意以受浸為主作見證的人有多少呢?」
接受浸禮原是受浸者的人生大事,因他遵耶穌基督的吩咐,藉著浸禮公開見證主拯救之恩,並表明自己立定心志一生跟隨主。所以筆者反對任何弟兄姊妹以任何消極理由阻撓他人受浸,因這明顯與聖經對我們的教導相違。
主的門徒必須接受浸禮,這是主耶穌親口作出的清楚吩咐。每位清楚得救而尚未受浸的基督徒皆需要思想受浸的問題。我們不是藉著浸禮得救,但清楚得救的人若不是因身體病患等可理解的緣故,皆應該接受浸禮。昔日五旬節的那一天,彼得起來向眾人講道。聖經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2:41〉可以說,對於真誠信主的人而言,受浸乃是理所當然。
再者,浸禮又是一件任何信徒都值得歡樂地順從的事。在使徒行傳,腓利帶領埃提阿伯太監歸主後,這位初信的太監主動表示希望接受浸禮。當時他們行在路上,看見一個「有水的地方」,太監便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徒8:36〉這信主可能不足半小時的太監尚且樂於聽從主的吩咐接受浸禮,且絲毫沒有感到妨礙。筆者問問我們中間尚未受浸的弟兄姊妹,你受洗又「有甚麼妨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