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4/23 路20章27至47節

27至33節,撒都該人原是大祭司的同人(徒5:17),也是將聖殿變成「賊窩」的罪魁禍首。主耶穌常常責備法利賽人,卻沒有責備過撒都該人,因為他們是無可救藥的惡人。他們不會悔改,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但不信復活,也不准別人信。撒都該人的信仰,可以代表「新神學派」。他們不信復活,而且認為這是他們神學思想上的「強項」。所以他們想,如果能在「復活」的道理上打敗耶穌,耶穌所傳的道,就會自動消滅了。他們用物質世界裡的「常理」來想;他們沒有想到,論及復活的事,當然是以復活之後,上到天上屬於靈界的「靈理」來想才對。「唯物主義」也是這樣,他們以為人所能見、所能接觸到的,只有物質;於是就推想,宇宙中所有存在的,都是物質,此外,再沒有別的事物存在。這是何等愚昧和自大的推論.難道他們所曾經見過,曾經接觸過的,已經是宇宙的一切嗎?憑甚麼來斷定,在他們所見過、所接觸過的以外,再沒有別的事物存在呢?撒都該人問:「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孩子死了.第二個,第三個,也娶過他.那七個人,都娶過他,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後來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他是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他。」撒都該人以為在今生,人要娶妻;在來生,人還是要娶妻.人在今生的肉體關係,在來生仍然需要維持下去,這就是他們想不通的原因了。這一點也是許多人誤解《聖經》真理的原因,他們不知道,《聖經》所記載「天上的事」,全部都是借用地上我們所見過的事物來形容而已.因為如果要直接說明天上的事,是不可能的,人間根本上沒有適當的字彙來表達。所以神在山上指示摩西造會幕,神所指示的也是這樣.其實當時摩西在山上所見到的,只是一個「預表」耶穌受死的救贖「概念」,是抽象的、是難以說明的.為了使人明白,神就指示摩西將這「概念」,化成會幕裡的「七樣聖物」,和其中的「祭禮系統」.這就是為甚麼《聖經》說,摩西的一切祭禮都是「影兒」,耶穌基督和他釘十字架才是它的「形體」(西2:17)。《啟示錄》所記載「天上的事物」也是這樣,全部都是借用古時以色列人所能明白的事物來形容.因此,我們絕對不能按字面的實意來理解天上屬靈的事物.只能按所借用屬地的事物,來復元想象(retrieve)天上的事物,悟出其中的答案或教訓來,這才是約翰寫啟示錄所表達的原意。

34至36節,在這裡,主分開兩個世界的系統來解釋。首先主指出「這世界」的人,和一切生物,都有娶有嫁.因為神創造的時候,是造男造女、造雌性雄性、要叫一切生物都循這個系統自動繁殖,「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1:28)。但是,我們復活之時,不是重新得回這個已經朽壞了的物質身體裡,乃是另外賜給我們一個不朽的、榮耀的身體,像主復活時的身體一樣。主復活的身體怎樣不再死,我們也不再死;主復活後的身體怎樣不受物質界任何定律限制,我們也不受任何物質界的定律限制。我們要和主一同進入「那世界」,不再是屬於物質宇宙範圍之內的「這世界」,是脫離了「敗壞的轄制」(羅8:21)而永存不朽。既然永存不朽,就不需要藉著娶嫁來生育繁殖了。主指出,那時我們要「和天使一樣」,意思是,「那世界」的系統,不再與「這世界」的系統相同;「那世界」不再是一個「空虛混沌」的地球,以「遍滿地面」為繁殖目標.「那世界」是屬靈的,是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所以當我們復活的時候,神要用「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使我們的身體要改變形狀,和主自己榮耀的身軆相似。」(腓3:21)那「榮耀的身體」不是從父母生的,乃是從神生的.所以我們肉身的「血統關係」都停止了,隨著我們榮耀身體而存在的,乃是與神的「屬統關係」.那時,我們都稱為「神的兒子」,不再是「人的兒子」.不再須要像人的系統一樣,一直繁殖下去;也不再有一代接一代的現象。在「那世界」裡,一切都是神所生的,只有一代而已。但主指出,不是人人都可以進入「那世界」,只有「算為配得那世界」的人,才能進去。怎樣才算為「配得那世界」,常理告訴我們:1)人必須先相信有「那世界」──「靈界」存在,並且表示羨慕,願意為永存的而勞力,一心擺脫這個暫時的、和必朽世界。2)「那世界」原是神的居所,所以人必須歸向神,藉著聖靈重生成為神的兒子,像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一樣,才能被神接納進入他的居所,與他同住。3)既然進入神的居所,與神同住,人就必須重視與神的「靈統關係」,多過與地上父母的「血統關係」,和其他一切屬地的關係。人若重視屬地的關係,多過與神屬靈的關係,他的心就會傾向屬地的一切,相等於「手扶著犂向後看的人」一樣,「不配進入神的國」。撒都該人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們不信復活、不明白「那世界」不同「這世界」、不羨慕永恆不朽,只顧追求「這世界」的名利,所以不配得「那世界」。

