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心聲:2023/03/26 離棄道理者的鑑戒(一) 溫漢煊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4-8〉

經文中「論到那些……人」是指離棄道理的人,他們表面上好像有不少屬靈的經歷,但從結局而言,他們都是滅亡的人。希伯來書的作者明顯是以這些離棄道理的人(以下簡稱「這些人」)來作為受書人的鑑戒。

這些人有五種經歷,證明神曾經大大施恩予他們,但他們最終還是不信,結局是何等可悲。

第一、「已經蒙了光照」,他們曾明白聖經中的屬靈道理,例如認識自己是罪人,也知道耶穌基督釘十架救人的道理。然而,這樣的認知卻不等同已經相信了福音和接受耶穌為他們個人的救主。

第二、「嘗過天恩的滋味」就是在經驗上,看似體會過神的作為,最明顯不過的例子便是以色列人,他們整個民族從亞伯拉罕開始,已經不斷經歷神的恩典,就是在新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他們也以此為榮。但他們卻拒絕接受主耶穌為彌賽亞。正如今天不少人接觸福音,有信徒為他們禱告所求的,或是疾病、或是生活的種種,蒙神垂憐施恩,他們經歷到神的幫助,但不少人心底裡卻仍然不信福音。

第三、「又於聖靈有分」是指這些人曾經受聖靈感動,卻未受聖靈的印記,例如有人聽佈道會,為罪難過扎心,但又不肯將主權交給耶穌。雖然曾經慕道追求,後來卻又退去,離開主耶穌,「不再和祂同行」(參 約6:66),這等人其實仍未得救。

第四、「嘗過神善道的滋味」的人,他們對神的話語感興趣、被吸引,甚至認為神的說話十分有價值,例如對摩西律法引以為傲的以色列人,特別是那些為律法大發熱心的法利賽人,他們也認同神的善道,但他們卻是常常敵擋福音。又如有人喜歡聽道、查經,但他們不願離開罪惡歸向神。這些人也承認神善道的滋味,但心卻在救恩之外。

第五、「覺悟來世權能的人」,就是意識到神的永能和神性的人,他們知道人將來會面對永遠的審判,也會害怕在地獄裡受苦。甚或有人有過如同死亡後又活過來的經歷,然而,因著不肯離開罪惡或貪愛世界,他們還不肯真心信主。(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