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指引:2023/06/11 路23章1至25節

1至4節,公會認為找到耶穌的死罪之後,就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這是主耶穌第四次受審。根據《約翰福音》(約18:28-29)記載,公會要彼拉多處死耶穌。本來公會認為已經查出耶穌「說了僭妄話」,因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他們認為這是死罪。但他們曉得,如果以這罪名來控告耶穌,彼拉多是不會處死耶穌的.所以必須將罪名改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他們要控告耶穌想要推翻羅馬帝國。可是,他有甚麼言論證明他想要傾覆國家?支持他傾覆國家的百姓在那裡?耶穌用甚麼話「誘惑國民」,怎樣「禁止納稅給該撒」?耶穌曾經回答試探他的人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話現在怎麼倒轉過來,變成「禁止納稅給該撒」呢?不錯,耶穌承認自己是「基督」,而「基督」的原意是「受膏者」.這詞在舊約是指「君王」和「大祭司」。但耶穌為「基督」,是猶太通國所等候要來拯救他們的那位,《聖經》指明那位「基督」就是「神的兒子」,為甚麼這一點不說明給彼拉多聽呢?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既然耶穌承認「是」,既然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為甚麼彼拉多會定耶穌的罪?約翰福音18章33至38節詳細補充這一點,主對彼拉多的答話,指出他的國不屬這世界,暗示自己是從天上來的,也是在天上作王。而且,主特意指出,他到世間來,特為「給真理作見證」,意思是說,天上屬靈層面的事才是真實的事;地上的一切事都不是那麼真實的,因為會成為過去.惟有天上的事,才永遠長存。主又指出,「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意思是說,信主得救的人,都必須相信屬靈和屬天的事是真的;並且這些人也知道,主所說的是真話。彼拉多不明白甚麼是「屬靈屬天的真理」,又不虛心向主問個究竟,只驕傲地說:「真理是甚麼?」就退出去了。雖然如此,他還是明白,主耶穌並不是猶太人所控告的「王」,或「革命黨魁」。

5至8節,彼拉多表示查不出耶穌的罪來,公會的人當然感到很失望,於是就「越發極力」的指控耶穌,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意思是說,耶穌是革命黨,從加利利到猶大,各處的人都聽過他所傳講煽惑百姓的話,這是眾百姓可以作見證的.而且事情也實在發展到非常嚴重的地步,以致幾乎全國的猶太人都跟隨他了,你還認為他沒有罪麼?耶穌是不是煽惑百姓,彼拉多心裡十分明白,所以彼拉多不將這話放在心上。但彼拉多一聽見耶穌是加利利人,立即就想要脫身,不想理這個案件.因為他知道,猶太人的公會向來都是很難應付的。既然知道耶穌是加利利人,加利利又是屬於分封王希律管轄的,希律王當時也恰好到訪耶路撒冷,於是,彼拉多就順水推舟,把耶穌送到希律王那裡去,表示尊重希律王,這樣既可以脫身,又可以做個人情,何樂而不為呢?來到希律這裡,這是主耶穌第五次受審。自從希律王殺了施洗約翰之後,他聽聞耶穌在各地行許多神蹟奇事,百姓都跟隨他,他就懷疑耶穌是施洗約翰復活了,所以耶穌才有這麼大的能力發出來。但是,這個觀點只是屬於猜疑性質,希律很想見耶穌,要看看耶穌行神蹟,以證實自己的觀點。只是耶穌一直避開他,不肯見他。(路9:7-10)現在彼拉多突然將耶穌送來,希律就以為這是最好不過的機會了。所以他「看見耶穌,就很歡喜,…指望看耶穌行一件神蹟。」