37至38節,主知道,用「那世界」的不同系統來解釋,撒都該人還是不會明白,因為他們認為,舊約《聖經》沒有明確交待。其實舊約《聖經》沒有交待嗎?當然有,只是他們讀不明白而已。所以,主引《聖經》來給他們證明,因為猶太人始終以聖經為最高權威,以摩西為最受尊重的對象。這裡,我們看見主引《聖經》為最後根據,撒都該人卻以自己理性為最後根據,他們認為自己想不通的事,就等於不合理.兩者比較,主耶穌就遠勝過撒都該人了。主耶穌論及「死人復活」之時,故意稱摩西五經《出埃及記》第三章為「荊棘篇」(耶穌時代,《聖經》還未分章節,所以耶穌無法說出第幾章第幾節),因為這一章記載神向摩西顯現,呼召他去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當時,摩西看見異象,就是一棵「燒不壞的荊棘」(出3:2-6)。那「荊棘」之所以「燒不壞」,是因為有神同在.「荊棘」代表不可愛的以色列人,誰接觸他們,誰就會被他們刺傷.但神仍然看顧他們,與他們同在,保守他們不致被法老王滅絕。如果連「荊棘」也燒不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屬神的人,都被神接到神的居所去,他們豈不是仍然活著,而永不朽壞嗎?所以主說:「因為在他那裡,人都是活著的。」若死了,永遠不會復活,信神又屬於神,有甚麼意義呢?主又繼續指出,神向摩西顯現之時,介紹自己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並且解釋,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並且主還特別加上一句,說:「(這)就指示明白了」,意思是說,如果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神那裡不是活著的,神就絕對不會介紹自己為死人的神.試想一想,介紹自己是死人的神,神怎會得榮耀呢?神豈不是變成一位失敗的神、一位能朽壞的神、不能實現應許的神嗎?這樣的神,差遣摩西去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又有甚麼意義呢?但是,如果一位能叫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永遠活著的神,差派摩西去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以色列人就會明白,歸向自己列祖的神,必要像列祖一樣,進入永生,而不是只救他們脫離埃及,進入迦南這麼簡單。

39至40節,這幾個文士聽到耶穌這樣解釋,感到非常精彩,竟然顧不得耶穌是敵人,立即不其然地稱讚主說:「夫子,你說得好!」相信這些文士都是法利賽人,因為法利賽人都相信復活,只是他們無法說服撒都該人而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常常為復活的問題劇烈鬥爭和辯論。法利賽人中的文士,雖然是解經家,卻一直未能從《聖經》中找到有力的證據,證明死人會復活。現今他們聽見主耶穌解釋「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解得如此美妙,立即情不自禁地稱讚主。但這些文士只將主耶穌的話看為「說得好」,因為耶穌替他們駁倒撒都該人,叫他們有一種得勝的快感.他們卻沒有進一步思想,主耶穌這麼明白《聖經》,會不會真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呢?
41至44節,主耶穌就要進一步藉著《聖經》來糾正文士對基督的錯誤觀念,讓他們明白基督既有人性,也有神性。暗示他們一直憑外貌認識耶穌的人性,不肯正視耶穌行蹟,和講道有能力,是因為耶穌裡頭有神性。耶穌要引導他們思想,耶穌的人性和神性兩方面,都符合聖經所預言的基督。論到基督的人性,他是大衛的子孫;論到基督的神性,他是神的兒子。「基督」的原意是「受膏者」,指著「君王」和「大祭司」兩種職份同時在耶穌身上,因為耶穌有「聖靈」代替「聖膏油」澆在耶穌的頭上,膏他為「受膏者」。舊約時代,任何君王都不能同時作大祭司,任何大祭司都不能同時作君王。只有麥基洗德一人能在神面前一身兼兩職。但是,麥基洗德不是以色列人,乃是與亞伯拉罕同時代的外邦人.他當然不可能是《聖經》預言要來的「基督」。可是,以色列人都偏重等候一位作君王的基督來臨,為要滿足他們政治上的需要,好幫助他們推翻羅馬帝國,獨立以色列國。他們卻忽略了基督分兩次來,第一次來先受苦,作大祭司,獻上自己的身體為贖罪祭.他們沒有留意《聖經》有許多經文,預言基督必須先受苦、被殺、復活,然後第二次來才作王,進入榮耀裡。所以,耶穌反問他們說:「人怎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意思是,為甚麼猶太人普遍相信「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連那瞎子(太9:27,20:30)、那迦南婦人(15:22)、那些歡迎耶穌進城高唱和散那的群眾(太21:9)……都這樣相信。耶穌問完了「人為甚麼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之後,接著就引用他們最熟悉的,大衛寫的《詩篇》第110篇,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然後就藉著這節經文,指出他們的矛盾,說:「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意思是,基督既然是大衛的「子孫」,他怎麼又是大衛的「主」,並且還坐在神的右邊,踐踏魔鬼仇敵呢?其實主所指出的,不是矛盾,而是基督有「神性」和「人性」;既是「大衛的兒子」也是「神的兒子」(詩2:7),這位基督就有資格「坐在神的右邊」,踐踏仇敵,將他當作「腳凳」了。我們研究主耶穌引用的《詩篇》第110篇的話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必使你(上文的「主」,下同)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在你右邊的主,當他發怒的日子,必打傷列王。…他要在許多國中打破仇敵的頭…。」(詩110全)這段經文很清楚地指出,基督既是「王」,又是永遠的「祭司」,因為麥基洗德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大祭司」(來7:1)。耶穌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所以耶穌是「王」、又是「大祭司」(來4:14)。只是,人要有「屬靈眼光」,才能從這位拿撒勒人耶穌身上看出他有「神人二性」,有「君王」和「祭司」兩個身份。耶穌全面顯為基督之時,是在他死而復活之後.這時,他一方面升到天上的至聖所,為我們作「大祭司」(來4:14);一方面又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以後升上高天,坐在父神的右邊,為我們作得勝的「君王」,眾仇敵成了他的腳凳。耶穌這樣問公會的人,如果他們肯認真的去想,他們必定會從《聖經》中找到答案,重新糾正自己對基督的錯誤觀念,從而開始用「屬靈眼光」來了解耶穌的「屬靈身份」.他們就可能有機會悔改歸向耶穌,不致一面倒地想要殺他。可惜,隱藏的政治動機、以聖殿為市場來賺錢、假冒為善的態度……,叫他們一直不明白《聖經》,也不肯考慮耶穌對《聖經》的講解,只一面倒地憑耶穌的外表來判斷耶穌,認為他不可能是基督,他們的心已經全然硬化,定意非殺死耶穌不可了。

45至47節,「眾百姓聽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英文欽訂譯本所譯的,與原文較為接近:“Then in the audience of all the people he said unto his disciples”),意思應該是:「耶穌(故意)當著眾百姓面前,轉過來(大聲)對門徒說話,(讓他們也可以聽見)……。」所說的,是公然教導門徒要小心這些公會派來的文士,不要效法他們。主又指出:「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穿長衣遊行」是指他們把「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太23:5),到處遊行,讓人人都注意到。不錯,神吩咐祭司也要穿上長長的內袍;在異象中,神自己和主耶穌也穿長衣(賽6:1, 啟1:13).但文士故意加強長袍的特徵,私生活卻非常敗壞,這就是假冒為善。主又指出,他們「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歡別人在街市上稱他們為拉比」(太23:7),因為街市是人最多的地方,所以他們的目標是要得人的稱讚和景仰,為要顯示自己有比別人高的地位.所以刻意地,用各樣手段叫自己開名。但主教訓門徒,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得人的稱讚。主囑咐門徒說:「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太23:8-10)主又指出,他們「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意思是,不論在宗教場合,在社交場合,這些文士都用盡各種方法去爭高位。較早之前,主耶穌在一個筵席裡,也曾公開教導過一些法利賽人,不要在筵席裡爭高位.主說:「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的退到末位上去了。」(路14:8-9)文士因為愛爭高位,於是就歧視地位低的人。所以他們歧視耶穌,認為耶穌只不過是個不學無術,出身寒微的拿撒勒人而已,不可能會有甚麼地位。這些文士用盡各樣方法爭榮譽、爭地位;私底下卻「侵吞寡婦的家產」。主這樣公開指摘他們,相信不是指一個個案,而是指很普遍的現象.在百姓中間,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主指他們「侵吞」,當然是指他們運用「欺騙」、「作假見證」、「誣告」、「與寡婦假結婚,侵吞了家產之後,然後將他休了」……等手段來佔據寡婦的家產。當一個文士侵吞成功之後,其他文士也爭相效尤,於是就成了風氣。那些寡婦已經失去了丈夫,無依無靠,只靠丈夫遺留下來一點家財,現在竟然被他們侵吞了,這種行為不但沒有良心、沒有愛心,更與他們所熟讀的《聖經》教訓,和他們所爭取的榮譽,恰恰相反。侵吞寡婦家產的事也做得出,相信其他惡事也會做盡了。「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按常理來說,這句話放在「侵吞寡婦的家產」之後,暗示「假意作很長的禱告」就是他們欺騙寡婦的手段之一,為要在眾人面前掩飾自己的罪行.因此,他們要受更重的刑罰。本來,作師傅而知法犯法,已經罪加一等(雅3:1);這些文士還借用禱告來掩飾,好像請神來與自己合作,做一場假戲來欺騙人,這樣的罪,何等可惡!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