9至12節,希律王問耶穌「許多的話」,當然問及耶穌有沒有行過甚麼神蹟。耶穌卻一言不答,因為與案情無關。公會派來的祭司長和文士,都站在旁邊,提出許多似是而非的假見證,極力的告他。但是,他們的假見證,卻找不到見證人,不能對質,所以耶穌也不需要回答。希律見耶穌一直不開口,就大大失望了.但也表示無奈,因為不能對質的控告,耶穌有權不開口。不過,因為耶穌不開口,希律就越來越不相信耶穌會行神蹟;尤其是公會的人,一直在旁邊指控耶穌這個那個,雖未經證實,但希律認為可以肯定,耶穌既不是王、也不是施洗約翰、更不可能是甚麼神的兒子,只不過是一名宗教狂熱分子吧了。於是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認為如果連一件神蹟也不會行,怎配做「基督」?於是兵丁就「戲弄」耶穌,將希律王所穿過的一件舊袍,給耶穌穿上,說:這樣才真正像一個王呀!然後就把耶穌送回彼拉多那裡去,表示查不出甚麼罪來。路加醫生記敘到這樣,特別指出,「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他們彼此有仇,因為耶路撒冷和猶大省本是屬於這個希律王安提帕的父親希律亞基老(Herod Archelaus)的。亞基老因為殘忍對待猶太人,屠殺猶太人三千,猶太人於主後6年上告於羅馬該撒皇帝.亞基老的親弟安提帕也出面指證自己的哥哥,所以羅馬該撒皇帝就貶了亞基老的位。雖然該撒皇帝封了安提帕為希律王,接亞基老的任,但該撒皇帝卻以他年紀還小為理由,不將猶大省和耶路撒冷交給他管理.卻派巡撫彼拉多來暫管。但那是主後6年的事了,現在過了二十多年,安提帕當然長大了,羅馬該撒皇仍然不將猶大省的政權交給他,所以希律安提帕遷怒於巡撫彼拉多。現在希律王看見彼拉多尊重他,將耶穌送來,請求他審判,他就認為彼拉多是可以做個好朋友。路加醫生報導這一點,是要叫提阿非羅大人明白,希律王、公會、和巡撫彼拉多三結合,都查不出耶穌的罪來,卻仍要耶穌死的原因何在。

13至16節,耶穌從希律王那裡回來,交在彼拉多手裡,進行第六次審判。彼拉多知道連希律王也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來,於是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就是公會全體成員,「並百姓」,就是一切曾經提出控訴耶穌的百姓.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而且「希律也是如此」,證明彼拉多的審判是公正的.那麼,彼拉多為甚麼不敢按公義來宣判,釋放耶穌呢?彼拉多表示,證實耶穌並沒有「誘惑百姓」,既然現在證明耶穌沒有誘惑百姓,也不是革命黨,彼拉多應該反指控公會和百姓誣告良民,警告他們,責備他們才對.但是,彼拉多分明懼怕公會和百姓的勢力,並沒有這樣責備他們。彼拉多本想按公正來判決,釋放耶穌.無奈,他知道,若是隨便釋放耶穌,公會和百姓必定會給他帶來許多麻煩.所以他心中以為,總要某一個程度滿足公會和百姓的要求,不如將耶穌嚴嚴「責打」,可能公會和百姓會勉強同意釋放耶穌。我們要指出,這就是「賣人情」給公會;而且將耶穌隨便「責打」,是極度不公平的。

17至19節,希臘原文《聖經》原本沒有第十七節.這第十七節是後來的人加上去的.加上去的人認為,其他福音書確實有這樣的記載(參太27:15, 可15:6, 約18:39),若不加上去,《路加福音》讀起來就好像交待得不清楚,為甚麼眾人會突然喊叫「釋放巴拉巴」。這是猶太人長期以來「慶祝逾越節」的規矩,必須在這個節期裡,釋放一個囚犯。羅馬政府為了遷就猶太公會的要求,就年年按這規矩而行。想不到這個規矩的成立,也有神的旨意在其中.一來猶太人要求釋放巴拉巴,顯出他們棄絕基督的罪,是何等的大;二來,巴拉巴被釋放,正好說明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救贖意義—-巴拉巴意外地得到耶穌代替他死而被釋放。相信,將巴拉巴和耶穌比較,是彼拉多的主意(參太27:17).因為他心裡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太27:18).彼拉多故意揀選一個獄中最惡、最大罪的巴拉巴,滿心以為,猶太人無論怎樣也不會恨耶穌,比恨巴拉巴更甚吧!他完全沒有想到,眾人竟然齊聲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路加指出,這巴拉巴因為在城裡作亂、殺人、而被下在監裡的。彼拉多驚奇,為甚麼眾人竟然認為耶穌的罪大到連作亂殺人的罪也比不上?這也是公會的卑鄙手段,因為《馬太福音》指出,是「祭司長和長老」在背後「挑唆眾人」,要求釋放巴拉巴,反而把耶穌除滅的。公會向來行事,都是藉著「賄買」手段來製造「群眾壓力」,叫彼拉多以為,這是全體百姓的意願。

20至22節,路加在這裡記載,「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約翰福音》十九章補充這一點,指出彼拉多「又勸解他們」的方法,是照自己原定的計劃,將耶穌帶進去鞭打,盼望這樣可以稍為滿足眾人的要求,或者他們會勉強同意釋放耶穌。這是耶穌第二次被鞭打了.第一次是大祭司和公會鞭打耶穌,這一次是由彼拉多以為做好人而鞭打耶穌。當時羅馬兵所用的鞭,是「九尾鞭」.每一條,尾巴都綁上一枝釘.所以每一次打在耶穌的背上,都如同在他背上開墾一樣。所以《聖經》預言說:「如同扶犂的、在我背上扶犂而耕,耕的犂溝甚長。」(詩129:3)。兵丁不但鞭打耶穌,還戲弄他。戲弄的方式,與希律王戲弄耶穌的方式相同,只是更加殘忍。兵丁聽說耶穌是猶太人的王,又看見耶穌穿著希律王給他的「華麗衣服」,就以為「極之可笑」,於是就「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這荊棘冠冕,叫耶穌的頭不能靠向任何地方,或十字架,因為靠一靠,荊棘的刺就刺得更深了。兵丁又認為,希律王的華麗衣服不夠尊貴,應該給耶穌穿上王服紫袍才對.於是又給耶穌換上一件可能是破爛的紫袍.然後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馬太福音》甚至形容有一些兵可跪在耶穌面前,這樣戲弄他,又吐唾沫在他臉上(太27:29),又「用手掌打他」(約19:3)。正如以賽亞的預言說:「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賽53:3)路加所說,「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彼拉多表示不明白,猶太眾人為甚麼一定要定耶穌死罪,因為知道耶穌沒有做過甚麼惡事。但眾人的呼喊勝過彼拉多。

23至25節,路加形容他們「大聲催逼」,就得了勝.於是彼拉多就照他們所求的「定案」,將耶穌交給他們拉去釘十字架.這是第七次受審的結果。這一次審判,《約翰福音》有詳細交待──約翰指出,當耶穌被兵丁戲弄完了,彼拉多就將耶穌帶出來到外面去見眾人,讓眾人看見耶穌被打多麼厲害,又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要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你們看這個人。」意思是耶穌被鞭打得這麼嚴重,盼望眾人會滿意。誰知祭司長和差役看見,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眾人這樣催逼,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罷.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19:7)彼拉多一聽見耶穌可能是「神的兒子」,就越發害怕了。因為他方才審判耶穌,耶穌已經表明自己是「天國的王」,並且他「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18:37)只是彼拉多不以為意,說了一聲「真理是甚麼?」就出去了。現在聽見猶太人控告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且自己的妻子又警告過自己:「這個義人的事不要管」,他就怕自己真的害死了一個義人,或是神的兒子.於是跑進衙門,對耶穌進行第七次審問,說:「你是那裡來的?」耶穌卻不回答。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耶穌所說的「上頭」,含有如下的意思:表面上聽來,「上頭」是指該撒皇帝.若不是該撒皇帝賜給彼拉多權柄,彼拉多就無權辦耶穌。但是,彼拉多想要知道耶穌是「從那裡來」,意思是想要知道耶穌所說的「上頭」,是不是指天上的神,耶穌是不是神的兒子?約翰指出,「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因為怕自己真的害死了神的兒子。可是,約翰又指出,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彼拉多聽見這話,感到十分矛盾.究竟該撒皇帝是「上頭」呢,還是天上的神是「上頭」呢?公會可能會上訴於該撒皇帝,這樣,自己的職位就難保了。究竟自己要尊重那一個「上頭」才對呢?想了一想,彼拉多認為,還是尊重該撒是「上頭」好;寧願得罪「神」,也不要得罪「該撒」。於是他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他們這樣喊叫催逼,最後就成功了。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這裡,《馬太福音》的記載又補充一點,說:「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4-25)公會和眾人回答得太快了,後來他們捉拿彼得和約翰,在公會裡審問之時,大祭司卻對他們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徒5:27-29)我們知道,直至今天,猶太人還是不肯承認耶穌是基督,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認為如果承認,耶穌的血就會歸到猶太人身上。於是彼拉多「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了。根據《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記載,主耶穌被拉出去釘十字架之前,又再一次被鞭打和戲弄。(參太27:26-31, 可15:15-20)這是主耶穌第三次被鞭打和戲弄了。他們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那裡。按我們所知的,一營兵約有七十人.主耶穌被這七十人戲弄,必定是體無完膚。他們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戲弄完了,才帶他出去釘十字架。這正是應驗以賽亞的預言說:「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賽53:8)

(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路加福音研經亮光》,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